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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生應獲參與校外佛教活動
2008/06/15 22:26:38瀏覽419|回應0|推薦1
  (關丹訊)馬佛青第十九屆全國代表大會今日通過七項提案,吁請政府撤消或修改大專法令,讓大專佛青及佛學會,能夠積極參與校外的佛教活動。
  大會也呼吁佛教徒清楚明了信仰回教後,對個人及家庭成員所帶來的法律權利及影響。
  以下是大會通過另外五項提案:
  ●呼請中央政府、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給予現有的正信宗教公平對待,以維變憲法賦於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及所有宗教信徒進行各自宗教儀式和修持的基本權力。
  ●馬佛青將在2007年青年團體及青年法令下註冊,以維持其作為全國佛教青年的領導機構,並保持現有的組織架構,包括州聯委會及會員團體。
  ●呼吁佛教青年團在2007年青年團體及青年法令下註冊,以接引更多青年學佛,及充分運用政府在這法令下提供資源。
  ●呼吁全國人民,尤其是佛教社群,繼續給予緬甸及中國災民物質上的援助及宗教心靈力量支援。
  ●呼吁佛教社群及佛教團體積極對囚犯、吸毒者、愛滋病帶病者等邊緣社群,展開關懷工作。

發佈日期:09/06/2008(星期一)
資料來源:星洲日報國內新聞第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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