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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垃圾公文」大觀(PART 2)
2011/08/28 00:12:24瀏覽187|回應0|推薦0

教育部「垃圾公文」大觀PART 1

教育部吳部長說:「教育部尊重大學自主管理,如果大學認為(公文)沒有意義,他們放在垃圾桶我們也不會管他。」自由時報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修正草案

教育部100年5月30臺高通字第1000092736

合理性原則:志願服務時數不得因核發之助學金金額有別;且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之原則下,每週志願服務時數以3小時為上限。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修正案

教育部100年8月1日臺高通字第1000129572號函

時數合理: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純供參考】

100學年度未遵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實施原則之校院

此處只列出較早公告的二校,隨著各校陸續發布公告,有更多的校院認為教育部修正計畫「純供參考」,仍沿用原時數規定,教育部將如何處理,值得注意!

南榮技術學院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共同助學金實施要

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要點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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