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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0 11:37:10瀏覽871|回應0|推薦1 | |
路權這觀念在台灣汽機車駕駛是很忽視與不瞭解的. 舉個實例:前幾年兩位大學女學生兩人共乘一台機車,從花蓮到東海岸台東 一天來回,當天傍晚在台11線公路近鹽寮附近時,因疲倦而撞上停在慢車道 的一台驕車後行李箱,機車倒地兩位女學生因而受傷,驕車後面板金被撞凹. 後來交通警察到現場處理後,開一張違規停車紅單給小驕車駕駛,並且驕車 駕駛要負責賠償這兩位大學生醫藥費,這兩位大學生一點交通事故責任都 沒有. 看到這判決你一定會非常訝異與不解.以一般人邏輯思考:是這兩位大學生 自己去撞小驕車的啊!怎會是小轎車責任?沒錯這是因為大家都習以為常的 觀念,卻沒有把交通安全其中的-路權思考進去. 以上面實例為例:小驕車貪圖便利把車子停在慢車道旁,這就是違規的.以 交通安全注意事項有明確規定,慢車道是機車腳踏車行駛的路權道路,汽車 除非有機械故障原因需靠慢車道暫停,並且需在後面50公尺處放置安全警 示標誌與開啟警示燈,警示後方來車,除此之外原則上是不可以隨意短暫停留 在慢車道上.這就是路權為主的交通安全判例.兩位大學生一點責任事故都沒 有,還可以求償亂停在慢車道的小車駕駛醫療費用與民事賠償責任. 現在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都以路權來衡量判斷肇事責任區分,這是正確的 判決方式,以前都是以車子大小來區分,比如有交通事故都是大車先錯,小車沒 事,或者行人違規闖越快車道,都以車子先錯行人沒錯方式處理原則,反而把 相關法規擺在一旁,情理法情放第一法律擺第三,這事非常奇怪的也只有台灣 才會這樣,在國外也是以路權為先交通法律擺第一. 所以以後要路邊停車請注意了,請勿隨意貪圖一時方便而隨意停在慢車道上, 造成後方機慢車追撞你暫時停車的車子,上星期在電視上也看到一台砂石車 因貪圖一時方便,晚上把砂石車停在慢車道上,因當天下雨一位服役戰士下雨 騎機車因視線不良,快速沒有煞車直接撞上停在路旁砂石車當場死亡,砂石車 駕駛因而被判過失殺人罪移送法辦. 路權案例非常多,例如:幹道要讓主線道車,常看到有人開車從巷子衝出來,也不 看看巷口外主幹道上車流大不大有無來車,也沒有先停車再開或先讓主幹道上 的車輛先行,直接衝出去左右轉,造成主幹道上車子一時反應不過來煞車不及直接 對撞事故,交通責任當然是巷口的車子要負全責.這就路權觀念. 路權觀念.開車的駕駛請特別注意了! 在花蓮這種事情經常發生,很多駕駛都是很隨性開車說轉就轉灣,要停車就停車 ,不把路權當一回事,吃虧的總是自己後悔也來不急! **************************************************** 花蓮唯一專業.全職.用心經營-太魯閣國家公園與花蓮縣市旅遊景點,隨時可以接案成行(一人也可以成行).有國家合法導遊執業執照.旅遊有保障.(依規定無國家導遊執照是不可以帶隊解說的喔!您的導遊是否有執照呢?)本人帶隊行程不是一般旅行社或飯店的趕鴨式旅遊全程帶隊解說導覽.跟用心經營花蓮太魯閣國家公園的攝影達人(攝影師之眼)帶你導覽旅遊.不怕你比較.只怕你不知道. 本工作室位於花蓮新城鄉.聯絡我方式:1. email taroko@gmail.com (太魯閣好記) <--首次聯絡.詢問.建議用mail聯絡. 2.CellPhone(手機) 0937-078-747<--(急事聯絡詢問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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