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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益」到「公司」的一念之差
2010/04/20 02:20:08瀏覽14208|回應21|推薦46
對於黑人陳建洲的「Love Life」風波,我沒想到引起的各方矚目,強度甚大。
昨天我的文章有五萬多人瀏覽與討論,顯然這件事觸動了不少人,各種深沈的情緒反應與思考分析都有。
這個數字的意義很值得玩味。顯然大眾對於「慈善公益」的價值,還是很重視的!無論是對於一位年輕人投身公益的肯定與同情,或者是對於公益普世價值的尊重與捍衛。
我只想補充幾個觀點,也提供幾個國際趨勢的概念。因為很多人倘若對於「慈善公益」,就像蔡依林以為,只是一種「問心無愧的態度」而已!必然會疑問於:
1. 想要做公益慈善,距離「金錢」要多遠或多近?才能算是手腳乾淨?
2. 推動慈善計畫,應該要以「公益」的機構為主體,難道不能以「公司」的角色來進行嗎?
3. 究竟誰才有資格,以公益慈善的名號,進行「商業交易」的行為呢?
4. 任何慈善公益,難道不能發展成為一場個人「事業」,也不能成立一間「公司」來運作嗎?

這四大問題,可能會縈繞在許多人的心中,或者也會成為力挺黑人陳建洲的不少年輕族群,直覺反應的論辯觀點。
但事實上,若是就當今「法律」及政府「行政管理」的角度而論,必須要經由所謂「社團法人」,尤其是打著「慈善公益」旗幟的,特別是進行「公開募款」行為的「組織」與「活動」本身,都是有嚴格規範,並且要向主管機關核備才能進行!
倘若現在有任何人去「舉發」黑人的公司,說是「以公益募款之名,販賣自家生產商品之實」,恐怕確實會有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等法律上的爭議問題!
而這實在不是黑人或范范發表「聲明」,宣稱一定會「將帳戶利潤信託」,就能夠澄清立場的。



這件事讓人忍不住聯想到,歐美國際間也一直是到最近這五年,才發展出比較明確的「Social Capital(社會資本)」與「Social Enterprise(社會企業)」之間的概念、關係與模式。(按:想進一步瞭解,請參考維基百科)
這些在具體實踐上,倘若是整個非常接近由『公司』經營『公益』的型態的話,歐美這些所謂「社會企業」,主要還是針對「NPO(非營利機構)或NGO(非政府組織)」當中,許多機構經常在「資金募集」與「經營效益」方面,無法進行有效的推廣發展,而在社會體系中出現了新興勢力,協助解決這項問題。
因此,歐美一些熟悉「資本市場操作」與「企業管理經驗」的「有心人」(好心人),嘗試將市場體系相關且完整的管理經驗與模式,導入慈善公益的運營。
只不過,這些可能是以「投資基金」或者「管理顧問」的「公司模式」,往往其存在目的是為了1. 「服務或扶植NPO與NGO」!或者2. 「初期介入,進行特定時程的經營輔導,之後退場」!乃至3. 在「公司」成立之初,明確在公司章程或股東董事會中表列,「營運獲利,提交慈善公益使用」!
而基本上,這種「SC」到「SE」的商業運作模式,無論怎麼發展,在歐美國家依然是嚴守「商業」與「慈善」的界線。

另一方面,這種嚴守份際,其實也具體牽涉到「稅賦」的問題!
眾所皆知,歐美國家在「查稅」簡直是「上窮碧落下黃泉」!所謂的「商業獲利」與「慈善收入」之間,因為對於社會功能與文化價值的意義不同,適用於政府財稅單位依據的法令也不同。也因此,即使SC或SC相對來說「存在的概念與價值也還算合理」,一旦出現了「獲利」,尤其在處理「利潤」時,仍然引起不少討論與爭議至今。
這其中最關鍵的質疑是,後來歐美輿論調查似乎也發現:
這些不少懂得「用商業模式搞慈善」的傢伙們,初期還沒真正賺錢時或許很「公益」,但是一旦以公益之名嚐到大量賺錢的甜頭之後,當事人的心態,還真的會是依然「純潔」並且「只是幫忙」?



這也是為何在這次「Love Life」與「潮T」所引發的討論風波中,到底整個「公益」計畫運營的「主體機構」是誰?是陳建洲個人?是他的公司?在此非常關鍵。
黑人陳建洲,後來選擇成立的,是銷售「Love Life」T-Shirt的「公司」!
但事實上,在台灣倘若沒有幾千萬資金來成立「基金會」,其實眾所皆知可
以成立沒有資金門檻的全國性或地方性的「協會」;同樣也都是「法人」屬性,而並非一定要成立「公司」來運作。
這些協會有的也賣T-shirt、賣CD、賣筆,賣餅乾的都有!
於是,在慈善公益的「推動者」與市場營銷的「銷售者」當中,倘若「兩者、兩手、兩口袋」相互混淆,必然會產生道德價值與操作流程上的衝突;針對這點,即使是發生在比較多元開放的歐美社會,也同樣會面臨嚴重的「道德與法律」的問題。
這起風波至今,黑人整個處在「情緒感受」的層面震撼甚大,至今也還沒聽說有積極尋求「律師與會計師」的專業協助;坦白說,整件事「帳目不公布」,拖得越久,其實傷害越大!
站在勸勉的角度,黑人其實必須要非常嚴肅且果決的處理這起事件,否則對他個人生涯與聲譽,一旦在社會大眾心目中,發展成一種「信任的陰影」,將會非常得不償失!
那就會是如同我過去的媒體轉戰政壇的好友們,包括王育誠的「腳尾飯」或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就算他們再怎麼優秀,也非蓄意欺騙,但在道德模糊的空間中風暴一來,也都成為讓他們難以翻身的終生陰影。


由此可知,「慈善公益」自始至終就是不能亂來!也不是娛樂圈或廣告圈自以為可以「大搞創意」的那一套!
而以我多年來在國際間「凝視」過各種各樣的慈善計畫,並「參與」了各類NPO、NGO的接觸經驗,其實我自己最好奇的是:
黑人陳建洲究竟是在何時「動念」,開始想透過「成立公司」,來設計銷售自己的「潮T」?究竟周遭是誰「獻策」,將單純的幫助別人,複雜成「賣東西賺錢,來幫助別人」?
從黑人過去做事的性格模式來推測,雖然他總愛搞些「大事兒」,但他會動念將「公益」搞成某種具有商業運作的「公司」模式,過程中按道理不可能完全沒有任何「遲疑或探討」才對!
難道從來沒有人,包括他自己,告訴過他,這麼做的「風險」嗎?


許多慈善公益的「發心」,最初都是純摯無瑕的。
但真正的考驗或檢驗,往往是在從事慈善之後,隨之而來的各種「意念蠢動」在心頭。有時不是貪公益之「財」,而是貪公益之「名」、貪公益活動更「大」、貪各方矚目更「多」!
從後來整個「潮T」在台灣或香港「東賣西賣」,尤其所得款項對於各種慈善團體(已經不再是當初的醫院病童)也是「東捐西捐」;除了辦義賣活動、拍廣告之外,已經幾乎沒有其他謹慎規劃的這一點上,「Love Life」從最關鍵的運營「主體」與「模式」而言,嚴格來說確實已經不是「公益」,而確實是「公司」的產品與行銷活動了!(按:今日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已經認定是「商業行為」。)
也正因為這一念之差,讓黑人在道德層面上,可以說是將公益慈善的「功德」,換成了「功德金」!而他一向給人好印象的「燦爛微笑」,對於某些人來說如今變成了一場批評者眼中的「精心算計」!
或許很多年輕人還支持信賴著黑人,但我詢問身邊只要是年長與社會歷練的,搖頭皺眉者為多!因為這已經不是「影劇娛樂八卦新聞」了。
黑人陳建洲是好孩子,但他確實必須要趕緊認真的,進行這場自我生涯的「危機處理」才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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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owerecho&aid=3958291
 引用者清單(2)  
2010/04/20 14:59 【累啦/啃文章吧】 《議題》/公益不公益
2010/04/20 08:36 【Lifestyle-名家烘焙美食】 《2010分享》幸福咬一口|櫻桃包日式布蕾捲禮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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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心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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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心動念誰不是好的?
2010/04/22 09:02
阿扁當初起心動念也是為了台灣
後來變成為了台灣的錢
黑人事件雖然整個捐款流程沒進黑人口袋
但進了那家公司口袋
而且扣掉所有管銷費用還有盈餘
所以才有營利事業所得稅要繳交
盈餘帳上看起來是屬於公司,不屬於黑人個人
但公司的盈餘就等於是股東賺的錢
股東還不就是..............

所以這是有利益上的問題
再者作公益,藝人也得到好名聲與知名度
藝人不能說他是一無所得
而且也不用擔心是否再也沒人作公益
因為作公益的人一代一代出現,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作公益的人不需要認為自己很偉大,沒有自己,世界就沒有人作公益了
這樣好像在威脅質疑者
就像過去8年質疑政府政策就被打成不愛台灣
不挺阿扁,台灣還有誰該被挺一樣

580元每一元都是施主的一份心
施主一粒米,大如須彌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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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是個需要妥善規劃的"資源"
2010/04/21 23:59
台灣社會不僅有過度的溫情主義
更有搧情   與無情
用情感談論這件事    我比較傾向同理心

為善的嫩芽不單單是那些新世代
更有著已然為善的基金會或協會  法人的主事者呢
社會給這群人的除了異樣的眼光
便是更高道德的標準

聽到最多的說法便是~
等我把當初的那幾百萬積蓄用光
那我也算是了了當初的"願"
沒錯~公益有太多要學了
我除了承認自己的無能外
似乎也只能算了吧

我以為"公益"並非做善事而已
就社會而言    它更應該是個需要妥善規劃的"資源"
引導任何一份"有形"或"無形"的公益
都應當是社會重要的一環

我好奇的是~
這麼珍貴的資源    我們的政府在哪?
妥善的引導在哪?
每件公益各自為政
沒有凝聚成一條大河也就罷了
竟任由每條小溪各自枯竭
徒然浪費這得來不易的社會資源

沒錯~或許有不少人為了節稅
可是那又如何呢?
連"鼓勵都沒有的事
節稅也不過是當中的一大誘因罷了

思考著如何引導這些為善的小溪源頭
如何在有天能聚集為一大河灌溉整個社會
比  用放大鏡去看著這群人到底是"真善"還是"偽善"
要來的有意義些吧

還是忍不住想問~
台灣~你打算放棄這珍貴的資源
還是打算妥善規劃與使用這項資源
如果是後者
那先把憤怒收起   用心經營吧
 

亞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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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與釐清
2010/04/21 18:56

陳建州的公司既不是社會企業,

其公司/企業所擔負的社會責任比例也不高。

再則,

陳建州潮T事件與社會資本沒什麼關聯。

以上


Luna小主萬福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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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情分際思考
2010/04/21 09:04
保留額197元: 陳先生解釋此保留額用於進貨成本的周轉. 此197元即為淨利, 是吧.

法、情分際的思考不得不慎, 否則成為濫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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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4/21 04:56
台灣人過度的溫情主義從這裡就一覽無遺
在法治社會裡各法條的規定都有其道理所在
不能因為出發點良善就不需要守法負責

個人十分樂見黑人的事情被咬出來
剛好給以後的人一個警惕
為人處世有很多的細節都是馬虎不得的

至於什麼會嚇壞其他有心作公益的者云云
我只能說都他媽的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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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也是一念之差
2010/04/21 03:19
有天小明興沖沖的將今天拿到的50元零用錢
二話不說的投給了街邊乞討的老兒
一旁見狀的老媽  出現以下3種不同的回應

1.賞了小明一個巴掌
   痛罵著說"你知道這些有一堆騙錢的嗎?
   你給他們錢  就像是助長了詐騙集團"

2.摸摸小明的頭說
   "你的出發點很好~只是這些人有些並不是真的需要幫助
   下次做善事要多觀察喔"

3.當下不發一語
   事後跟老爸討論著說
  "我們應該要開始教導他分辨"善"跟"惡"了"
  老爸吃驚的說~ "不過3歲......這也太早了吧"


沒錯~黑人不是這3歲的娃兒
可是就一個作公益的主事者的身份看來
黑人或有心為善的新世代  也許連3歲都沒有

過高的包袱與期待   往往多出現在父母希望子女去完成其未完成心願上
預留一些空間讓萌發的芽   不致窒息而死
比起    將如此大的包袱全數丟給這3歲的娃兒來說
要更人性吧

"筆"就如同母親的那隻手
你可以拿來賞給他一個巴掌
也同樣能給他摸摸頭
而這~也是一念之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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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哥 已經來不及了
2010/04/21 02:00

1 .  他本人根本沒預料到 這件事情會這麼嚴重

2 .  公佈帳目出來   只能更難看而已

      讓自己下不了台

3.   他成立公司這件事情    竟然沒有會計師或是律師的協助

      根本站不住腳   

4.   台北市政府已經將他的行為歸類成商業行為

      雖然只是好聽叫他把義賣兩個字拿掉

      但是已經等於把他打槍    讓他難以辯駁

5.   日後藝人要從事公益活動    看來只能抬面下進行

      因為檯面上的任何動作都會被人用放大鏡來看

      這大概是他所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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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先後順序好像怪怪的
2010/04/21 01:56

熱血公司好像是比較晚成立的,之前是太空工作室.

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notes/chen-jian-zhou_hei-ren-lao-da/re-xuelove-life-sheng-ming-fen-xiang/382816553313

這件事或許沒這複雜,只是我們要用怎樣的心態來看待.

580元,扣掉成本180元,如果以公司的名義,進項是180元,銷項是580元,利潤是400元.

他捐的100元,如果以公司名義捐,也有金額上的限制,但是400元扣掉管銷,其他的有營所稅的問題.

如果真要說他因此獲利的部份,大概就是他的保留款會如何使用.

有網友提到于美人賣蛋糕義賣,其實這會像是其他藝人幫黑人代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19/17/245wg.html

比較上是有差異的.

因為是于美人主動找他們還是他們找上于美人?

但是黑人的活動是持續性的,不是一次性.

所以有些人說他做公益如何如何,其實不見得可以比較.

該新聞也有:

東森新聞追查,黑人去年4月3日開始賣愛心T恤,到今年2月10日之前,一件T恤賣580元,扣掉180元成本,其餘全數捐出,但因為有稅要繳,加上人事管銷,才會決定這一次改為先扣除所有成本,在不賠錢的情況下捐出100元。

我想如果是這樣,這次改為捐100元也就不奇怪了.

因為他至始應該是沒有想清楚[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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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跟本文有何關係?
2010/04/20 23:34

版主此文,沒看到跟周玉蔻有啥關係.

似乎有人回文"文不對題,不清時事,搞不清狀況"?

"周玉蔻算哪根蔥",這點我同意. 以前她在廣播節目上公器私用,大扯她跟某立委的恩怨情仇,就這點我也認為她沒資格來批評別人.

至於黑人這件事,我認為黑人當初應該要先告知買衣服的人, 580元只會捐出100元,願者上鉤. 如果是我, 我會直接捐錢給社福團體而不會買衣服

不論如何, 總是有需要幫助的人收到了黑人捐出的善款, 這是值得正面給他鼓勵.

不知李濤&鄭弘儀這些名嘴,一年又捐出多少善款來"抵稅"呢?


rt888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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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一句話
2010/04/20 20:46
簡單一句話,就是由開始的一腔熱血到後來的動心起念,正如很多貪官污吏一開始也懷抱著救國救民的熱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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