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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4 23:41:42瀏覽450|回應0|推薦0 | |
弱勢助學金雖非救濟金也不是工讀金 高教司司長何卓飛說,弱勢助學金是運用學校及政府經費協助學生就學,而非單純的社會救助,雖未規定領取助學金的學生「必須」負擔義務,但以納稅人的稅金提供助學金協助學生就學,學生也可發揮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精神,適當的在校服務。 他強調,弱勢助學金雖非「救濟金」,也不是「工讀金」,因此學校安排的「生活服務學習」不能當成「工讀」,內容也不能太重而影響學生課業學習。 以上摘錄自: 若拒絕可拒發 申請大專助學金 得服勞務(2008/10/06)中國時報【韓國棟/台北報導】 ~~~~~~~~~~~~~~~~~~~~~~~~~~~~~ 學校要求弱勢生 以勞力抵助學金(自由時報)
先服務才有助學金?夜間部學生難(中國時報)
九十八學年起 申請弱勢獎助學金須搭配服務學習(靜宜大傳靜報)
弱勢助學金 按額度服務(南華傳播系)
服務學習門檻高 沒有做滿時數不給錢(輔大之聲)
97學年度學生爆料【回頭看】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 第一級240小時 服務240時換助學金 挨轟(蘋果日報)
助學金變廉價工讀 360小時壓榨窮學生(NOW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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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