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退伍軍人終身俸、18%與法律、道德、正義相互關係。
緣由:第一人稱寫這篇文章,就是要跟那些政客們講法、理、情。我們立場本來站得穩,何故遭人汙名化,請學長們細品其中意思,就會知道人心就是如此!
何謂法律?簡言之就是經立法院通過,並由總統公佈後發生效力法條就是法律。但法律形成過程中涉及到的不僅於法條文字,還包含著複雜的制度運作與社會現象。
霍布斯認為:人類之所以要成立國家(公民社會)是為了避免混亂、戰爭,為了維護「善的生活」,在自然的狀態社會裡面,人類的社會是一種混亂的社會,所以人們渴望和平與安全能受到保障。因此!統治者的本質即在保衛人民的和平與安全,統治者得訂立法律以維護人民的和平與安全。
盧梭認為:人類到了自然狀態的末期,實已到了一個危害人類生存、惶惶不可終日的戰爭境界。人們於是訂立社會契約進入了「國家狀態」。國家制定了法律限制人們的自由,人們喪失了「自然自由」,所獲得的是「社會的自由」。
約翰‧菲尼斯:在法律哲學層次裡,認為認識法律的本質方法要看(1)若立法與司法的目的僅為了部分人的利益,那它是不正義的,不稱為法律。(2)如果法律基本規定違反分權原則,這是不能當作一個法律的。(3)政治制度違反了法治原則,這樣訂定出來的法律也不能算是法律。(4)違背程序正義原則即違反人倫,因在執法的過程中,成了少數人剷除異己的劊子手。約翰‧菲尼斯提出困擾、侵害人民的四點狀況,都屬於「不正義」法律。
那什麼是正義?
蘇格拉底:正義非全然客觀或主觀,正義之判斷雖係個人主觀認定。另認為縱使為惡法亦好過無法,遵守法律、秩序即是正義之表現。
柏拉圖:正義是客觀的存在,但正義並不能僅根據自然理法加以發現,必須藉由學者或哲學家以直觀的理性來加以認識。
亞里斯多德:大致贊同客觀說,認為世上每件事物皆有其成為該事物不可或缺的本質,而要認識事物需從事物背後的本質加以了解,唯從事物本質獲得的知識才是真正的知識。而根據其概念,認為法律體現正義,而正義意味某種平等,進而以「分配的正義」及「平均的正義」兩種類型加以觀察,且論及自然法和實證法區分問題。
結論
從法律發展與人類歷史關係而言,霍姆斯認為:法律是我們道德生活的見證和外在積累,法律的歷史就是一個民族道德的發展史,法律實踐的目的就是要造就好公民以及善良人民。
綜合以上各法學派大師論法律主要本質在於:(1)維護人類共同生活規範。(2)維護人類共同價值利益規範。(3)維護人類共同意志或行為規範。(4)具強制性的規範。(5)廣義的來說,法律是整體社會行為的規範;是維持社會整個條件的均衡、讓利益能獲得均衡,此均衡就是公平正義。
我要說的是,在欠缺理性觀察的政治環境與缺乏認知公平對待的社會,程序正義是基本人權的保障。彰顯法律公正遂行,強調的應是立足平等,而非齊頭式的平等。所以沒有所謂『不公平』?沒有所謂『惡』?退休俸、18%的存在不是『不公平』、『惡』,而是人多了忌妒心、失去了平衡的觀察;就是看別人現在過得比自己好,卻不願面對別人曾經付出的血汗代價。
所謂「養兵千日用在一時」;政府平時不好好養兵,竟為討好少數握有權力的人極盡詆毀軍人文武德。屆時真的要打仗了能奢求軍人會犧牲奉獻?每年的颱風深入災區救人工作,也不用奢望軍人會有榮譽心、同理心。
個人回應
少年15二十時的年輕小夥子,由於信賴國家,在訂定契約中,國家如此的肯定的說:「在你老態龍鍾時絕不會背棄」。「投筆從戎報效國家」不是口號,而是實質成為了年輕小夥子終身職志行為表現,無私的奉獻青春黃金歲月。
然!現今的政府對待退伍軍人,就像忘恩負義的男人只能共患難,不能共享福。
例如一個黃花大閨女,與男人一起努力奮鬥了一生,經過歲月的摧殘,成為男人的糟糠之妻黃臉婆。然!在男人飛黃騰達後,竟想找比她更為年輕貌美的女人,讓糟糠之妻成為下堂棄婦任其自生自滅。這樣忘恩負義的男人,只能共患難,不能共享福,把女人都當傻瓜似的任其揮霍使用。
老子道德經三十八章後段…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因此,法律發展越進步,人的關係也發展到只知用法來維繫時,此時已經失道、失德、失仁、失義、失禮、失忠信。失忠信後,就只能以法律來維持社會秩序,法律的訂定顯示人心混亂無規矩。就像有婚姻者愛搞外遇淫人妻女;領單位薪資的卻收受回扣圖利自己;巧言是非論斷人;不努力賺錢,卻覬覦他人金錢、土地財產。傳法、傳道者,浸淫在聞名利養。
老子道德經三十八章後段教導我們,目的就是要找到自身良心、良知、良能,回復形而上的道德主體,而不是政治操作的法律制裁。或許退伍軍人終身俸、18%,當下已經不符時宜,但基於對國家“信賴原則”,現有存在的退伍軍人終身俸、18%,請秉持當初整體社會行為對「投筆從戎報效國家」理念者給予利益均衡、公平正義的對待,履行契約以利我們安養天年!
尊敬的學長、學弟,黃埔的精神犧牲、團結、負責,爭的是國家民族千秋萬世,何須與貪嗔癡慢疑六道輪迴中的顛倒眾生政客爭長短。願上帝合一、和睦的靈,長存在您我心中,就讓我們閃閃發光的榮耀,淹沒在時光洪流中。或許歷史,會給我們公平正義的故事。
※未完,後續增刪修改。
參考資料
法律概論/劉瀚宇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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