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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2 22:13:01瀏覽272|回應1|推薦1 | |
我生活的这个国度,人民经常被代表。有很多人,很多团体,都有着不约而同的嗜好,那就是代表人民。近日天朝的某个要领要去夷州。话说夷州是我天朝固有国土,但由于种种原因,夷州处于高度自治,且长期受到美帝和倭寇的毒化,民风不古。夷州人士好以颜色观人,分蓝绿等色,各色人士為各自利益分争已久。其中蓝色人中本為天朝的冤家,但如今已雄风不再,而绿色人种则是一帮乌合之辈,不料居然学会天朝起步时代的各种诈术, 反对政府动则就代表人民,如此侵犯版权又不交费者,其罪当诛!更可气只是在于每次代表人民之时加上天朝常用之伎俩——加上不可知修饰性定语:绝大多数。本身绿色人种就是头上长浓,脚上生疮之腐烂群体,竟敢学天朝之术,该打!!不过无辜的本事黎民百姓,不知情,不赞同是就被强制的被代表了。民生之广象,豈是几个成天不明事理吆喝之众就能代表的,更何况是绝大多数。红蓝绿紫颜色之争,分明就是各自的权利利益纷争,天杀的非要将无辜的民众扯进来。夷州的民众不应因颜色所困,凡带色之人之言皆不真实,凡事皆要有自身所思。不做无辜之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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