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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無罪!
2008/04/11 16:11:05瀏覽397|回應0|推薦0

很想知道這個判例在台灣司法如何判決...

歹徒持刀逼迫賣淫女自相殘殺 抽牌決定誰殺誰

2008-04-11 08:50:18 來源:

·                                   核心提示:重慶三歹徒爲了控制坐台小姐爲他們賺錢,兩次強迫賣淫女自相殘殺,致兩人死亡。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對被迫殺人的賣淫女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彩龍中國411日報道 “她們殺了人,有把柄落在我們手裏,以後就會乖乖聽我們的話了。”3個歹徒爲了控制坐台小姐爲他們賺錢,竟然兩次強迫坐台小姐殺死“同行”。 3歹徒的作案動機令人匪夷所思,手段極其殘忍。近日,這起殺人案將在法院開庭審理。考慮到殺人者出於被迫,檢察院對實施殺人的兩名賣淫女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據瞭解,故意殺人案中不起訴殺人者,這種情況在全國都不多見。

第一次作案隨機挑選被害人

25歲的袁源是重慶市綦江人,另外兩名幫兇周祥明、王開強和他是同鄉。3人以前都有前科,袁源曾因搶劫罪被判過5年有期徒刑,周祥明、王開強因盜竊罪、故意傷害罪也被判過刑。

刑滿釋放後的袁源、周祥明、王開強臭味相投。袁源來到昆明某建材城,幫人開車打工。站穩腳跟後,他又邀約周祥明、王開強也來到昆明。袁源在建材城裏給兩人介紹了份工作。爲了找

樂子,袁源時不時會帶著周祥明、王開強去髮廊找小姐。

和坐台小姐接觸多了,袁源3人發現坐台小姐個個衣著光鮮,好像都很有錢,還有些小姐在他們面前誇耀認識很多有錢的老闆。對比自己的寒酸,袁源3人自尊心受到強烈的打擊。“不行,得找個賺錢的辦法,活出點人樣來。”在袁源的提議下,周祥明、王開強動了心。

3人經過商量,想出了一個讓人不可思議的賺錢辦法:抓幾個坐台小姐來,強迫小姐賣淫,賺來的錢歸他們。“怎麽讓那些小姐聽話呢?得有把柄在我們手裏。”想來想去,3 人中有人提議:“讓她們去殺個人,殺了人,證據掌握在我們手裏,到時候她們就會乖乖聽我們的話了。”

主意一定,3人開始著手行動。去年2月的一天晚上,他們來到關上銀光泡腳城,以嫖宿爲名將兩個坐台女張玲、張明美帶到袁源的出租房裏。第二天,他們來到官渡廣場物色“受害者”,很快一個賣淫女上了他們的車。當晚,由袁源駕車將3個小姐帶到呈貢縣吳家營鄉大水塘村的一農田邊。“快,你們兩個把她殺了,否則就殺你們。”在袁源、周祥明、王開強的威脅下,嚇呆了的張玲、張明美舉起刀對著被捆綁的另一個賣淫女一陣亂砍。

殺完人後,3人將兩個坐台小姐又拉回出租房裏。之後,事情出了個意外:因爲王開強看管不嚴,兩個落入手中的坐台小姐竟然逃走了。

第二次作案抽牌決定誰被殺

第一次計劃落空後,老大袁源狠狠地打罵了辦事不力的王開強一頓。王開強落網後向民警供述,其實他是看不過意袁源二人逼小姐殺人,加之心裏害怕,故意將兩坐台小姐放走的。被袁源打罵後,他趁機跑回老家了。

王開強走後,袁源、周祥明又開始第二次行動。去年320日,兩人在安寧將坐台小姐何豔、李豔芳騙到昆明。當晚,又在關上寶海路一髮廊內騙出一小姐方麗。兩人用車將3小姐拉到呈貢縣吳家營鄉的農田旁。

這次袁源、周祥明讓3人抽牌決定誰被殺。“兩張9點、一張老K,你們誰抽到老K誰就要死。”3個小姐哆嗦著抽牌,方麗不幸“中標”。這時,袁源、周祥明兇相畢露,逼著何豔、李豔芳殺死了方麗。事後,經法醫鑒定,方麗身中幾十刀,失血過多死亡。爲了保留“殺人證據”,袁源在一旁用自己的手機拍下了殺人的全過程。

讓袁源、周祥明想不到的是,眼看要大功告成時,“歷史”再次重演。何豔、李豔芳被帶回出租房裏,機智的二人假裝順從,趁只有袁源一人看管她們時,找機會逃走了。

逃出魔爪後,兩坐台小姐知道殺人的嚴重性,她們走進關上派出所報了案。民警一聽兩人的陳述,意識到案件的嚴重性,馬上布下天羅地網,抓捕作案者。很快,袁源等3人落網。

檢察院 將不追究“殺人者”刑事責任

這是一起性質十分惡劣的殺人案,殺人動機聞所未聞,作案手段駭人聽聞。”主辦這起案件的昆明市檢察院檢察官王海天告訴記者,3被告人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加之3人是累犯,所以會建議法庭對3被告人從重處罰。

對實施殺人的兩名小姐何豔、李豔芳,檢察院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在調查中,何豔、李豔芳說出了一個很重要的細節,就是殺人時她們是被袁源、周祥明拉著手動的刀。加之主觀上,兩人屬於被迫,在那種情況下殺人是爲了保全自己。”王海天說,何豔、李豔芳是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被逼犯罪,依法應從輕、減輕處罰。再者她們是脅從犯,有自首、立功情節,經過討論,檢察院依法對她們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市檢公訴一處尹曉甯處長說,在故意殺人案中,這是首次不追究“殺人者”的刑事責任,這在全國也不多見。“在那種情況下殺人,並非出自她們本意。因爲情況特殊,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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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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