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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21:07:56瀏覽679|回應0|推薦0 | |
勞工朋友若有從事二份工作,是可以雙重加保的喔~在職業工會及公司也能一起加保 勞工朋友常常會誤解,以為勞保不能重複… 雙重加保又有下列兩種情況:「職業工會加保+公司加保」以及「A公司加保+B公司加保」,小葵接下來就向大家介紹一下兩種情況的各別處理方式吧!
第一種雙重加保情況:先在職業工會加保+後在公司加保 若原本是在職業工會加保的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後來到公司行號上班,再由雇主辦理加保,這時就會出現雙重加保的情形,為了確認勞工是否仍符合工會加保資格,勞保局會寄發「雙重加保通知單」給職業工會和被保險人(由公司轉交),收到通知後,請依下列兩種情況作不同處理。
第二種雙重加保情況:A公司加保+B公司加保 若原先在A公司上班,之後在B公司找到一份兼差,A、B兩家公司都要幫忙加保勞保,6%退休金也是兩邊都要提繳:
當然在A、B公司的勞保保險費都要計收;而申請勞保普通事故給付時,若雙重加保時間連續滿30天以上,給付金額就可以用投保薪資合併計算(上限不得超過勞保月投保薪資最高等級45,800元)。
小葵最後要說明一點:雙重加保期間的勞保年資只會計算一家公司的年資,並不會累計喔~也就是說如果雙重加保的時間共1年,則勞保年資僅會計算1年,並非2年唷!
看完以上的介紹,未來大家若收到雙重加保通知,記得先想一想自己是否有從事兩份以上的工作,若沒有趕緊處理、申報退保,若有的話則要特別注意自身的工作權益喔!
想瞭解更多保險費計算、勞保給付等資訊,或是對於雙重加保還有問題,都歡迎到「勞工保險局FB粉絲團」查看、詢問唷~^O^
資料來源轉載至勞保局部落格http://imlabor.pixnet.net/blog/post/4368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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