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還愛著一個人的時候,要選擇放手,那種痛楚真的是很椎心的。
其實,是很想保有的,是很希望對方留在身邊的,甚至,很想去相信,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就沒有什麼困難無法克服、沒有什麼挫折無法跨越。
然而,心卻又那麼累,那麼清楚地體認到,是需要鬆開手,讓彼此分開一陣子。因為,再這樣下去,那份愛只會被衝突磨損,到最後,可能再也無法修補。
最後的最後,才恍然明白,愛一個人是很累的事,
因為想擁有,因為想幸福,因為我們對愛都很苛求,
一切都因為那個人是你所愛的,所以你的心再也不自由。
於是,在愛與不愛之間的抉擇,就變得椎心而難受了。
其實,選擇放手,不代表不愛了,真的不是不愛了。
每段結束的戀情,或許有不同的原因,
但,對一個還愛著情人卻得說分手的人來說,放手有時是一種祝福。
因為愛得太深,所以希望他能過得更好。
我一直覺得,兩個人在一起,一定要比單身要來得快樂幸福,這樣才值得在一起,才不會有恨有怨有傷心有痛楚。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還不如一個人的時候,那麼,就算再怎麼相愛,也不適合交往了。
這是很殘酷的事,但你必須去面對它。
然後,這一切便會成為你的Memory,那是永遠不會遺忘的。
你以為你忘了,但在某一天、某一刻,那回憶會突然竄進你腦海。
差別只在於,想起了之後,你是揚唇微微一笑,亦或是輕閤起眼,只為了擋住那幾欲奪眶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