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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8 09:34:11瀏覽468|回應0|推薦37 | |
罵人一句「神經病」,外加比了個「阿達」手勢,結果得付出5萬元代價! 基隆市游姓婦女,前年12月和丈夫駕車到汐止好市多大賣場,在停車場與吳姓男子發生停車糾紛,雙方口角,吳某找賣場員工評評理,游婦卻向賣場員工說「他是神經病,不要理他!」還將右手食指、中指併攏,在右太陽穴附近空轉了2圈,意謂吳某腦袋有問題。吳某自認受辱,報警控告游婦公然侮辱,並附帶民事賠償。 刑事部分,士林地方法院去年11月判游婦有罪,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民事訴訟部分前天出爐,判決游婦應負侵害名譽權的損害賠償責任,考量游婦月薪4萬2000元,侵害情節輕微,判賠3萬元。也就是說,游婦一句「神經病」,外加比了個「阿達」手勢,得付出5萬元代價。雙方仍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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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