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路_評論╱積習未改
2009.09.05日誌
很難過的ㄧ天
只要看到每次補助的公告
心就被重重的刺傷了一次
看了將盡四百個團體被補助
而我們熟悉又用心的團體
連杯水車薪都沒有
真是無法接受!
也為居住在56萬人口數的城市深感悲哀!!
想說的是
為何麼?
被補助的單位永遠那一群同質的團體
許多部會都看得見他們
每年都是他們拿到經費
對於他們的執行和重複使用經費的效益
是不願意多加評論
但每年延續的仰賴政府
這樣對其他團體來說
有符合公平原則嗎?
而我們數個團體
用心努力了十餘年了
自立更生了十餘年了
這該怎麼說呢?
有背景有錢的團體
永遠受重視
單純用心走基層的人
樽節經費自食其力的團體
就該被排擠嗎?
就算這一大鍋湯裡的美味材料
小團體沒資格(因為排貧)撈不到
難道就不能留ㄧ點湯頭給
這些小小的團體嗎!!
他們所代表的區域
都有ㄧ大群十餘年來
被照顧最少的居民百姓
還要繼續犧牲他們的權益嗎?
什麼時候中間的決策者
可以聽得到基層的聲音呢?
難道說非得使用激烈的手段
才會受到重視
才會讓那些寄居在
保護傘下的大勢力收斂嗎?
很多不合理的現象改ㄧ改好不好?
前朝如此現在還是如此
真的說不過去
也無法向老百姓交代呀!
弱勢的小團體是不能夠怎樣
只能越來越消極的放棄吧!!
諸公大人學者專家們
所有的所有的相關大人們
請公平一些好嗎?
真的不想抱怨
星星之火 足以燎原
但此時我們 還在克制忍耐中
如果你看到聽到了想更明遼
留言給我們 會詳細解說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