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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楊仁壽年紀大了, 還是(自由爛報)又在誤導民眾
2013/09/23 19:41:06瀏覽409|回應1|推薦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sep/23/today-fo6.htm
《焦點專訪》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檢察總長 依法不能向總統報告

記者林慶川/專訪

問:檢察總長是否可以向總統報告案情?

楊仁壽答:憲法八十二條規定,各級法院的組織,以法律訂之,而法院組織法第五章中,也指檢察機關是司法機關,也因此,檢察總長不能去向總統報告有關於通訊監察的結果,總統也不能接受(報告)。 另外,特偵組只有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所規定的那三項(指部會首長以上貪瀆案、重大選舉舞弊案及經檢察總長指定之重大案件),才能偵辦,所以,這個事情(指對前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進行行政調查)已經涉及不當了。 監聽內容 並不具有證據能力

問:特偵組被控濫權監聽,你的看法?

答: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規定得很清楚,必須是符合第一項下面的十五款才可監聽,依法須是觸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才可監聽看起來曾勇夫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都沒涉及(這些罪),若真是關說,也不是犯罪,僅是行為不當,這樣(監聽)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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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兒, 大家一定會以為"曾勇夫"及"陳守煌"都被監聽了,

但是事實是,被監聽的柯建銘,不是他們兩個,所以並沒程序及證據力的問題

楊前院長,你有沒有搞清楚啊?!

<<自由爛報>> 你們就繼續誤導民眾,死前要準備下地獄拔舌頭!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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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fm1969&aid=865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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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
2013/09/25 22:21

請查法條並了解本件監聽是另案又另案的開花監聽,本件已是非法監聽,

馬與王相爭,政治上總是遇得到,但黃世銘違法已是跑不掉了。

(KO@yaho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