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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1 08:24:07瀏覽16912|回應14|推薦52 | |
一個遭禁閉的軍中下士死亡,能夠引起社會關注、輿論譁然、數萬人上街頭、眾多將官下台、迅速修法改軍法審判為法院審判,在中華民國司法史上,不但是空前,也可能是絕後。 當洪家人被白衫軍簇擁著,要求將涉案軍士官移送地方法院審判,就已經有許多法律專家提出警告:民事法庭審判的結果,極有可能輕判,恐怕無法滿足洪家人的期待。但是這張被白衫軍、作家、藝人、政客等後援部隊拉滿弓的弦,讓這只失掉準頭的箭,只能射出無法回頭。 果然,法庭審判的結果,毫不意外地認定幾位涉案人犯意不足、因職務過失致使洪下士意外死亡,全部被判處8個月以下處分。這個結果,讓洪家更加傷心,後援部隊更加憤怒。但是除了臭罵恐龍法官、司法已死、罵馬政府無能來泄憤之外,對司法判決毫無幫助,對洪家更是雪上加霜。 這就是一個典型的民粹誤事的例子,與反ECFA、反服貿協議、廢核四等異曲同工;前者是民粹綁架了當事人,後者是民粹凌駕了專業。 我認識一位女藝人,她母親因為身體不舒服去看醫生,醫師不但診斷錯誤還態度惡劣,結果致使她摯愛的母親因錯過黃金醫療時間而不治死亡。她向醫院及醫生提告,但是對方態度倨傲、毫無悔意。可惜那時候她不懂得在PTT上發文,要求網民集結聲援抗議,對法院施壓。結果法院以「職務過失」理由,用區區數萬元賠償金要她與對方和解,連住院費都不夠支付。按照洪家大姐的說法,人家母親的命,是不是不如一條狗? 法院怎麼沒把那毫無悔意的混蛋醫生抓去判無期徒刑? 洪家本來有極大的機會可經由軍法審判,根據陸海空軍刑法「部隊長官凌虐部屬」者,可處三到十年;或因此致人於死,判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結果一手好牌,就在政客、怕當兵的大學生、白衫軍的盲目鼓動下,全盤皆輸。他們不但廢了軍法審判,也嚴重傷害了軍隊的聲譽,更犧牲了洪案可能藉由軍法重判而得到司法正義的機會。 當媒體、名嘴、網民、白衫軍、作家、藝人、政客,每天不斷地對審判長施壓、胡亂發表個人偏見之餘,除了落個干擾司法的罪名之外,對洪家的期待毫無幫助。 奉勸今後有任何冤屈的民眾,無論對方是醫院、權貴、財團、軍方、政府官員,別再重蹈洪案覆轍;千萬不要把政客扯進來,因為他們只會利用不幸事件來打擊異己,趁機撈取政治利益;更不能讓網民、藝人、作家等來「集氣」,因為藝人作家只想趁機打知名度,非理性網民們的盲目抗爭,只會模糊真相,大幫倒忙,不可不慎。
(本文登載《東網》捕夢網 - 是誰幫了洪仲秋案的倒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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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