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3/26 22:19:42瀏覽506|回應0|推薦1 | |
昨天一對年輕夫妻到公司吞吞吐吐的說要賣一間房子,我們當然是很高興,因為現在的時機點客戶主動的說要找我們賣房子,讓我們高興得不知如何形容。 他仔細的說出位置和坪數,我們當時判斷都不錯,符合主流產品,但是他說希望實拿320萬時,公司在場的同仁馬上喜悅全消除,他太太看到立即催促先生說實話,這位年輕的先生大約是30來歲,他說這房子是法拍來的,他特別強調是第四拍喔!我們直覺反應他一定是盲劍客…. 不知附近行情價,貿然看到第四拍就搶進…..其一,有一陣時期許多銀行做超貸或是95成貸款都超出市場行情價…….所以年輕夫妻不了解。 嫌惡設施造成去化速度緩慢,所以要低於行情價才會有機會….其二,法拍物件必須將附近的嫌惡設施列為買方議價的主要條件,若無法將利潤調到比附近行情低寧願不拍,也不會虧到錢。 法拍資訊來源靠網路及朋友….其三,網路的資訊很發達但是有盲點,因為它告訴您第四拍可進場投資,原則上沒有錯,錯在網路人不是在地人,更何況網路人也許無法到現場走一趟問問鄰居,或許網路人不一定是不動產行業的專業人士啊?年輕的夫妻又說問過朋友(曾經拍過房子的)他說可以,我反問自住還是拍下來投資的,年輕夫妻說他是拍下來自住的,對嘛!自住沒啥差別,但是投資的話那…….差別真大喔! 最後建議認賠殺出才是上策,同時也拍到一個寶貴經驗。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