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 妳弄錯我的意思了,或者我的語意也不夠清楚。 我意思是說,「如果」妳「曾」見過我男朋友, 就能知道他的雙眼有多麼迷人魅力又放電了。 這麼說吧,男友的眼睛很像韓星張東健, 但張東健還是略遜我男友雙眼一籌,因為張東健沒有上揚的鳳眼。
現在我男友都走了,哪可能可以讓妳看得見? 不過我倒是不怕,據男友的妹妹(她有特殊體質,看得見魂魄)說, 男友捨不得走,不時守在我身邊。如果可能,我真巴不得他就此留在我身邊。 只是這樣對他不好,而且,我們也無法互相溝通, 所以我一直祈願,希望他能先離開,換個健康的身體,乘願再回來與我相認。
對於鬼神之事,我是不怎麼害怕的, 記得多年前在醫院照顧生病的家人時, 晚上就睡在隔壁病床,據聞那張病床才死去一位老人家, 我還是照睡不誤。 心存正念,就有正氣, 況且我又沒害對方,根本用不著害怕。 不要故意隨便嚇人就好。
其實,反而是亡故的魂魄會害怕人, 活著的人有陽氣,他們也無法隨意近身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