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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0 20:43:40瀏覽112|回應0|推薦1 | |
4/27(ㄧ)今天真是的,民法期中考及格的人也要再考一次試,煩~~似乎沒人敢投反對票。薰說:「有一個人只要舉手投反對票,就會有其他人跟著舉」。我心想:「是不是太軟弱了我,應該舉手的,投反對票這樣就能免於一場考試」。這老師還真"民主",夠機車的。 今天有人很晚到校,剛走進教室還以為是誰!?原來是韻秀前髮剪成圓弧型的。我坐在教室內,同樣的不發一語,藝術課時把她倆叫回來點名秀問我:「這禮拜是怎麼了,都不會笑,其實也才星期一而已」。沒事笑屁 阿~! 有什麼事值得笑嗎?? 沒有吧!! 藝術休息幾分鐘,到樓下走走聽3個人講話,宥亭、韻秀說我中毒太深了,宥亭:秀,妳把他讓出來吧!! 我:「不用」。 放學走到停車場,秀說他的車在校車前,看到了也當作沒看到看到,他趴在窗戶那,我上校車放包包在走下去聊天,他要我們先坐下,我跟薰沒進去,繼續我們的對話,亭、秀坐車上,有人問我上校車做什麼的樣子,秀跟他說我放東西。 因為討厭被亂配對,我盡量當作沒事,也不要去找他的車,直接走到校車那。 不可能不亂想,因為我看朋友的定義,男女間超過朋友範圍時我會生氣。因為認識或者我喜歡他,我才會如此生氣。或許我沒必要如此生氣,因為沒我的事,但心裡卻有無名火在燒,臉色也好不到哪去。 韻秀:我想他猜對了,之前我的確有把1個人設為我的黑名單,我那時覺得還好,現在倒是真的,他是我心裡的小黑,要一段時間恢復了,但也還好。他只是朋友,不像霖宥那樣,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恢復。 我說過了,只要有喜歡 的人跟其他人超過朋友範圍之親密動作,我會毀滅自己對他的感覺。不當一回事般的"無所謂"。 怎麼可能無所謂呢??我會把此記憶埋起來,不想挖掘這回憶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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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