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1/11 09:39:26瀏覽833|回應1|推薦1 | |
與飛機競速的跑車
首創“租”比“賣”更賺錢的複印機 此招延用超過一甲子,至今依然為複印機業者所遵行。目前坊間所開設之影印店,有80%以上之複印機具,皆屬此租賃模式。 二○世紀的五○年代之前,當使用複印機時必須使用液體油墨,而且必須用塗有感光藥物的特別複印紙,因此操作甚為麻煩。美國青年“威爾遜”和朋友費了十四年的研究時間,共花費七千五百美元,終於在一九五九年研製出乾式複印機(即為目前影印機的原型母機)。 當產品研發成功推出市場時,由於研發時耗費龐大,所以威爾遜竟然定出了每台機器高達三萬美元的天價(實際上它的成本每台僅二四○○美元)。這樣高的定價很可能一台都賣不出去,而且這樣的定價也違反了美國的商品價格法。 “威爾遜”要的效果也就是“一台也賣不出去”,他希望“只賣服務”、“不賣產品”。因為乾式複印機是他擁有的獨家專利產品,而且自信其卓越性能使得它一定會大受歡迎。所以決定用優質的特性來賺錢,那就是「只租不賣」。他把每台出租的價格定在三千美元,雖然這仍是很高的租金,但大家一想到這種性能卓越的機器每台的售價高達三萬美元,而且它是獨佔市場僅此一家的專利產品,也就不覺得租金很貴了。 這樣,在第一年,公司就獲得了三仟三佰萬美元的租賃服務費。機器還是屬於公司的財產。第二年,他們開始以每台五千美元的價格賣機器,相對於以前的租金來說,買比租似乎又更為划算。所以大家都覺得不貴,紛紛購買。就這樣,五年後,該公司的收入就達六億美元,比五年前增長了160倍。 “威爾遜”不同尋常的定價銷售策略,使他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達到最大聚集財富的目的。同時也聰明化解了,研究經費偏高,製作成本偏低將因而導致產品市場難以回收利潤的危機。 編後語:人人認為,有了發明或新型專利,就代表得以財源廣進,無人與爭。惟常言 道:「專利不等於賺錢」。所以有無數的發明家們,費盡畢生功力、財富,申請了無數專利,但到底還是負債累累破產結尾。 比如說,發明如果是部“極速跑車”的話,請別高興太早,還得有能力開闢一條適合它的“道路”,否則跑車、也只不過是個廢物而已。 所以有了專利,僅僅就像申請到許可經營執照而已,接下來,有無出奇致勝的經營策略,才是最後成敗的關鍵之處。 閱後省思: |
|
( 創作|另類創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