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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黎您好 以下文章,設有防衛機制,請勿誤會。妳應該知道人在什麼狀況下設「防衛機制」。 紅黎平安 應徵聯合報係UDN記者需提供真實身分資料以利確實查核,所以網站上刊登的都是個人真實的資料。美其名,我是自由作家兼聯合報係UDN記者。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因此!本人po在部落格的言論、文章自己都要負法律責任,但也受法律保障,而我所言論均有資料存查。 再說!本人部落格的言論、文章都是事實陳述係真實,所以排除誹謗罪之處罰範圍之外。除非有人能證明我是「真實惡意」、無事實的無的放矢。反過來說,沒有事實根據我不會「看到黑影就開槍」。 所以您個人的意見,我希望不是為某個人、或某團體發聲。 事實上,我是真心希望妳多給我意見,增加我部落格閱讀率、及文章修飾可看性。避免自己有「閉門造車」的寫作風格。 簡短的文章,少了一點修飾,總是給人尖尖角角多刺。 期待+盼望您多給我批評指教。 另外,如要講專業,我專業於代書(地政士)業務。我做法院拍賣15年多,常處理有關不動產調解事情,而我們原住民最欠缺的就是法的概念。許多有心人士都趁此機會欺騙部落老人土地、金錢,利用信仰誆騙老人家的愛心,事實上是無知。 而我都是免費替原住民申請鄉公所、法院調解及法律諮詢。如您有法律的案子,等候您差遣。 以上 lavagau敬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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