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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3 12:01:11瀏覽179|回應0|推薦0 | |
@大乘別途五逆 大薩遮尼犍子所說經四曰:「有五種罪名為根本。何等為五? 一者:破壞塔寺焚燒經像,或取佛物法僧物,若教人作見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 第二根本重罪:若謗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毀呰、留難、隱敝覆藏。 若有沙門信心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染衣,或有持戒或不持戒,繫閉牢獄、枷鎖打縛,策役驅使、責諸發調,或脫袈裟逼令還俗,或斷其命,是為:第三根本重罪。 於五逆中若作一業是為:第四根本重罪。 謗無一切善惡業報,長夜常行十不善業,不畏後世,自作教人堅住不捨,是為:第五根本重罪。」 ps:五逆,通三乘。 破和合僧者,多數僧眾,和合而行法事;修佛道,以手段離間之,使之鬥亂,使之廢法事。五逆之中,此罪最重。
**************************** 華嚴孔目章三曰: 初二背恩養, 次三壞福田,故名為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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