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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6/09 18:25:38瀏覽979|回應0|推薦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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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感言 李嗣涔:大學學雜費應鬆綁 ( 台大校長李嗣涔兩周後卸任,昨天最後一次主持校務會議,語帶哽咽地說,雖然感傷,但很高興八年任內讓台大進入世界百大。針對大學學雜費凍漲問題,他認為,再不解決,國立大學未來會出現財務危機,他支持教育部提出的常態性調整方案。 李嗣涔回想,八年前接任校長時,最大挑戰是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他認為,頂大計畫提供台大向上提升的動力,如果中斷讓動能停下來,非常可惜,他希望能有第三期計畫,繼續讓大學往前邁進。此外,對於爭議不斷的會計法修法,他希望教授「公款公用」能夠除罪。 李嗣涔指出,國立大學教授的薪資,政府只補助六成三,剩下由大學自籌、學雜費,如果學費問題不解決,國立大學未來可能出現財務危機。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政大校長吳思華表示,經濟不景氣,可以理解學生及家長不想漲學費的心理,不過,教育是百年大計,如果資源不足,會影響教學設備、教師聘任,受害還是學生。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期盼教育部鬆綁學雜費的規定,由各校自主。 教育部常務次長陳德華回應,教育部希望建立常態機制,不要每年都為了學雜費調整衍生爭議,因此,教育部近期會邀集大學開會討論。
學雜費調整應該回歸市場機制 ( 每年,高教界都要上演一場學雜費調整的鬧劇!對於五、六年甚或十幾年未調整的私立大學,這是一場艱苦的纏鬥歷程!年年,各大學都爭取調整的機會,結果總是無疾而終!幾年來,甚至到最後關頭,教育部透過道德勸說,就是要大學打消念頭。更糟的則是,立法院的介入,學雜費調整已成政治議題,變成治絲益棼。 私立學校法第一條明定「為促進私立學校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其公共性及自主性,以鼓勵私人興學。」第一條所楬櫫的鼓勵私人興學理念,本來就是要讓私立學校發揮自主性,走向多元發展。但所謂的的多元發展,已因評鑑制度讓大學的多元幾成一元;而所謂的自主性,更因行政管制,大學自主也殘餘不多。 大學法第一條明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所謂大學自治,泛指大學之營運由大學內部自主決定,不受國家之限制;內容包括研究、教學等之自治,更應包括大學行政,如人事、財政及管理的自治。這幾年,研究及教學方面的自主或有進步,但人事、財政及管理方面則未見改善,其中又以學雜費管制最令人詬病。 辦學需要經費以追求先進設備的購置、優良師資的晉用,及辦學環境的加強。但十幾年來的學雜費管制,已讓私立大學處於不利境地;不只招生排序落後國立學校,優秀師資更不斷被挖角,這樣的現況,難道是當年制定私立學校法所樂見的結果? 學雜費無法自主調整,其實是教育部未依法行政的後果。依該部所頒行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五條明文「本部應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依行政院主計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及其他相關指標,核算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以下簡稱基本調幅),逾百分之二點五者,以百分之二點五計,並公告之。前項基本調幅,遇行政院調整當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時,本部應另行核算,並公告之。」 依該辦法,教育部明定「應」參酌各種指標,核算基本調幅並公告;軍公教調整待遇時,也「應」另行核算並公告!這裡的「應」,乃是教育部的義務及責任所在!但幾年了,教育部的基本調幅公佈在那裡?去年軍公教調整待遇,教育部的核算又在那裡?公告又在那裡? 教育部自定法律不執行,這叫執法怠惰!年年讓大學期待,年年又讓大學失望,這樣的失職,監察院難道不應即刻進行調查並糾正,以振官箴! 上述辦法作為行政命令,以法界的觀點來看,等同實質法律。教育部執行該法律,乃在遂行行政機關的行政權,立法院何緣置喙?但每次調整,立法委員總以附帶決議方式,要求教育部不准調整學雜費!如果教育部未依法行政,立法院又要求凍漲,算不算失職的幫兇?算不算立法權侵奪行政權? 其實,學雜費管制的另一個問題,厥為是否違憲的爭議。我國憲法第一六二條規定:「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監督。」這裡所謂的監督,如果解釋為辦學品質之監督比較合理,如果被擴大解釋為學雜費之管制,就有釋憲的必要。事實上,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明定「大學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不得逾教育部之規定。」 「不得逾教育部之規定」,應該是立足在學雜費可以調整的思維上所制定,如果被解釋成不准調整,這是否有擴大解釋之嫌? 另外,「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五條所言依受教者負擔能力、物價指數年增率、可支配所得年增率、薪資年增率及其他相關指標制定基本調幅,比較像為國民教育思考所定之條款,但台灣的大學教育是國民教育?國立大學或許要承擔這樣的功能,但私立大學必須承擔這樣的責任嗎?這有無違背私立學校法鼓勵私人興學的理念? 學雜費的爭議,可以不用走到曠日廢時的釋憲途徑!只要教育部依法行政、只要立法院不要侵奪行政權,學雜費調整可以回歸市場機制;讓社會大眾自主決定選擇低學費的學校;或是高學費,但辦學品質受到家長信任的私立學校! 等待提倡學費彈性化的大學生 ( 我曾是一位大學生的導師,有一次他到我的研究室,抱怨學校的設備不理想,包括宿舍空調及教學硬體等等都提到了,我專心聽了十幾分鐘後說:「你繳了多少學費?怎麼可能對學校硬體有這麼高的期望呢?」他剛開始聽到這話時臉上露出了不能接受的表情,但全部聽完之後就理解了我的意思。 這世界有一個道理是所有的父母及大學生都應該知道的,就是價格與品質成正比,偶爾看到的價廉物美情形(例如有些餐廳的菜色會讓您覺得物超所值),可能是廠商為了競爭所採取的降價促銷手段,或者是因為經營效率的提升,廠商能夠做到產品價格低於消費者的預期。但是促銷不會持久,而且消費者的預期會隨廠商的效率調整,最後回歸市場常態,顧客支付較高的價格,才能得到更好的餐點,否則較貴的餐廳不可能會存在,如果我們只願意支付較低的代價,得到的就一定是較差的東西。 教育也是一樣的!我們過去一廂情願的以為教育可以物美價廉,事實已經證明,台灣的大學畢業生的價值每況愈下,實質工資已經多年沒有隨經濟成長而上升。我們總是以為,高等教育攸關國家競爭力,政府應該大量投資,而且因為是必需品,價格應該要低廉,讓每個人都能享用。但是實際的情形卻是,我們不但不願意為高等教育多付稅,反而希望別人負擔我們的教育成本;民眾繳了稅之後不僅要享受到政府的好處,也希望把別人的稅負轉移成為自己的福利。因此想要別人支付自己的教育成本是不切實際的,政府對教育的投資永遠不足,在各種福利支出的競爭下,教育預算不可能符合需求。 就像到餐廳吃飯一樣,想要高品質,就必須願意支付高價格,問題是如果政府對餐飲設定價格上限,就算想享受美食也做不到,因為沒有餐廳會願意以低價格提供美食,即使政府迫使餐廳改進,品質也不可能提高,反而高品質的餐廳會選擇退出市場,或者轉到管制少的地方去經營。 台灣的大學學費受到政府嚴格管制,就像餐廳一樣,會讓品質無法提升,而且正在陷入惡性循環中,大學生的能力與世界的需求愈來愈遠,儘管學校每年都爭取調整學費,但父母及學生多不樂見學費上漲。我的學生也多表示學費應當等到教育品質提高後再調升,可是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直覺性反應,無助於改變現狀。當學校無法預見學費可以調整時,就不會有誘因提高教育品質,造成品質低落常態化的問題。 當學費無法調整時,不僅那些願意多付代價獲得較好教育的人無法如願,寧可少付學費,願意接受較低教育品質的學生也會受害。教育畢竟不是餐飲,食物不好吃對人的影響有限,但是教育影響一生,好的教育能奠定學生畢業後的發展基礎,充分發揮天賦才能。為了節省教育費用而讓自己的發展受限,是件多麼划不來的事情! 其實只要讓學校自由競爭,就會有學校努力改善教育品質,除了教學效果會增加,學生的就學選擇也會非常多元化,百家爭鳴就像餐廳一樣,有各式各樣的價位、口味與服務水準,符合就業需要。而且政府仍然可以管制公立大學的學費,只是私立大學的學費真的不要再管制了,台灣才會像美國一樣,有全球最棒的私立大學。政府應當做的事情不是管制學費,而是提供低利貸款給弱勢學生上大學。為了自己的未來,台灣的大學生應該提倡學費自由化,而非維持現況! (作者為政大財務管理系所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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