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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寫作的哲學(八)
2010/06/21 00:22:41瀏覽1468|回應11|推薦63

每天,我有一種對於投票推薦的厭煩感,既然有這個功能,彷彿自己便責無旁貸,必須想辦法使用完。

常常有網友來留言,要我「別太傲慢」且「多讀讀別人的文章」,我可以很誠實地說:只要能上網,我幾乎每天都會想辦法看完最少一百篇作品。

對於這樣的訪客,通常前一項我可以自省,然而對於要我「多讀」的網友,我總是想嗆回去:我在網上閱讀所耗費的時間,幾乎阻礙了我的創作

說實在話,「推薦」是個我很厭惡的功能,倘若取消這點,我想我會更喜歡UDN的。

今天去兩個我所訂閱的部落格閒逛,發覺有互相發文嗆聲的事件,而且已經演變為筆戰,由於我都推薦過,某格主也不待見兩邊推薦的網友,因此我就乾脆刪除訂閱了。

對於這樣的事件,我不瞭解內情,兩造各執一詞,所以進入法律程序是最好的結果,當事人自行解決,總比起哄來「圍觀」或「人肉搜索」更來得合理。

因此,線上寫作還是有些不得不一吐為快的哲學,譬如我現在想要說的「部落格之所以可怕」的七項秘密,簡單列舉如下:

(一)照片的秘密:貼出真面目,禍患無窮。

不是我對名嘴周玉蔻小姐有偏見,而是當初貼出本人尊容的同時,我那將近十年前的照片,竟然有網友告知:與實際年齡大我許多的周小姐「很像」!

說真的,從小我父親就說我「醜得不能見人」,並且以「豬」罵了我廿年,而我在小學時被人喊成「怪物」,因此身為女性的一點點虛榮,使得我無法接受和她「神似」的觀點,或許周小姐會覺得不高興也不一定。

為此,我本想撤掉所有自己「露臉」的相片,但又覺得可惜,由於本人太懶,所以乾脆就用小畫家挑掉面部,省得嚇壞了來訪的網友。

關於隱私方面,尊容曝光也很危險,一方面我可能會因為上班偷偷上來UDN看文,導致老闆把我炒魷魚,或者也有「人肉搜索」的危險性,為了保護自己,只能盡量小心,免得在即將來臨的農曆七月,被陌生人掛在門上當門神,或者被網友用力吐口水,順便詛咒我寫不出好文章(純屬個人猜測)。

當作家並不容易,多數部落客都把寫作當成副業飯碗很重要,保持神秘性更重要。

如果自己開公司,相當於自己是老大,地位不一樣了,限制的範圍也不一樣了,所以有秘書或助理幫忙管理部落格,也大有可能,說不定公布本尊照片還是好事。

對於女人來說,貼自己青春美麗的容顏分享給網友,似乎看來並無不妥,無論是PS過的風格或者美化柔焦的藝術照,都能滿足女性的虛榮心,但這同樣很危險。

對於美女作家,單純欣賞文字的人,不會太在意外表,同性多半也不置可否,就怕遇上別有心機的男性訪客覬覦,UDN不是沒發生過類似的桃色糾紛,熱情的男網友追求或寫情書,不是不可以,而是純粹把UDN當作聯誼網站,女性還得怕有心人循著玉照來個「人肉搜索」,鬧得格主不安生,甚或惡言相向,這就麻煩了。

另一方面,只要是自己的臉,五十歲美女當然可以貼出自己廿歲的照片,反正部落格是自由的,就怕剪接日韓明星的臉,安在自己的頭上,並以之招搖撞騙,這樣已經算是詐欺,很容易鬧出不可收拾的「肖像權」或「剽竊」事件。

問題來了。

一是,如果貼了自己的照片,那就是把自己攤在陽光下,怎麼不可怕?

再者,假使用了他人的作品,那自然會惹火燒身,不僅有法律問題,還可能身敗名裂。

按照我這部落格老鳥的看法:別急著貼自己的照片,先思考自己是否能承受後果,想清楚了再來。

(二)學歷的秘密:透露自己的學歷,貽禍無窮。

首先我要說:每個人都是虛榮的。

學歷是除了外貌以外,最能引起虛榮心的第二個重點,因此若身為台大畢業生,必然會以台灣第一學府的經歷而感到光榮,或者拿到國外知名大學的證書,分享給網友的同時,沾沾自喜或者炫耀的成份,我想都很正常。

將自己的學歷昭告天下,其實是一種光榮,多少名人都這麼做了,似乎沒有任何負面影響。

但是,對於一個部落客來說,一時的風光,或許就是擺脫不掉的「人肉搜索」,在google速度取勝的時代,想弄點什麼花樣,馬上就會被輕易揭發,甚至成為詐欺官司。

小學畢業可恥嗎?不可恥,王雲五都能編字典,王永慶也曾經是台灣首富。

中學畢業可恥嗎?不可恥,十二年國教,總有些人無法完成進入大學的夢想。

大學畢業可恥嗎?不可恥,台灣滿街的博士和碩士,那些人縱有許多證照與學歷,可能連小學生的常識都不足。

既然都不可恥,那麼名牌大學的學歷,也就基本上沒啥好自滿的了。

在部落格裡,外貌美麗沒用,證照學歷沒用,能貼出點技術與專業的文字,懂得如何管理自己的小天地,比什麼都還有用。

(三)公開信箱的秘密:信箱公開了,麻煩不斷。

首先說說我個人的往事:我喜歡同網友交流,並且偶爾會從上班地點發信,因使用outlook即時回信太方便,往往忘記修改寄件者,為此曾經有三名網友查到我做事的地點,其中一人,為此讓我丟了一份工作。

老話一句:禍患起於粗心,以及太過方便的google與百度。

公開個人信箱,除了MSN邀請上線,還有不間斷的各類討厭的廣告信,使我常常在收信的同時,必須花許多時間來篩選,一不小心,還會收到病毒軟體。

為了創作的緣故,我仍舊保留了自己的公開信箱,反正不怕私下的筆戰,能聊上幾句也不錯,我雖然口才不好,寫得天花亂墜的本事,還是勉強能嚇唬人的。

公開自己的電郵,除了演示個人認證,也能私下進行組織架構的連結,尤其現在還有自動選取的「臉書」(facebook)軟件,一上線就會出現提醒,這樣強大的網路科技,使得世界變得愈來愈小,個人隱私也愈來愈容易危及。

不過,我恨不得把自己的想法,全部都寫出來,可惜網路上的反饋太少,願意私底下聊聊的網友也不太多,泰半都在跟我打聽某些品牌的巧克力如何能買得到,或者交換一些文學創作的相關資訊,這也算是一種獲得。

寫部落格需要規範,也要專業,更得專注纔能長遠堅持下去,因此懷疑「悄悄話」可能不夠安全的網友,只能尋求私下寫e-mail這樣的管道,我能夠理解。

只不過,使用電郵需要非常小心,特別是上班的時候,小心老闆出現在背後!

(四) 留言的秘密:沒有一句話能開玩笑,否則就是呈堂證供!

以技術而言,經營部落格的人,假如沒有自保的本事,也得注意自己寫過了什麼。

有些網友喜歡大剌剌地留言,也不在乎是否對異性格主表現出「調情」或「隨便」的言詞是否過了頭,雖然這不好說,但「網路聯誼」八字還沒一撇的當兒,不可以留下太過頭的言論。

相對而言,現在聰明的部落客太多,就連我這樣懶的人,都會對某些留言進行截圖,保存敏感對話的證據,對於部落格的經營者來說,真的非常重要。

當然,留言者更要小心,就算是在訪客簿使用「悄悄話」,除了不能保證網站管理者無法窺見內容,有些格主也會存底留念,這是很常見的舉措,畢竟這年頭保護自己最重要。

想要使用UDN的「悄悄話」功能來挑釁?休想,「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想要偷偷刪除自己的留言來裝傻?休想,除非部落格的格主是電腦白癡,或者比我更懶。

有時候和網友之間的齟齬想通了,搞不好寫出什麼個人言論,又把事情搞砸了,都說不定。

現在的部落格老鳥,是屬於典型的技術型思維,技術上永遠尋求新知,留言也會更形謹慎,避免「人身攻擊」,當然這也得看看個人道行,想把諷刺寫得尖銳又高明,就如同一場拳擊賽,是測試各人立即反應是否強悍的不二法門。

但是,留言好像又無法滿足於僅僅對格主發洩怨氣或表達崇拜,這就會有很多問題,因為「言多必失」,話說多了,可能會咬到舌頭,或者吃進蚊蟲。

不覺得自己犯的錯夠多,就可以盡情「大鳴大放」,因為說出心底的話,除了可以表現個人的坦誠度,也能檢驗觀者的感受如何。

倘若覺得對某個格主無法踏地知根,很簡單,說點刺激人的言論也無所謂,這種作法可以看出部落格經營者的肚量如何,是否器量弘深,正巧手上有些資源,或胸中墨水能使人讀了留言臉色發黑、發青,現成的實驗就能在特定的部落格進行。

留言與回覆,展現的可能是比文章本身還高妙的技巧,這中間陷阱連連,不懂這秘密的可怕之處,那就儘管試試看,或者想將之視為另一種社會觀察,來玩上幾回,品味一下筆戰的樂趣。甚且是格主發飆後可能採取的報復行動,那就大膽上門去。

我個人不太喜歡去別人家裡惹事,所以滿腔熱血都投入自己這個部落格之中,希望讀者不要走得太快或太遠,就藉由這樣的主題,來抒發一下自己的感受。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想搗蛋,弄分身上門吵鬧,或者自說自話來顯擺,也都是可能的行徑,想要在虛擬世界先成名,沾點葷腥或惹出祝融,或許都是一些好事者的想法。

所以留言怎能不慎?寫「悄悄話」又哪能不專注?回覆又怎麼可以不仔細?

打字前,我的想法是循序漸進,第一步先想想,底線是不虧,再思考自己的言論會不會把爛攤子一下就搞很大,就算遇上個想找碴的訪客,也惦惦自己的斤兩,接下來就是如何控制情緒,不用太正規,任何文字都在腦中適當規劃,要見效果出來,還可以邊寫邊調整,要把可能的後果都考慮進去。

否則,只寫自己想說的話,事情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拾,罵完了,法院傳票也上門了。

(五)推薦與點閱的秘密:許多訪客上門,為的是「回饋」,還有出版商的青睞。

這些個秘密,我曾經寫過感想,目前都放在城市之中:關於出版「點推比」的問題

我常常遇到的問題,就是使我厭煩的訪客,我喜歡漂亮增加的數字,因為我虛榮,虛榮心使我無法不注意每天有多少人來看文章。

UDN有三萬九千多個部落格,我很難有足夠的時間一一瀏覽,所以根據的就是推薦自己的部落客,以及少數留言的網友,然後抽空去瞧瞧,畢竟「近朱者赤」是我對文學和創作最大的期待。

到底進展如何,說來也有些鬱悶,許多網友們來此,就是為了回報性質的推薦,或者是某些網路比賽的拉票,煩得要命。

我為此常常發火,有時會撂下狠話:我不幹這種事,否則就得接受本人的檢驗!

有些網友懂了,基本上我的名聲可能就在UDN壞了,反正這也沒什麼損失。 哈!

(六)好友和黑名單的秘密:虛擬世界的敵人與友誼,都會惹禍上身。

先說點小故事:最近讀了一本書,是講「臉書」(facebook)創立的經過,草創者有兩位,一個叫Edward,一個叫Mark,本來是好友的年輕人,懂技術的Mark,開發了「臉書」網站,我本人目前也在使用,但功能性有待觀察。

現任「臉書」的CEO執行長是查克柏格(Mark Zuckerberg ),Edward則提供了最初創立網路公司的一千美元,虛擬公司各自分了些股份,結果一不小心,事業就做大了。

放棄了學業的Mark,從鈔票中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可惜Edward認為自己還是學生,應該先完成自己的學業,此時兩人出現了認知分歧,彼此傷害,以牙還牙,弄得雙方很不愉快。

Mark不允許任何人阻擋「臉書」(facebook)的成長,因此通過公司重組,把Edward掃地出門,手法就看得出前者天生擁有的商業頭腦和強勢手段。

這個故事說明了一個道理:即使是朋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立場;加入好友或者列入黑名單,其實容易得很,兩樣都只需要滑鼠一點即可。

開始是朋友,不分你我,或不值得分你我,一旦衝突出現,或價值觀相左,亦或選擇不同,搞不好就是你死我活,分批上法院辯論。

所以要經營部落格,一定要有心理準備:傷害你的通常不是敵人,而是朋友。

當然,列入黑名單的「圍觀」或「人肉搜索」事件,這六年來層出不窮,做虛擬朋友的時候,要理解自己到底可以容忍到怎樣的境地,也得確認彼此是否關注在「創作」本身,還是只想來搞「非誠勿擾」(大陸的相親節目)那種「男女遊戲」的網絡聯誼。

分道揚鑣並不難,特別是在UDN這些年的筆戰之中,要面對的抉擇太多:每個人的選擇,不一定是誰是誰非,就當是到了一個交叉點,該說再見了,或者該宣戰了,就看自己是否早已選邊站,或是搞不清楚自己想「創作」還是想「隨之起舞」。

(七)轉貼的秘密:是否你尊重別人,或者別人是否尊重你,都是筆戰的開端!

別人轉貼你的文字,難道就沒有什麼簡單的辦法,可以防止這種事情的發生嗎?

除了google或百度,真的很難,因此創造自己獨特的筆法,並且鎖住右鍵來防君子,小人通常是擋不住的。

每個人的想法都會隨時間改變,今天是這樣,隔了一兩年,又變得不同了,所以從前我會立即前往對方的部落格,先臭罵一頓再說,由於很少人懂得「」的用法,還喜歡剽竊及造謠生事,保護自己真的非常重要,法律行動採取的速度也很要緊。

雖然我不喜歡耗費時間去google或百度,但是這兩個入口網站的強大搜尋引擎,是我最欣賞的特質。

自由散漫的創作者,通常會自食其果,苦澀的種種經驗,使我反覆思考,是否自己太過懶散,沒能活用網路最方便的搜尋工具,並且努力創造出自己在文字上的特色。

在專注與思變求新的出發點來寫作,拿到什麼獎,或寫成什麼樣子,都是片面的結論,能做到何種境地,就要省思是否有所遺漏,或者沒有善用時間,反覆尋找最新和最完整的線上資訊。

時間和環境會改變一個人的價值觀,我無法強求別人不來閱讀,別人也無法限制我的創意,不要自己一廂情願悶頭寫就好,總得去瞧瞧自己是否成為他人剽竊的源頭,並且學習加以教訓和制止。

網路是虛擬的空間,在線上寫部落格看來虛幻,但沒有部落客能逃避在荒謬中的生存方式,自保是一種生活的經歷和思索,也是對於強化自身的需求。

卡謬(Albert Camus)說:「我悲觀看待人類的命運,卻樂觀看待人類的未來。」

當然Rosy也可以說:我悲觀看待部落格的發展,但樂觀面對網路文學的未來。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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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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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2 16:11

至於筆戰﹐我是覺得還好﹐因為筆戰也是可以戰得很有禮和理性的﹐既尊重別人也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尤其一種米養百種人﹐每個人往往都有不同的意見﹐並且無關對錯(除非是黑白、善惡的對歭)﹐所以對於筆戰﹐只要雙方遵守發言禮節和尊重他人﹐我倒是覺得無可厚非。

像現在世界足球賽正在進行中﹐如果有網友因為支持不同的隊伍而發生筆戰﹐那就是表達自己不同的意見或好惡﹐都是可以接受的﹐雖然我自己不看世界足球賽也覺得因為它而發生的爭執令我不解。

但如果是教訓匪類和網蟲﹐那就另當別論了﹐並不屬於「筆戰」的範圍﹐因為「筆戰」指的是「平等的雙方表達自己不同的意見」﹐但揭發罪惡或是教訓匪類和網蟲﹐卻是「不對等的善惡、人“畜”兩方的戰爭」﹐已經不是「筆戰」可以形容和概括。

所以﹐教訓匪類的事我常常做﹐但筆戰我就興趣缺缺﹐因為覺得要說服別人同意我的意見或好惡﹐有時是很沒有必要的事﹐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不同於他人的意見或好惡(但是非對錯卻一定要分清楚)﹐更別提如果還因此弄到好友反目成仇或和網友結怨﹐那更是划不來﹔我們生命中美好的人事物如果已經很少了﹐就更沒有必要讓自己因此失去更多甚至失去無法替代的。

而且我一向覺得話不投機半句多﹐只要我表達了我的意見、說了我想說或該說的﹐我就不想再多說了﹐即使是對於是非對錯的議題有時也會如此﹐因為願意接受的人自然會接受﹐不願意接受的人﹐多說不止無益﹐有時還會導致許多不必要的爭執。除非對方希望多瞭解一些、願意多問多聽﹐那我當然也會願意多說、多分享一些。

只是我到目前為止﹐還不曾用完過每天的100個推薦額﹐至多也只用了30個左右(包括一些可能有看但沒有看完或沒甚麼興趣的題材)﹐有時一天甚至只用了幾個。

像 Rosy 的這篇文﹐光是閱讀(包括文章的回應和 Rosy 城市的文章)﹐就花了我不少時間﹐再加上思考和寫回應﹐又再花不少時間。所以一天要用完100個推薦額﹐對我來說﹐還真是“不可能的任務”呢。 ^^"

但聯網的推薦和被推薦功能是有選擇性的﹐如果覺得不需要甚至厭煩﹐可以將自己網誌的推薦功能關閉﹐也不推薦別人﹐就不用再被「推不推薦?」、「要不要被推薦?」所擾了。 ^^

我個人是覺得推薦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義﹐像我在閱讀之後有時沒有甚麼想說或是不知道要說甚麼﹐就用推薦來表達我的讚賞、支持和鼓勵﹐或是用它來告訴網路好友「我來過了」﹐都是很好用的。 ^^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3 02:19 回覆:

再次同意妳的說法,我個人常常從這個部落格的小型「筆戰」之中,獲得相當的樂趣,巴不得一個月有一次上門來的叫陣,當然,希望是我期待的彼此討教,而不是沒有準備就來留言的訊息。

「平等」是一種認知,在網路上,每個部落客都只是一個ID,誰都得放下現實中的身段來對談,並且對於不同的議題,以相對或反面的說法來溝通,我想每個人都能接受,這也是我以前喜歡BBS的主因(現在為了寫作就很少逛了)。

至於「網蟲」或詐騙型的惡棍,我認為都該交給司法處理,因為「公然侮辱」或者「誹謗」的判定,就算自己說得有道理,反而可能被人設計構陷,由於沒控制好情緒,遭到罰款或判刑(我見過實例,在《金庸茶館》的爭執,有一回就鬧上法院)。

說到推薦,我幾乎上網都能用完,除了部落格就是城市推薦,一篇篇看下來,最少要花四個小時在UDN上面,非常累(但還是能看到一些好文章,我自己每天都在城市自行統計列舉,這是受到網友要我「多讀別人文章」的刺激,所以我就留下記錄,省得有人拿這個來罵我「傲慢」或「自以為是」)。

沒辦法啊,有的文章沒有新鮮的花樣,寫得非常平實,本著「鼓勵」的善意,我就會給推薦了。

以前我比較煩惱,因為依照個人判斷和檢視的嚴格標準(具備文學性和基本的作文標準,舉凡標點、分段、文字間距、用典辭彙等),給完一百個推薦的部落格太稀少了,往往一天看了一百篇也給不到廿個推薦,所以現在放寬標準,沒有注音文且排版還能看,在觀念上與我雷同,就給推薦吧。

很少有人注意「我來過了」這種概念,我也不在乎,只覺得有點可悲,在推薦數的發送過程中,說實在話,我不後悔給任何人推薦,卻有種感覺:部落客都沒幾個人專注於文學性,就連百大名單,都有注音文上榜,看了其中四十個不同的得獎者,這個結論也算有些悲哀的。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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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2 16:09

這篇我看不了幾段就笑個不停﹐是目前這一系列文章中最幽默和鬼馬的一篇!

可見「幽默感」還真的是文章的調味料﹐不加當然可以入口﹐但加了風味更佳!

我也一直認為隱私是我很重視的東西﹐不止是在網上﹐還包括現實當中﹐尤其是自己經歷多了也看多了周遭人的遭遇和新聞上的報導之後。即使是在從事廣播工作時(算是半個公眾人物)﹐我也非常重視自己的隱私。

所以無論是照片還是姓名﹐我都不會隨便公開﹐以免後患無窮。

但我的確有看過一些網路騙子盜用美女或帥哥的照片然後以此來欺騙網友的感情或金錢的﹐所以不可不慎。

至於公開學歷和電郵信箱等﹐我就覺得倒還好﹐因為就如 Rosy 說的﹐一來沒有甚麼好驕傲的﹐二來公開這些資料﹐還不至於使我的隱私權被侵犯或在現實生活當中被人騷擾﹐所以就還好。

而且我也的確看過許多會寫文章或能幹卻沒有品德的人(有才無品)﹐無論是在網路上還是現實生活當中。可是許多沒有學歷、身家、地位…的小人物﹐卻是做了許多偉大的事的大人物﹐就如踩三輪車的白芳禮老爺爺和最近的台灣之光陳樹菊女士﹐因此﹐和這些看似小人物的許多大人物相比﹐學歷、身家、地位…算甚麼?

(相關報導請看 人間天使白芳禮爺爺 及 人間天使‧好人好事。)

所以有時即使對於一些網友寫的文章或課題(類似小說或政治性議題)沒有興趣﹐我依然會推薦﹐因為我不止看文章﹐我更看人﹐因為我一向認為品德比才能重要、網友的真心比文章重要。

但對於公開電郵信箱﹐的確還是有一些雖小卻需注意的細節。

像我的公開電郵信箱﹐就是我供聽眾來信和公事用的﹐我供親人朋友來信的電郵信箱則是另一個。另外也很重要的﹐就是電腦要裝設防毒軟體和常常掃毒﹐以及不要隨便開啟不明的電郵等等。而以上這些﹐都是一些網路常識。而且﹐的確﹐有很多事粗心不得。

只是關於轉貼或盜文的問題﹐有時用網路搜尋引擎也未必有用﹐因為有些剽竊者雖然全文照抄﹐但有些更無恥和狡猾的剽竊者卻是用「改寫」然後「將別人的文章變成自己」(署上自己的名)的方法﹐使得搜尋引擎也搜尋不到﹐聯網這裡就曾出現過這樣的無恥剽竊者。

所以﹐也難怪有人會說﹐要防止自己的文章在網上被剽竊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放上網。其他如個人的照片等﹐也是如此﹐因為就算設定密碼和只限自己看到﹐也有可能會因為網站管理的漏洞或被破解而曝了光。

因此﹐無論是隱私、留言、推薦還是轉貼﹐總的來說﹐就是「尊重他人」和「小心為上」。

但自己要不要尊重他人﹐自己可以控制﹐可是別人要不要尊重自己﹐則是別人的選擇﹐不是自己能夠控制的。

所以﹐在網上行走(有點「在江湖上行走」的意味)﹐說到底﹐「小心為上」會比「尊重他人」更重要﹔處不來、有問題的﹐只能疏遠和保持距離﹐才能免遭禍患。

說起來﹐其實在現實生活當中﹐何嘗不是如此?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3 01:54 回覆:

真的有那麼好笑嗎?

我自己沒有感覺,句句都是我的心底話,可能我每天都在想一些搞笑的念頭?哈。

妳說得很對,台灣許多小人物有很高的品德,也做了一些好事,反而名人的複雜交際應酬,或者私底下的一些勾當,即便不違反法律,卻真的讓人齒冷。

防毒軟體用處不大,我個人的使用感想,就是病毒和惡意軟體防不勝防,有時明明用不同的軟體掃毒過了,仍然會中毒,譬如Trend micro就是如此。

無名小站的照片似乎就常常上社會版,我看了很多新聞,說版主用密碼鎖了,結果圖片還是被人偷走,多數是些年輕學生拍的裸體照,現在的駭客太可怕了啊。

我完全同意妳的說法:「小心為上」的態度來自保,比什麼都還重要。

網路就是現實社會的縮影,這年頭,想上網貼點什麼,就得先有心理準備。唉!


T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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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部落格的目的單純化----顧忌就消失了!!
2010/06/22 09:24

宣導理性正面想法子的生活價值觀當為目的-----要像深山的花朵"展現自我存在的意義",有機緣開花後能結果,很好;開花後不必然能結果,做為自我的存在,下次還是依然要開花的------掌握了自我存在的意義,或許就是"隨心所欲不逾矩",雖千萬人吾往矣,如此,就能從容怡然自得了!!

顧慮多了-----就少了行止的瀟灑!!


Tomas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3 00:30 回覆:

謝謝建議,但是在網路上,天天都有那麼多女網友被騙財騙色,還有許多男網友慘遭仙人跳,對於我這個常常去逛社會版的人而言,考量得會比較多。

而且我曾為此丟過一份高薪的工作,親身經驗最能表達我心中的感慨,記取教訓是很重要的,僅求自保已是底線了。

因此我要的「瀟灑」,小說裡面就可以寫了,回覆更能夠寫得俐落灑脫,這樣似乎更符合個人需求。


小娉ㄆ一ㄥ(林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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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2010/06/21 23:16

來不及撤下。我都上傳了!

今天更過分,傳了沒睡好的照片。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2 00:16 回覆:

我很敬佩妳,如此清晰的照片貼了這麼多張,說真的,我頂多是需要時拿一張不清楚的3cm大頭照附在書上,哈!

但是回過頭來說點心底的話,不上傳最安全,免得老闆或同事上網發現,我打混的情況就會被一一證實,那也就不好交待了。


meo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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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極深
2010/06/21 20:19

思維邏輯都非常清楚也讓我感慨極深

您說的對~傷害都來自所謂的”好朋友”

心寒!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1 21:06 回覆:

原來您有這種遭遇,除了要看開之外,只能自己多加小心了,就連去別人的格中寫「悄悄話」留言,也要非常注意,倘若透露太多個人資訊,很容易遭到對方的利用。

「日久見人心」,老話一句,虛擬世界的友情,可能在現實中就真的「虛擬」了。


傅 孟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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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漓盡致
2010/06/21 14:34

我也希望udn能撤銷推薦這個功能

希望大家在這裡

能相忘於江湖

不需要相濡以沫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1 14:36 回覆:
很高興又有人有同感。

巴代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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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啦
2010/06/21 10:16
回應既然是個鼓勵,那,我就回應了。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1 13:11 回覆:
謝謝鼓勵!

金如意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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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給我一個笑容吧!朋友
2010/06/21 09:49

不要氣餒!每個人對事情的認知,總是有自己的主觀意識

像這樣的筆戰,旁邊的人,被流彈掃到,是很正常的!不是嗎?

有時候在當時的氣氛下,無法冷靜的處理好自己的情緒

以至於在口氣上,在文字上,難免會有失當的做法,你要諒解一下

  所以說,我在筆戰的時候,總是提醒網友,不要推薦我,回應我

以免到時候到流彈掃到,或是被對方記仇報復!

    總之呢,你不要被某一個因素影響到你的心情,你的創作

網路嘛!總是來來去去,該來的,你阻止不來,該走的,你留不住

何需留下太多感傷情呢!     加油!我支持你!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1 13:17 回覆:

馬上給一個笑容:

控制情緒非常困難,有時火氣上來,很難遏抑想要爆發的憤怒,為此我都會跑去洗手間大吼幾聲,或者唱兩首歌,發洩完就沒事了。

這篇文章是看到昨天的一系列事件,所以有感而發,基本上我只看文章內容,其他別的什麼網路交誼或圍觀活動,完全沒有興趣。

謝謝妳長期的支持(我私下注意到了,很感謝)!


喵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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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是老鳥
2010/06/21 09:35
感謝經驗分享,句句箴言。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1 13:18 回覆:
這些都是真實又慘痛的經驗,看我多誠實,所以又來嚇人了。

中州楚佩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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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很实用
2010/06/21 08:51
人和人之间差异真是蛮大的。

就算都是好人,都是善良的人,有时候都有太多不同无法平静。

一开始来这里写东西时,就决定尽量隐藏真实生活中的自己,写点有用没用的东西,和优秀的网友交流一二就好了。

后来才发现对于掩盖身迹这种事情,自己真的很外行。好在尚且没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情,不至于要被人肉。

声明一下,我的头像就是自己近照,从驾照上弄来的哈 :D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6-21 13:30 回覆:

所以說,在網路上遇到詐騙或剽竊,就馬上把一切交給司法,對陣叫罵只是浪費時間,這年頭我都直接寄存證信函,報警方便得很,好話多說無益。

一個人的品格,有的時候無法單純從文章裡面看得出來,然而對話的態度與個人簡介資料內容,就能窺得一二。

同樣地,會寫文章的異常者也必非沒有,譬如《我的奮鬥》那位作者,漢奸胡蘭成也寫得相當好,再看看張愛玲,這年頭多少作家證明了:優秀的文筆不代表人格與道德是否完善。

看開點,那就沒有什麼扞格了,寫作是我放在心頭的重要活動,我的嗜好與興趣可能相當具有吸引力,但我得坦承自己為何遠離男女交誼和銷售牟利的活動:大有可能,部落客或許是個現實中的變態,甚至是罪犯。

既然想單純寫文章,那就專門且專心閱讀與寫作,別的不說,每天就能過得很愉快。

另:我挺喜歡你這張駕照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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