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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7/02 09:57:52瀏覽244|回應0|推薦0 | |
根據ENDS取得的法案草案,歐盟將以現有法規中的方法來達成2020年限制新車每公里排放95克二氧化碳的目標。 大型製造商的車輛排放目標將持續以車體重量來區分,而非以碳足跡或其他參數,而不同車款所應分擔的減排目標也將維持以直線性的斜率計算,以2009年車型為基準予以60%的降幅。小型製造商則需在2020前減少45%的平均排放量(相對2007年水準),並於2015年減少25%,而罰鍰將維持每車95歐元g/km。 該草案同時要求歐盟執委會於2014年底前提出2025年與2030年的長期二氧化碳目標,綠色和平組織希望決策期限能及早提出以利車商因應。又根據CAR21歐盟車商集團、歐盟組織、NGOs與部長間會議的最終報告表示,歐盟車商希望有新技術研發資金來協助其達成長期二氧化碳目標,然而在達成目標的過程中應該允許彈性,如補貼環境創新。該報告建議官方應提出同步的財務誘因,並強調替代能源的基礎建設需加緊跟上需求腳步,歐盟執委會也將提出充電系統標準化的相應法規。除此之外該報告也提出一系列減少重型車輛碳足跡的方法。 資料來源: 環保署永續發展室的國際環保動態資訊計畫 http://nsdn.epa.gov.tw/CH/NANEWS/20120607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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