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6/12/26 23:08:35瀏覽1822|回應4|推薦8 | |
聽說平均每個人在這世界上都會有30秒出名的機會(這是聽說,我沒證據)。 小中這輩子就快邁入40歲大關,該浪費的都浪費過了,該經歷的也都經歷過了,正想著這40歲生日該給自己一個大禮,因為依照我的迷糊和擺爛人生狀態,能活到現在還真不簡單。 這天在上傳文章時瞧見了【就是要你紅 尋找Bloguide廣告主角】的活動,心血來潮報了名,還誤傳了平常給msn朋友看的搞笑照片,不過當時只想捧個人場就沒作多想了(反正照片也不能改),後來聽說要上傳一個文章來介紹自己,當時手上工作正忙的如火如荼,稿子修個不停,小孩炸彈又不斷爆發,心情低落,乾脆隨手一畫bloguide歐巴桑成功記然後掃進電腦上傳,居然比平常用盡心思做的廣告稿子還要受歡迎,讓我突然想要轉行當漫畫家了。 這樣受到注目當然免不了要向朋友吹噓一番囉,招攬投票大隊更是要務,到處三八一翻過,再加上辛苦的部落小工發布新聞票數就真的給它衝上去了,沒機會當偶像明星(這年紀應該也只能當"蔡超齡"了吧?),在bloguide耍耍低級自滿也滿不錯的說~ 反正入圍了,又可以穿禮服試鏡(嗯?不用穿禮服的嗎?),還有禮物可以拿....突然間覺得這個生日禮物還真是不錯耶,其實還真是樂翻了! 這篇雜文其實是想要感謝大家動了珍貴的食指點下一票和來到我的小地方看文章,讓歐巴桑的我有機會露出臉來耍寶,為此僅獻上小中俗麗艷照一張,感謝大家的支持。 ps剛剛的地震還真叫人慌張,希望天佑台灣,大家都平安無事。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