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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1 00:22:41瀏覽1474|回應11|推薦63 | |
每天,我有一種對於投票推薦的厭煩感,既然有這個功能,彷彿自己便責無旁貸,必須想辦法使用完。 常常有網友來留言,要我「別太傲慢」且「多讀讀別人的文章」,我可以很誠實地說:只要能上網,我幾乎每天都會想辦法看完最少一百篇作品。 對於這樣的訪客,通常前一項我可以自省,然而對於要我「多讀」的網友,我總是想嗆回去:我在網上閱讀所耗費的時間,幾乎阻礙了我的創作! 說實在話,「推薦」是個我很厭惡的功能,倘若取消這點,我想我會更喜歡UDN的。 今天去兩個我所訂閱的部落格閒逛,發覺有互相發文嗆聲的事件,而且已經演變為筆戰,由於我都推薦過,某格主也不待見兩邊推薦的網友,因此我就乾脆刪除訂閱了。 對於這樣的事件,我不瞭解內情,兩造各執一詞,所以進入法律程序是最好的結果,當事人自行解決,總比起哄來「圍觀」或「人肉搜索」更來得合理。 因此,線上寫作還是有些不得不一吐為快的哲學,譬如我現在想要說的「部落格之所以可怕」的七項秘密,簡單列舉如下: (一)照片的秘密:貼出真面目,禍患無窮。 不是我對名嘴周玉蔻小姐有偏見,而是當初貼出本人尊容的同時,我那將近十年前的照片,竟然有網友告知:與實際年齡大我許多的周小姐「很像」! 說真的,從小我父親就說我「醜得不能見人」,並且以「豬」罵了我廿年,而我在小學時被人喊成「怪物」,因此身為女性的一點點虛榮,使得我無法接受和她「神似」的觀點,或許周小姐會覺得不高興也不一定。 為此,我本想撤掉所有自己「露臉」的相片,但又覺得可惜,由於本人太懶,所以乾脆就用小畫家挑掉面部,省得嚇壞了來訪的網友。 關於隱私方面,尊容曝光也很危險,一方面我可能會因為上班偷偷上來UDN看文,導致老闆把我炒魷魚,或者也有「人肉搜索」的危險性,為了保護自己,只能盡量小心,免得在即將來臨的農曆七月,被陌生人掛在門上當門神,或者被網友用力吐口水,順便詛咒我寫不出好文章(純屬個人猜測)。 當作家並不容易,多數部落客都把寫作當成副業,飯碗很重要,保持神秘性更重要。 如果自己開公司,相當於自己是老大,地位不一樣了,限制的範圍也不一樣了,所以有秘書或助理幫忙管理部落格,也大有可能,說不定公布本尊照片還是好事。 對於女人來說,貼自己青春美麗的容顏分享給網友,似乎看來並無不妥,無論是PS過的風格或者美化柔焦的藝術照,都能滿足女性的虛榮心,但這同樣很危險。 對於美女作家,單純欣賞文字的人,不會太在意外表,同性多半也不置可否,就怕遇上別有心機的男性訪客覬覦,UDN不是沒發生過類似的桃色糾紛,熱情的男網友追求或寫情書,不是不可以,而是純粹把UDN當作聯誼網站,女性還得怕有心人循著玉照來個「人肉搜索」,鬧得格主不安生,甚或惡言相向,這就麻煩了。 另一方面,只要是自己的臉,五十歲美女當然可以貼出自己廿歲的照片,反正部落格是自由的,就怕剪接日韓明星的臉,安在自己的頭上,並以之招搖撞騙,這樣已經算是詐欺,很容易鬧出不可收拾的「肖像權」或「剽竊」事件。 問題來了。 一是,如果貼了自己的照片,那就是把自己攤在陽光下,怎麼不可怕? 再者,假使用了他人的作品,那自然會惹火燒身,不僅有法律問題,還可能身敗名裂。 按照我這部落格老鳥的看法:別急著貼自己的照片,先思考自己是否能承受後果,想清楚了再來。 (二)學歷的秘密:透露自己的學歷,貽禍無窮。 首先我要說:每個人都是虛榮的。 學歷是除了外貌以外,最能引起虛榮心的第二個重點,因此若身為台大畢業生,必然會以台灣第一學府的經歷而感到光榮,或者拿到國外知名大學的證書,分享給網友的同時,沾沾自喜或者炫耀的成份,我想都很正常。 將自己的學歷昭告天下,其實是一種光榮,多少名人都這麼做了,似乎沒有任何負面影響。 但是,對於一個部落客來說,一時的風光,或許就是擺脫不掉的「人肉搜索」,在google速度取勝的時代,想弄點什麼花樣,馬上就會被輕易揭發,甚至成為詐欺官司。 小學畢業可恥嗎?不可恥,王雲五都能編字典,王永慶也曾經是台灣首富。 中學畢業可恥嗎?不可恥,十二年國教,總有些人無法完成進入大學的夢想。 大學畢業可恥嗎?不可恥,台灣滿街的博士和碩士,那些人縱有許多證照與學歷,可能連小學生的常識都不足。 既然都不可恥,那麼名牌大學的學歷,也就基本上沒啥好自滿的了。 在部落格裡,外貌美麗沒用,證照學歷沒用,能貼出點技術與專業的文字,懂得如何管理自己的小天地,比什麼都還有用。 (三)公開信箱的秘密:信箱公開了,麻煩不斷。 首先說說我個人的往事:我喜歡同網友交流,並且偶爾會從上班地點發信,因使用outlook即時回信太方便,往往忘記修改寄件者,為此曾經有三名網友查到我做事的地點,其中一人,為此讓我丟了一份工作。 老話一句:禍患起於粗心,以及太過方便的google與百度。 公開個人信箱,除了MSN邀請上線,還有不間斷的各類討厭的廣告信,使我常常在收信的同時,必須花許多時間來篩選,一不小心,還會收到病毒軟體。 為了創作的緣故,我仍舊保留了自己的公開信箱,反正不怕私下的筆戰,能聊上幾句也不錯,我雖然口才不好,寫得天花亂墜的本事,還是勉強能嚇唬人的。 公開自己的電郵,除了演示個人認證,也能私下進行組織架構的連結,尤其現在還有自動選取的「臉書」(facebook)軟件,一上線就會出現提醒,這樣強大的網路科技,使得世界變得愈來愈小,個人隱私也愈來愈容易危及。 不過,我恨不得把自己的想法,全部都寫出來,可惜網路上的反饋太少,願意私底下聊聊的網友也不太多,泰半都在跟我打聽某些品牌的巧克力如何能買得到,或者交換一些文學創作的相關資訊,這也算是一種獲得。 寫部落格需要規範,也要專業,更得專注纔能長遠堅持下去,因此懷疑「悄悄話」可能不夠安全的網友,只能尋求私下寫e-mail這樣的管道,我能夠理解。 只不過,使用電郵需要非常小心,特別是上班的時候,小心老闆出現在背後! (四) 留言的秘密:沒有一句話能開玩笑,否則就是呈堂證供! 以技術而言,經營部落格的人,假如沒有自保的本事,也得注意自己寫過了什麼。 有些網友喜歡大剌剌地留言,也不在乎是否對異性格主表現出「調情」或「隨便」的言詞是否過了頭,雖然這不好說,但「網路聯誼」八字還沒一撇的當兒,不可以留下太過頭的言論。 相對而言,現在聰明的部落客太多,就連我這樣懶的人,都會對某些留言進行截圖,保存敏感對話的證據,對於部落格的經營者來說,真的非常重要。 當然,留言者更要小心,就算是在訪客簿使用「悄悄話」,除了不能保證網站管理者無法窺見內容,有些格主也會存底留念,這是很常見的舉措,畢竟這年頭保護自己最重要。 想要使用UDN的「悄悄話」功能來挑釁?休想,「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想要偷偷刪除自己的留言來裝傻?休想,除非部落格的格主是電腦白癡,或者比我更懶。 有時候和網友之間的齟齬想通了,搞不好寫出什麼個人言論,又把事情搞砸了,都說不定。 現在的部落格老鳥,是屬於典型的技術型思維,技術上永遠尋求新知,留言也會更形謹慎,避免「人身攻擊」,當然這也得看看個人道行,想把諷刺寫得尖銳又高明,就如同一場拳擊賽,是測試各人立即反應是否強悍的不二法門。 但是,留言好像又無法滿足於僅僅對格主發洩怨氣或表達崇拜,這就會有很多問題,因為「言多必失」,話說多了,可能會咬到舌頭,或者吃進蚊蟲。 不覺得自己犯的錯夠多,就可以盡情「大鳴大放」,因為說出心底的話,除了可以表現個人的坦誠度,也能檢驗觀者的感受如何。 倘若覺得對某個格主無法踏地知根,很簡單,說點刺激人的言論也無所謂,這種作法可以看出部落格經營者的肚量如何,是否器量弘深,正巧手上有些資源,或胸中墨水能使人讀了留言臉色發黑、發青,現成的實驗就能在特定的部落格進行。 留言與回覆,展現的可能是比文章本身還高妙的技巧,這中間陷阱連連,不懂這秘密的可怕之處,那就儘管試試看,或者想將之視為另一種社會觀察,來玩上幾回,品味一下筆戰的樂趣。甚且是格主發飆後可能採取的報復行動,那就大膽上門去。 我個人不太喜歡去別人家裡惹事,所以滿腔熱血都投入自己這個部落格之中,希望讀者不要走得太快或太遠,就藉由這樣的主題,來抒發一下自己的感受。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想搗蛋,弄分身上門吵鬧,或者自說自話來顯擺,也都是可能的行徑,想要在虛擬世界先成名,沾點葷腥或惹出祝融,或許都是一些好事者的想法。 所以留言怎能不慎?寫「悄悄話」又哪能不專注?回覆又怎麼可以不仔細? 打字前,我的想法是循序漸進,第一步先想想,底線是不虧,再思考自己的言論會不會把爛攤子一下就搞很大,就算遇上個想找碴的訪客,也惦惦自己的斤兩,接下來就是如何控制情緒,不用太正規,任何文字都在腦中適當規劃,要見效果出來,還可以邊寫邊調整,要把可能的後果都考慮進去。 否則,只寫自己想說的話,事情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拾,罵完了,法院傳票也上門了。 (五)推薦與點閱的秘密:許多訪客上門,為的是「回饋」,還有出版商的青睞。 這些個秘密,我曾經寫過感想,目前都放在城市之中:關於出版「點推比」的問題 我常常遇到的問題,就是使我厭煩的訪客,我喜歡漂亮增加的數字,因為我虛榮,虛榮心使我無法不注意每天有多少人來看文章。 UDN有三萬九千多個部落格,我很難有足夠的時間一一瀏覽,所以根據的就是推薦自己的部落客,以及少數留言的網友,然後抽空去瞧瞧,畢竟「近朱者赤」是我對文學和創作最大的期待。 到底進展如何,說來也有些鬱悶,許多網友們來此,就是為了回報性質的推薦,或者是某些網路比賽的拉票,煩得要命。 我為此常常發火,有時會撂下狠話:我不幹這種事,否則就得接受本人的檢驗! 有些網友懂了,基本上我的名聲可能就在UDN壞了,反正這也沒什麼損失。 哈! (六)好友和黑名單的秘密:虛擬世界的敵人與友誼,都會惹禍上身。 先說點小故事:最近讀了一本書,是講「臉書」(facebook)創立的經過,草創者有兩位,一個叫Edward,一個叫Mark,本來是好友的年輕人,懂技術的Mark,開發了「臉書」網站,我本人目前也在使用,但功能性有待觀察。 現任「臉書」的CEO執行長是查克柏格( 放棄了學業的Mark,從鈔票中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可惜Edward認為自己還是學生,應該先完成自己的學業,此時兩人出現了認知分歧,彼此傷害,以牙還牙,弄得雙方很不愉快。 Mark不允許任何人阻擋「臉書」(facebook)的成長,因此通過公司重組,把Edward掃地出門,手法就看得出前者天生擁有的商業頭腦和強勢手段。 這個故事說明了一個道理:即使是朋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立場;加入好友或者列入黑名單,其實容易得很,兩樣都只需要滑鼠一點即可。 開始是朋友,不分你我,或不值得分你我,一旦衝突出現,或價值觀相左,亦或選擇不同,搞不好就是你死我活,分批上法院辯論。 所以要經營部落格,一定要有心理準備:傷害你的通常不是敵人,而是朋友。 當然,列入黑名單的「圍觀」或「人肉搜索」事件,這六年來層出不窮,做虛擬朋友的時候,要理解自己到底可以容忍到怎樣的境地,也得確認彼此是否關注在「創作」本身,還是只想來搞「非誠勿擾」(大陸的相親節目)那種「男女遊戲」的網絡聯誼。 分道揚鑣並不難,特別是在UDN這些年的筆戰之中,要面對的抉擇太多:每個人的選擇,不一定是誰是誰非,就當是到了一個交叉點,該說再見了,或者該宣戰了,就看自己是否早已選邊站,或是搞不清楚自己想「創作」還是想「隨之起舞」。 (七)轉貼的秘密:是否你尊重別人,或者別人是否尊重你,都是筆戰的開端! 別人轉貼你的文字,難道就沒有什麼簡單的辦法,可以防止這種事情的發生嗎? 除了google或百度,真的很難,因此創造自己獨特的筆法,並且鎖住右鍵來防君子,小人通常是擋不住的。 每個人的想法都會隨時間改變,今天是這樣,隔了一兩年,又變得不同了,所以從前我會立即前往對方的部落格,先臭罵一頓再說,由於很少人懂得「」的用法,還喜歡剽竊及造謠生事,保護自己真的非常重要,法律行動採取的速度也很要緊。 雖然我不喜歡耗費時間去google或百度,但是這兩個入口網站的強大搜尋引擎,是我最欣賞的特質。 自由散漫的創作者,通常會自食其果,苦澀的種種經驗,使我反覆思考,是否自己太過懶散,沒能活用網路最方便的搜尋工具,並且努力創造出自己在文字上的特色。 在專注與思變求新的出發點來寫作,拿到什麼獎,或寫成什麼樣子,都是片面的結論,能做到何種境地,就要省思是否有所遺漏,或者沒有善用時間,反覆尋找最新和最完整的線上資訊。 時間和環境會改變一個人的價值觀,我無法強求別人不來閱讀,別人也無法限制我的創意,不要自己一廂情願悶頭寫就好,總得去瞧瞧自己是否成為他人剽竊的源頭,並且學習加以教訓和制止。 網路是虛擬的空間,在線上寫部落格看來虛幻,但沒有部落客能逃避在荒謬中的生存方式,自保是一種生活的經歷和思索,也是對於強化自身的需求。 卡謬(Albert Camus)說:「我悲觀看待人類的命運,卻樂觀看待人類的未來。」 當然Rosy也可以說:我悲觀看待部落格的發展,但樂觀面對網路文學的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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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