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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索筆記一 :「報導文學」的基本概念
2011/02/17 11:26:35瀏覽3387|回應1|推薦46

  去年擔任原住民文學獎的兩個項目評審,事後不少的朋友希望能多了解「報導文學」這個文類,我也允諾事後釋放我的創作筆記,供朋友參考,但我多少有些惶恐,怕因此誤導初學者,因此特別強調這是我個人關於「報導文學」創作的筆記,記錄個人在有限的書寫經驗裡,摸索如何書寫「報導文學」的幾個概念,以及實際創作的經驗分享;非教科書或絕對的書寫準則,也沒有拉竿張旗搶山頭的意思,僅提供我族同胞摸索磨筆的參考。故,對這篇摸索筆記感到有需要參考者,請自行參酌;若有不同的看法的先進、前輩,歡迎善意提醒並指導一二、經驗交流。以整體提昇「報導文學」類參與創作人口與作品素質;掌握自我的「發聲權」與「詮釋權」,增加事件或議題問題的能見度。例如最近核廢料的議題、阿朗壹古道的問國光石化,莿桐部落的美麗灣問題,或者其他您注意到而媒體還沒注意的事,這都是您可以嘗試的議題。 
  當然,如果今後有任何文學獎邀我擔任「報導文學」獎的評審,我會以這個當標準來評審,我是那種先必須是「什麼」,再來評論「寫得好不好」的人。

  相較於小說、散文、詩等文類而言,「報導文學」被認定是一個對當代議題很有力量的文類,因此「報導文學」究竟應該怎樣呈現?目前還沒有具體又成定見的論述(或者我井底之見)。但自60、70年的創作高峰以降,前人的創作與摸索,又似乎已經有了較清晰的輪廓或粗略形體可描摹,但卻又因為沒有顯著的名家大張旗鼓地論述,所有又似乎不那麼地確定。

一、個人定義:以文學藝術性的處理方式,報導一個真實的「事件」,使強化其「議題性」或「新聞性」之外的情感因素,誘導閱聽人產生共鳴,正視「事件」的影響,進而成形為「公共議題」。
二、「事件」可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醫療、生態、人權、地理,以及屬於私人但可作為公共決策參考的種種議題;但不包括個人風花雪月、八卦小道等私領域。
三、報導文學的目的,在於使作者所關注的「事件」,最終成為被討論或注意的「公共議題」。這個被作者關注的「事件」包括已被各類媒體之一所注意的「新聞」,以及尚未成為「新聞」卻可能關係群體利益的事件。
四、「報導文學」的文類,既要有「報導」的真實,又要有「文學」的藝術或情感特質。故這樣的文章必須包括「真實的事件」、「鮮明的主題」、「明確的行文主軸」,以及作者具關懷的「批判或立場」、作者對事件「情感上的互滲」、被報導對象的「群眾的情緒與立場」。以期待所報導的對象或事件,吸引閱聽群眾,使成為一個具公共討論的議題。
五、「報導文學作品」需具備五個要素:「文學的藝術性」、「事件的真實性」、「公共議題性」、「批判與立場」、「現場的視角」。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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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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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匪淺
2011/03/26 22:22

謝謝!受益匪淺----

祝平安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