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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13:31:48瀏覽409|回應0|推薦2 | |
如果在八十歲之後犯了強姦罪,我會跟法官說,不要小看我,我那兒還很強。 前幾天新聞報導,一名93歲的公家機關退休老伯伯被告強占公有宿舍而且敗訴,由於老伯伯拒繳罰款,判刑3個月,可是監獄拒收,理由是老伯伯太老,如果入監服刑,獄方還得增加人力來照顧行動不便的老伯伯。 後來老伯伯上電視了,穿西裝打領帶穿著體面,並在鏡頭前忿忿不平地說,他只是得到他應該得的,守護他應該守的,然而從法律的角度來講,老伯伯明明就是犯法,卻沒有法治機關願意處理。 或許自由,就是老伯伯最好的監獄。 我同事有一個夢想,就是七十歲之後要替人頂罪服刑,在監獄裡過一個充實的晚年生活。我問他為什麼,其實理由也很簡單,在監獄裡頭有得吃,有得睡,有人跟他聊天,一起作息,有什麼不好,而且人老了,也不可能分配吃重的勤務,也沒有人對他七十歲的小菊花有興趣,監獄簡直就是老人的天堂,不用付錢的養老院。 如果在四十歲之前犯了強姦罪,我會辯駁說我沒有,不要冤枉好人,如果在八十歲過後犯強姦罪,我會拼命跟法官強調,那個女人真的是我強姦的,判我重刑,最好是無期徒刑,關到死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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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