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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0 00:02:02瀏覽293|回應0|推薦65 | |
這位曾任職宋朝的太常少卿陳希亮(字公弼),可是歷史上數一數二、有能有為的清官之一,與當時的包青天包拯齊名,連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的蘇軾,也因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且擔心他的事蹟失傳,故破例寫下了《陳公弼傳》。 陳希亮的父母很早就過世了,所以陳家由陳希亮的哥哥當家。陳希亮小時候便好學,到了十六歲時,陳希亮決定外出訪師求學。不過他的哥哥因故刁難,不肯給他現金資助,只將那些向陳家借錢的鄉親鄰居們合計三十萬錢的借據都交給了陳希亮,讓他自己去想辦法。陳希亮於是將這些鄉親們都請來,當著鄉親們的面將這些借據一把火都燒了,然後背起行囊擔著書篋出發尋師進修。 宋仁宗、天聖五年,陳希亮學有所成,通過了解試(州試)成了舉人。此時他的哥哥因年老且健康狀況不佳,而他的二名姪兒陳庸、陳渝又尚未成年。陳希亮不計前嫌的照顧兄長,又將二名姪兒帶在身邊親自教導,到了天聖八年,叔姪三人一同進京參加省試,三人都高中進士,鄉親們都尊稱他們為「三俊」 陳希亮被派任為大理寺的評事(掌同司直,出使推按,参决疑狱)並兼任長沙縣(今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縣)知縣。 有一位名叫海印國師的僧人,經常出入皇太后、章獻皇后劉娥位於長沙縣的府邸。當時還是皇太后攝政,這個海印國師藉著這層關係又與數名公卿大夫之類的顯貴之人往來,便狗仗人勢的強行佔據百姓的土地,百姓們都怕得罪他,沒有人敢用正眼看著他,免得招來無妄之災。 身為長沙知縣的陳希亮,完全不畏懼皇太后以及那些權貴的勢力,下令逮捕海印國師,並依大宋律法予以定罪,此舉震驚全縣,也讓百姓們對這位年紀雖輕卻又不懼權勢的縣太爺刮目相看。 郴州(今湖南省郴州市)負責生產竹子原料及器具的竹場,有人提供了偽造的交租憑證給要去官府繳納租稅的人,繳租的人拿著這偽造憑證前往官府辦理完稅登記,結果被驗出這交租憑證是偽造,當場將他逮捕並依法求處死刑。 案子呈交給同時擔任大理寺的評事的陳希亮審核時,陳希亮細查後認為這個人並沒有罪,有罪的是提供偽造憑證的人,就釋放了他,同時在消息還未走漏前,下令立即追捕提供偽造憑證的人,果然不久後就搜捕到真正的犯人。 ----- 待續 ----- 改編自 《宋史》 原文: 《宋史》.卷二九八.陳希亮 陳希亮,字公弼,其先京兆人。唐廣明中,違難遷眉謅青神之東山。 希亮幼孤好學,年十六,將從師,其兄難之,使治錢息三十餘萬.希亮悉召取錢者,焚其券而去。業成,乃召兄子庸、諭使學,遂俱中天聖八年進士第,裏人表其閭曰「三俊」。 初為大理評事、知長沙縣。 有僧海印國師,出入章獻皇后家,與諸貴人交通,恃勢據民地,人莫敢正視,希亮捕治置諸法,一縣大聳。 郴州竹場有偽為券給輸戶送官者,事覺,輸戶當死,希亮察其非辜,出之,已而果得其造偽者。
宋.蘇軾.《陳公弼傳》 公諱希亮,字公弼,姓陳氏,眉之青神人。 其先京兆人也,唐廣明中始遷於眉。曾祖延祿,祖瓊,父顯忠,皆不仕。 公幼孤,好學。年十六,將従師。其兄難之,使治息錢三十餘萬。公悉召取錢者,焚其券而去。學成,乃召其兄之子庸、諭使學,遂與俱中天聖八年進士第。 里人表其閭曰三雋坊。 始為長沙縣。浮屠有海印國師者,交通權貴人,肆為奸利,人莫敢正視。公捕寘諸法,一縣大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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