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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0 00:08:30瀏覽503|回應0|推薦1 | |
學雜費調幅修正公告(102-11-18) 有關102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更正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1月 7日來函:前於102年6月28日公佈之學雜費收費基準調幅為1.77%,因計算公式中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資料有誤,應更正為0.75%。 二、因本校學雜費公聽會已辦理完畢,除第三場公聽會調幅已用0.75%重新計算說明外,前兩場次公聽會資訊以本公告修正為憑。 三、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修正調幅後,每生平均調漲金額將自$800元下修至$350元,相關支用計畫請參閱「學雜費資訊專區」。 教務處 1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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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