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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禁忌一定要遵循嗎?/郭慧娟
2015/02/03 15:31:53瀏覽11764|回應0|推薦1

 

最近接到一位網友來信,指長輩過世後,家族中的其他長輩給予諸多禁忌限制,包括不能進廟宇拜拜、不能參加學校畢旅、不能外出旅遊、在一定期限內不能有性愛生活……等,這些禁忌不但令他們不解,也造成生活上的困擾。他問說:這些禁忌是真有道理嗎?必須要遵循嗎?不照做會怎樣?為什麼呢?

 

近來在媒體上也看到兩則跟禮俗或禁忌有關的新聞,一則是新北市有民眾陳情指禮車車頭掛遺照讓他看了很不舒服,殯葬處因此發文給業者,建議不要懸掛,殯葬業者認為不近人情,議員也幫腔說「管太多」;另外也有民眾向媒體反映,在殯儀館附近看到有被綁住雙腳的活鴨,研判可能是家中一年內有2人過世,可能取鴨進行「壓煞」儀式,因祭拜過的活鴨帶煞,因此不帶走丟棄在現場。

 

有關喪禮中的許多禮俗做法或禁忌,都有其時代背景和需求。喪禮禁忌的形成,主要是因為人恐懼死亡,在為亡者處理後事時,希望避免並防止亡靈對活著的人的作崇,希望趨吉避凶,便逐漸發展出一些避忌的方法。

 

台灣的喪葬禮俗禁忌不少,不同族群也有不同禁忌。有的禁忌是因擔心獨犯神聖或畏懼鬼靈;有的是宗教方面的禁忌;有的是基於維護或強化孝道而產生的禁忌;也有的是因為前人經驗或民間傳說而產生的禁忌;或因與宗法制度或文化傳統不符而形成的禁忌。

 

傳統禁忌除了上述這些,還有諸如:禁忌在睡床上斷氣禁忌死無全屍禁忌死時親人不在場禁忌白髮人送黑髮人禁忌晚餐後過世禁忌入殮時生肖相沖者在場禁忌入殮時打雷禁忌將筷子插在飯上忌七月出葬、禁忌淚水滴亡者身、禁忌出嫁女拜娘家墳、禁忌喪事期間作飯……等。

 

仔細去思考這些禁忌會發現:不同地區有不同禁忌,不同時代也有不同禁忌,不同宗教禁忌各異,生活環境不同也有對死亡的不同因應做法。而且,同一個禁忌,有的人避諱,有的人不在乎。有的禁忌現在聽來還能接受,但有的禁忌會感覺違反人性情感,有的死亡情況則是無法控制,也有的禁忌影響我們的生活作息,或許我們應有適度的調整心態和做法。

 

因此,面對喪禮中的禁忌,不一定都要全盤接受,我們可以用更理性、更關懷、具彈性的尊重態度來檢視或看待它。也就是說,禁忌來自於人,也可以由人來做調整。但改變和調整還是要有一定的標準,檢視喪禮中的禁忌是否合情合理,可以由以下標準做為參考量尺:

一、禁忌是否符合現代人需求;

二、禁忌是否符合人性及增進家庭情感;

三、禁忌是否符合理性和知識上的經驗法則;

四、禁忌是否符合對亡者的尊重和恭敬;

五、禁忌是否符合對家屬及親友的尊重與關懷;

六、禁忌是否能促進喪禮的圓滿與和諧。

 

那要怎麼重新詮釋或調整呢?舉例來說:傳統人們多存有死要全屍之觀念,主要是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另一方面,壽終正寢多為全屍,若屍體不全,則可能為意外,死無全屍,更令家屬望之不捨、難過,因此,自古以來死無全屍便為禁忌。這也是為什麼,亡者若有受傷、肢體殘斷者,會為其縫補或修補,目的也是希望保存「全屍」。

 

現今人們對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已有不同的定義與詮釋。傳統對於非老死或壽終正寢者,咸認其為凶死,事實上,我們對待意外死亡的人,不應該再以其不幸、沒有福報等負面觀念及態度視之。人類能夠不斷的進步和發展,往往是因有許多同伴的犧牲,提醒和教導存活的人正視許多問題,並能進一步改過,這些死於意外的人,正是我們的「生命導師」,不應以其死無全屍而感恐懼或禁忌。

 

又,我們的社會仍有不少人因為禁忌「死無全屍」所以不願捐贈器官或大體。然而,用正面的態度思考,正因有人願意無私的捐出器官和大體,才讓我們的醫學技術更發達,也才能讓更多人受惠,生命更延長。因此,捐贈器官和大體不但不該成為禁忌,反而是令人敬佩和肯定的作為。

 

其他禁忌我們也可以一一檢視:在睡床上斷氣需視為禁忌?死時親人不在場需視為禁忌?白髮人送黑髮人無法控制,需視為禁忌?死亡時間非我們能控制,現今還需視晚餐後死亡為禁忌?入殮時生肖相沖者在場,會不會讓更多生者感到遺憾或傷悲?禁忌入殮時打雷禁忌將筷子插在飯上忌七月出葬、禁忌淚水滴亡者身、禁忌出嫁女拜娘家墳、禁忌喪事期間作飯,這些禁忌都非必要?可不可能有更近人情的做法?或許你我都可以好好想一想。

 

 

( 知識學習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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