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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7 01:40:06瀏覽785|回應0|推薦1 | |
Saxophone(以下簡稱為Sax)是由比利時人Adolphe Sax發明,一般說來,Sax在1840年代被發明是比教較保守的說法。 在Sax發明之後,有許多人認為這項樂器只不過是豎笛吹嘴加上雙簧指法的金屬製品而已,了無新意。但是Adolphe說不然誰來試著做看看,結果沒有人做的出來。之後不久,Adolphe就順利的取得了專利權。 Sax剛發明時,其模樣和今日的模樣相差不多,只在鍵機上有所變化,足見Sax是一項經過計算的樂器,絕非攻訐者嘴中所說的低級樂器。在許多樂器的發展史中,只有小提琴(Violin)、長號(Trombone)和薩克斯風(Saxophone)沒有被根本的改變。也就是說,這些樂器已經有很好的設計,不需要再改良了。至於其他樂器,則多多少少更動了原始的設計構想。 由於Sax發明的時間太晚,來不及趕上許多大音樂家的時代列車,所以當時並沒有不朽的Sax演奏作品出現,因此Sax在當時的地位遠不及其他管樂器。這項白人不想太使用的樂器後來就被美國黑人撿去使用,沒想到竟然在爵士音樂中大放異彩,各種演奏技術及技巧先後被開發出來。更意想不到的是Sax憑藉著在爵士音樂中的主角地位,最後竟絕地大反攻,再度受到了眾人的重視,使得Classic-Sax、Modern-Sax、Rock-Sax也逐漸蓬勃起來,並有超越Jazz-Sax的態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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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