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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加速改善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
2009/07/27 13:29:32瀏覽280|回應0|推薦1
 
        政府規劃推動「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之防洪治水及農漁村再生等計畫,除藉以擴大內需增加國民就業機會外,更希望建構一個免於災害恐懼、高品質的生活環境,以及人性化的永續發展生活空間;因此,政府刻正積極推動「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
        由於台灣西南沿海地層下陷導致之相關災害,目前採取綜合治水、地貌改造、產業調整之對策改善,本計劃將淹水嚴重之雲林縣椬梧及嘉義縣布袋、新塭及東石等地區列為示範區先行辦理,期能以此嶄新之思維積極推動,對地層下陷區環境新生再造,營造國土永續之水環境,並達成「振興經濟新方案」之整體目標。 整體計畫推動理念為先有完整之規劃後,再依規劃研擬方案辦理;因此,本計畫依據經濟部已辦理完成之「雲林南部沿海地區綜合治水規劃報告(尖山、蔦松、土間厝、新街排水及牛挑灣溪椬梧支線)」、「雲林南部嚴重地層下陷區國土復育及利用規劃報告」及「嘉義沿海綜合治水規劃(荷苞嶼排水以南至八掌溪)」等綜合治水規劃方案,辦理雲林及嘉義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地區環境新生再造。
        計畫內容主要研擬沿海低地區域溼地化、轉型之土地調適策略,透過遊憩、生態、減洪、遷居集村造鎮等機能,營造以生態保育為主軸之環境空間,提高沿海低地區土地利用價值,並結合生態、生產、生活之永續發展與國土環境資源,達到減輕洪患及產業振興之目的。
為了達到地層下陷地區環境新生再造之公益目的,計畫區之土地利用調整、溼地復育規劃、產業振興等各項措施,將與所有權人溝通,協調民眾配合,或扮演土地利用與產業調整的水土資源供應角色,或成為新興生態遊憩產業的景點,以期達到土地利用調整的效果。
       從區域減洪防災、生命財產的保全維護,以及環境良性發展層面考量,整體復育規劃主要分為「綜合治水」、「地貌改造」及「產業調整」等三大項。本計畫總經費需求初估約新台幣84億元,計畫期程為98到101年共四年辦理,其中「綜合治水」部分初估約48億元、「地貌改造」部分初估約20億元、「產業調整」部分初估約16億元。而雲林縣椬梧示範區經費需求初估約新台幣26.2億元,嘉義縣新塭示範區經費需求初估約新台幣22.15億元,嘉義縣東石示範區經費需求初估約新台幣35.65億元。經初估分析本計畫完成後直接效益與間接效益有淹水改善、土地增值、地層下陷防治及觀光遊憩發展等,所產生年計效益達新台幣381,300千元,與年計成本336,000千元相較,益本比為1.13。
        計畫完成後將提升聚落淹水保護標準由現況不到1年重現期,大幅提升至10年重現期之保護,有效減低區域淹水損失。此外,減抽地下水用量,促使地層下陷速率減緩;辦理地層下陷區環境新生再造,進而改善生活環境品質,並提高土地價值;開創產業發展新契機,並促進觀光遊憩與生態旅遊發展,對於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縮短城鄉差距,均有相當的助益。


( 在地生活雲嘉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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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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