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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規劃「能源發展綱領」,訂明年起實施,國內大型投資案都須通過「能源使用評估」審核才可上路。經濟部長施顏祥強調現有投資不受影響。
據瞭解,經濟部設算未來10年國內能源使用總量時,是以經濟成長率(GDP)4%-5%的中度成長規模為基礎,而國光石化夭折後,也讓出更多空間,給其他新增投資案。但國內資源有限,能源管理必須採有限供給制,「各部會或地方推行大型投資前,都要先看該區水電量能否容納。」
經濟部將在北、中、南、東舉行「能源發展綱領」分區說明會,待行政院核定上路後,國內能源將進入「分期分區總量管理」時代。日後不論是政府施政或企業投資,都須事先計算能源消耗,一旦「超標」即無法上路。
施顏祥強調,能源使用評估不會比環評程序複雜,企業向經濟部申請審核時,也可同步向環保署申請環評,「過程不會擾民」。
他認為新制上路後,可使國內能源使用更加優化與合理化。
以電為例,未來企業新增投資,只要1年契約容量超過1.8億度,就必須經過經濟部「能源使用評估」審核。經濟部測算,1.8億度相當約國內前125大工廠一年用電量,「約是聯電、奇美電旗下任何一廠,或台泥和平廠的規模。」
以產業別來看,未來凡鋼鐵、石化、汽車等行業投資案,都可能要經過能源使用審核。經濟部近期也根據能源法授權,要求水泥、造紙、鋼鐵、紡織等高耗能行業,必須逐年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近日則要求鍋爐器具設備商需提高能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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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聯合理財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73138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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