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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強迫回補不想補 證交所:可借券換融券
2018/03/16 03:08:49瀏覽63|回應0|推薦0

(中心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4日電)上市公司召開股東會旺季行將到臨,台灣證券xyz xyz xyz生意業務所提醒投資人,應寄望融券部位最後回補日期,若要延續持有空方部位,可選擇借券償還融券。

證交所指出,因投資人融資買進的股票xyz xyz xyz是作為券商或證金公司的擔保品,券商或證金公司再以融資擔保品供融券投資人賣出,如遇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常會、除權息等涉及股東權益事項時,將訂定截止過戶時代確認股東名簿,讓融資買進投資人得以即時辦理過戶,行使股東權益,融券賣出者依規定應於停止過戶起日前第6個營業日前,還券了結。

證交所說明,融券回補除從市場買進外,也可向創辦有價證券借貸營業的券商開立借券帳戶,以借券償還融券;投資人至遲應在截至過戶日起往前推算第7個營業日向券商提出申請,至於是不是借得到券,要看券商券源是不是足夠。

證交所指出,投資人以同一券商有價證券借貸營業的借入券來了償融券時,吻合借券規定的融券擔保品可以直接轉換為借券擔保品,剩餘部分的擔保品,除與投資人還有商定外,券商應退還投資人,投資人除以往由市場進行融券買進回補體式格局外,還可選擇以借券償還融券,繼續持有空方部位。(編輯:黃國倫)1070314



引用自: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80314/26131448.html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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