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三分鐘時尚食人考
2016/07/31 01:20:06瀏覽713|回應1|推薦38

每一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時尚流行在上竄下跳的影響當時的人。

時尚的壽命越長,越有可能成為當時當地當世人的文化縮影。

時尚流行是大環境引發的一種群體行為。環境好的時候,流行會往好的方向延伸,向上開花。環境不好的時候,時尚流行就不再是吃飽了之後的作為,群體意識往求生存的方向前進時,「流行」;也就成了一種爭鬥存活的表現手段。

這樣的時尚,就變得往下發展,往陰暗不堪處去了……

抽一段時光條碼來瞧瞧好了。

從公元420年的南北朝開始一直到公元620年的隋末唐初這段兩百年的期間,中原戰亂不斷,一下子這一群建國,一下子那一落稱帝,要不就是官逼民反,良民成為四處劫殺的流寇。

在那樣的年代裡,除了打仗,還流行什麼?

吃人是也。

這成了當時許多戰亂地區百姓之間流行的一種求生手段。

收成不好再加上戰亂頻仍,人體也獲選為補充動物性蛋白質以及體力的最大來源之一。那個時候的人比馬賤,馬是用來騎著打仗的,不太吃。騎著人打仗就太勉強,還是當一餐吧?畢竟軍士們在外,套句俗話說:「出外人,吃一個粗飽。」

既然說是流行,那就有各個的巧妙不同。

戰亂荒年中,稻米顆粒無收的日子,民眾上人市挑人肉,產品以女性為佳,當時可以在人市裡挑三撿四的,這位要左手,那位要右腿。「兩腳羊」的販子就現宰現賣。 如果是打仗的阿兵哥,那就沒這麼講究。上頭吩咐過了,戰場上用力殺敵,殺完了就把敵方與已方的傷亡屍體通通曝曬醃好,裝上大車運著,沿路就照三餐分發將士們填飽肚子。那個時候將軍們打仗,不太擔心軍中伙食的問題。

一直到公元615年,有個自稱樓羅王的流民朱粲率眾十萬起兵造反,他除了嗜殺之外,還嗜吃人肉。

他曾說過:「肉之美者,無過於人。」

朱粲也花了心思研究種種不同的調理方式。人肉調理法的發揮,在他手裡真是開了花、結了果。除了傳統的醃製,也有剁成泥做丸子湯的,或是放進石磨做成絞肉蒸餅的,林林總總,創意十足!

不過看官放心,朱粲這傢伙最後在公元621年被當時的秦王李世民一刀斬於洛水,將他六年來的食人生涯一次買單!

千萬別以為東方人噁心,吃人不吐骨頭!西方人也有很扯的怪異時尚流行。

東方人把人肉當飯吃,西方人把埃及木乃伊當藥吃!

自從歐洲人大舉進入埃及挖寶淘金以來,他們除了研究古埃及文物之外,也研究起層層裹屍布下的木乃伊屍體對於人體疾病的療效起來了?這種以人屍入藥的方子,在當時不是上流人士還吃不起這昂貴又詭異的外來藥方。

為什麼很貴?因為吃完一具就少了一具,木乃伊又不是種在土裡自己會繁殖的?在當時這股「時尚埃及風」流行不已的傳聞中,歐洲人將木乃伊磨成粉,搭配上好紅酒,優雅地吞下肚裡去。(紅酒真奇妙,什麼都能搭!難怪也成為一種流行時尚的象徵與收藏。)

能治的病包括高燒不退、無名腫脹、腸胃發炎等等。不過要是吃到了假貨,那就不保證療效囉~~ 有些黑心商人會趁月黑風高之際,到教會旁邊的墓園去盜屍體,仿製出一具具號稱來自「埃及」的木乃伊!然後高價賣給不識貨的土包子賺取暴利!

呵呵,拍拍我們的肚皮,不止身上穿的戴的用的,似乎連五臟廟裡也裝過不少時尚流行哩!

( 休閒生活美食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bby1278&aid=68296959

 回應文章

Audrey H.
2016/07/31 05:04
Yes.  Agree. (sapphirehsieh@yahoo.com.tw)
房純輝(robby1278) 於 2016-07-31 09:21 回覆:

THANK YOU ^^HAVE A HAPY SUN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