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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將爭取特別預算 解決地層下陷區淹水問題
2009/09/13 19:09:37瀏覽412|回應0|推薦2
莫拉克颱風造成屏東縣沿海地區林邊、佳冬等鄉嚴重受創,屏東縣政府為根本解決地層下陷區淹水問題,將向中央爭取約60億元的特別預算,徵收魚塭做滯洪池,讓居民遠離淹水的夢魘。

縣政府28日向農委會漁業署申請60億元的特別預算,理由是避免屏東縣地層下陷區遇豪大雨嚴重淹水,再次重創養殖漁業,造成漁民重大損失。擬徵收區域土地設置滯洪池、休閒漁業、公共設施及發給漁民轉業金相關經費共約60億元,請漁業署列入特別預算補補助。

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表示,縣長曹啟鴻和水利專家李鴻源教授等人研商後認為,屏東縣綜合治水計畫,必需要在地層下陷區採取部分「離漁」的政策,就是要養殖漁業轉型,這部分還要與業者再溝通,取得共識。

漁業科表示,特別預算的初步構想,是打算徵收約300公頃的土地,其中200公頃做滯洪池,100公頃做休閒設施和綠帶。徵收土地費用初估27億元,設滯洪池及引導水路等周邊設施約24億元,綠帶及休閒設施約8億元。

漁業科強調,這是初步構想,詳細地點還沒有規劃,未來要推動,需要舉辦多場說明會與當地養殖業者及居民溝通。李鴻源指出,屏東地盤下陷區有1346公頃,涵蓋林邊、佳冬、枋寮,平均下陷3.2公尺,綜合治水計畫在經常性淹水地區規劃人工湖和滯洪池,潮位高還會淹水的地區規劃人工溼地,面積約260公頃,挖出的土重新造新鎮,陸域生活區重建後發展觀光休閒旅遊,可以根本解決地層下陷區長期淹水問題。

李鴻源認為,產業轉型和土地取得是大問題,如果用徵收的方式會把大部分的錢拿去買土地,不是很好的辦法。他建議可以用市地重劃,或非都市土地變更的模式,利用工程費與土地開發權取得公共設施的土地,這部分還要視實際狀況與地政專家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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