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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 VS ?
2011/07/20 05:22:12瀏覽158|回應0|推薦3

這兩天幾個性侵的案子, 讓我不禁想到美國的一個類似的案例:

一名 20歲 (PS: 案發時 19歲) 的社區大學女學生今年初在公寓裡遭一名 36歲陌生男子闖入並性侵, 警方逮補嫌犯後, 經過審訊,  最近法官宣判該名男子需入獄服刑 90 年. 並且是除了州長親筆簽名准許假釋之外, 不得申請假釋!

據報導, 該名男子出庭時表現冷靜, 並向受害人道歉, 但是當他聽到 90年的刑期時, 情緒開始失控, 直到押還囚車時都還依稀聽得到他的喊叫聲.

看到這個判決, 想到計程車司機的先假釋後羈押, 再看到今天的牙醫新聞, 想想, 是不是真的要從重量刑, 才能殺雞儆猴?

我不懂法律的這些相關的條文跟程序, 但我想, 犯罪量刑, 只要經過嚴禁的法律程序, 經過雙方提出充足的證據, 給嫌疑犯一個辯白的機會之後, 只要在罪證確鑿的情形下, 那麼, 審判的結果應該是要給受害者一個交代, 給社會大眾一個的警惕.

受害人的一生, 就在受害的那一刻有了完全不同的變化, 夠堅強的話, 或許能夠克服陰影, 重新生活, 但這對受害人來說是需要有多大的勇氣, 要有多少家人跟朋友給予的無限支持才能做得到的啊!

90 年, 幾乎是人的一生了吧, 幸運的話, 也不過就健康快樂的 90年! 這男子一定從沒想過自己的一時衝動, 賠上了一輩子!! 唉...... 只能搖搖頭.........不懂............

資料來源: Washington Post 2011/7/18

Montgomery college student’s rapist sentenced to 90 years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local/montgomery-rapist-sentenced-to-90-years/2011/07/15/gIQA1iM1GI_story.html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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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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