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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1 13:37:48瀏覽931|回應2|推薦9 | |
近日看了《大愛》電視台製作的《我們六個》影集,看完感觸頗深。
這部影集的拍攝,是根據2004年發生在台灣的真實社會事件李月桂案來編劇的,因此並非虛構。在觀看電視劇之前,我特地先看了一段《東森》電視台的訪談節目,受訪者就是受害林達生、郭富美夫婦二人的長子林作賢。對故事的背景先有了了解,更能深刻體會這部電視劇試圖表達的原意。
原本一個和樂甜美的家庭,就因為一個小三的介入,不但毀了,夫妻二人被同一個小三前後殺死,六個子女也被迫休學、打工、分別到育幼院生活,靠著許多慈善機構的幫助,才能勉強完成學業,扭轉他們原本悲戚的人生。
引起爭論的,應該是這個小三,總是在殺人後用種種的藉口逃死,不是酗酒、心智衰弱就是心理不正常;免死以後還能減刑提前出獄,而有了再次殺人的機會,讓原本和樂的一家人支離破碎,六個未成年的子女從小就失去父母。
試想,如果法院在這小三第一次用開水殘忍殺害這六人的母親後,就立刻判死刑,是否就可以避免在20年後,她再度殺害這六人的父親,讓這個家庭徹底毀滅?
這六個從小失去父母的小孩,要不是運氣好得到育幼院與社會慈善機關的救助才得以長大成人,否則很容易就會自暴自棄走上歪路。幸好他們日後都成為有用的人,但是他們吃過的苦、一輩子揮不去的夢靨,甚至影響到他們日後的交友結婚,這種痛苦那些法官們可以理解、可以體會嗎?
如果這些法官心存善念,為了能讓受害者可以重生,不是更該早早將這些失去人性的殺人犯處死,讓受害者家屬可以早日脫離苦海,至少還有個父親可以陪著他們長大?
這些廢死聯盟與司法人員,費盡心思要去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卻將受害者的子女逼入絕境,完全不在乎他們的死活。這種保護殺人犯的假人權、假道學司法人員與廢死聯盟,他們其實已經犯了欺善揚惡的重大罪愆,將來絕對無法得到上帝的赦免或佛祖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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