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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弱勢學生「阻」學計畫
2010/10/17 00:38:03瀏覽367|回應0|推薦0

【轉載】是施捨?還是義務?(文/牧羊人) 

  教育部為了使經濟弱勢的學生能順利就學並且獲得政府或學校的就學補助,頒布了一項行政計畫叫「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在該項計劃中授權給學校可以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與免費宿舍的學生參與學校所規劃「服務學習」。這項弱勢助學計畫,其「要求學生工作」被視為是一種「應有的回饋」,有校方稱「不想讓學生養成不勞而獲的觀念」,而教育部也支持這種說法,在網路上的激烈討論中,也有一群人指責反對「服務學習」的學生是忘恩負義。

  在這裡,政府對於弱勢族群的補助似乎被理解為恩惠般的施捨,但這樣的理解並不知道政府對於弱勢族群的恩惠施捨其實是一種責任與義務,在憲法中已宣示了我國是社會國的國家,在憲法社會國原則的要求下,國家有義務對於社經地位較低的人民的權利給予維護,並建立社會安全與保障制度,以追求社會的實質正義。政府的補助無非是使居於弱勢人民的生活得以改善,脫離貧困的處境,並盡可能排除回歸一般正常生活的阻礙。 

  然而,在這項助學計畫中,我們卻看到的是好幾名學生為了自家的生活經濟,在校外打工而忙得不可開交時,居然還得抽時間來參與「服務學習」來回報教育部與校方的施捨,好不容易等到政府的補助,卻是另一場災難的開始,使得受補助的學生陷入另一場困境,這些學生多次向教育部反應,得到卻是「請自己和校方自行溝通」的回應。照理來說,政府的補助本應受到人民的監督與公評,受補助的人民沒有義務要全然接受政府的補助,也沒有義務給予政府回饋,反而是政府的補助應該要盡可能配合受補助者的需求,盡可能保障受補助者的權利與人格尊嚴。倘若,政府所採取的補助方式使得受補助者的權利遭受其他的侵害,甚至使受補助者難以維持自身的正常生活,為何受補助者不能抱怨,這些不都是政府未能落實它們應盡的義務? 

  再者,透過體制或輿論壓力來強使他人對於政府的補助給予回饋或付出勞力,使得這些補助似乎淪為一場買賣或勞務契約,只不過是用補助來做為受補助者服勞務後的薪資,甚至是購買決定受補助者生活的權力,這真的是恩惠的施捨嗎?況且,在受到政府的體制與社會的輿論所帶來的壓力下,受補助者的回饋通常並非出於自發性,也只不過是一種單純的應付,這樣真的符合知恩圖報的精神嗎?一個從不為他人設想的施捨會是一種「恩惠」嗎?自以為是的善意似乎非常有可能成為任意宰制他人生活的邪念。 

  其實,當政府給予弱勢族群相關補助時,並不須要特別要求受補助的弱勢族群給予回饋。在助學計劃中,政府如果能夠落實最初補助的目的,不要特意強加受補助的學生一些義務,致使受補助的學生在其他生活上遭受困境,讓學生在不受額外干預的正常教育環境中學習,使得這些學生未來更能立足於社會中,藉由正常工作與生活間接為社會注入些動力,而不增加社會的負擔,又何償不是一種回饋。 

原文出處:烏鴉邦校園民主平台 

延伸閱讀: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議題行動20100730烏鴉週記)

「阻」學計畫的再研究(文/DUST

弱勢學生「阻」學計畫(文/DUST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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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icelohas&aid=450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