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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到底誰在服死刑?
2010/03/11 15:12:57瀏覽14254|回應39|推薦36
在這場「廢除死刑」的論辯中,最有權力說話的,其實應該是「受害者」!
昨天晚上睡前躺平,我不禁閉上眼,停止呼吸,想像著:
我自己若是死去的受害者,我贊不贊成廢除死刑?

台灣難得終於有這麼一場,比較有國際水準的議題論辯。所以也不用管我是否通靈、陰陽眼,或者只是單純又刻意的想遠離政治口水而只好離開人世,來看這個議題。
反正王清峰也已經請辭了!而下一位接任的法務部長,第一個等待他的議題,就是「他要不要批准殺人」這個難題。
而新任部長也一定會這麼說的,「我們會廣蒐各方意見,依法審慎處理」。
無須托夢或通靈,等著看我的這道「預言」吧!


但只要是瞭解法務部長王清峰「宗教背景」的人,都會明白她「廢除死刑」的主張,以及那語出驚人「願意代替死刑犯下地獄」的說法,所為何來。
事出有因!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王清峰其實是受過佛教中的「菩薩戒」。
這並非一種信仰過度的激進狀態,而是佛門中一種很深層次的自我誓願。
受菩薩戒的人,發願生生世世都要謹守包括「殺盜淫妄酒」的各種戒律,行所有善,並且要學習承擔苦難、救度眾生。
王清峰多年來保持清貧生活,也無涉任何男女婚姻情事;過去她常常為了社會公益與正義價值,經常不顧禁忌挺身而出的風格,其實與這個信仰的核心有關。
如今她毫不顧忌的請辭,坦白說,與自己長遠誓願的「人道精神」相比,法務部長的區區官職,只是緣聚緣滅而已。


「身在公門好修行」,原本是一句自我消遣的勸慰說法。
但在台灣政壇中,許多人的各種信仰大多是一般「相信」的層次,但王清峰多年來自我要求則更算是「修行」的層次。
而這次有關「廢除死刑」的主張,其實一直是她多年在民間一貫的主張未變。
這次引起社會軒然大波的討論與爭辯,確實是這回身在公門中的一場「修行考驗」;也應該是真的來衝撞王清峰在「現實環境角色」與「核心信仰價值」之間的抉擇了!
但只要是認識王清峰的人都知道,她站在人權主張的這一岸,絕不會妥協退卻。
當官或去職,也真的不是多麼了不起!不過這次因為「廢除死刑」引起的爭議與討論,在我看來,其實是在台灣難能可貴「非常有啟發性」的一課!
這當中,難得包括了「法理與哲學、人性與宗教、罪與罰、善與惡、受害與加害、旁觀者與當事人」的各種立場,每個人在不同位置所看見與被觸動的情緒,都將全然不同。

這種討論,遠比最近針對「五都選舉」藍綠候選人的各種「菜酸議題」,尤其是一些無聊的捕風捉影,還有看到膩的老面孔,都要值得許多。
這種激發社會深沈意識的討論,始終可以幫助人們,去看待自己以及這個社會,許多表象之外的態度與價值。


當然,這次引發的爭議點,在於身為法務部長的王清峰,究竟該不該「批准執行槍決」!
這裡也有一個特殊的「政治角色與法理系統」的爭議:「王清峰要不要批?」既然是王清峰在這個位置,那便是由她來抉擇。而「王清峰該不該批」?我們終究不是王清峰本人。
其實有一個問題假設,才是超越這次討論的真正關鍵。那就是:
如果你自己是法務部長,你會不會自己親手批准,讓這些死刑犯被槍決?
這裡也有一個隱藏的問題,沒有被提及:
如果你自己是一位負責槍決的執刑人,你會不會贊成死刑並且親手開槍,將死刑犯槍決?
當然,許多人大概並不會這麼自問:
如果你自己是一位被判死刑的受刑人,你會希望自己被槍決,還是希望有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廢除死刑」的問題,在全球各地都是討論到死去活來,仍然沒有定論的題目。
但在討論過程中,很明顯可以看見,這個社會或者輿論與人們,總是在自認身為「旁觀的第三者」時,對於許多問題,有一些「二方法的抉擇」。
但其實這種「應然與實然」之間的論辯,並無法導致真正的抉擇。
一旦我們自己不是事件中某一個角色的「當事人」,所有的說法與臆測,特別是認為別人應該如何如何的要求,都是「距離真相無比遙遠」。
其實在一件重大涉及死刑的犯罪行為中,永遠無法得知的是「要不要以死刑懲罰對方」的抉擇真相,其實是屬於那些失去生命的「受害者」!包括受害家屬在內的憤怒與感傷,都是第三者,其實並不能真正踏上這場深沈質問著一場生死代價的「法理天平」。
法律,某方面是「代表受害者,要求加害者」的一種「模擬處理」的相對行為。
於是也因此單靠法律本身,對於人世間的任何一場生死關係都是無比複雜的本質,基本上也無法徹底處理或真正的解決。
這也正是為何在國際間,包括各種「法哲學、宗教學」等深沈的人類文化智慧體系,都必須長年進入這場無窮盡的論辯中,幫助無論是主張死刑或廢除死刑的兩方,都必須更有系統且更遠離情緒的思考。

從這個角度來看,王清峰以她「堅決的抉擇」,引發了一場可能的風暴。
確實擁有菩薩心腸的她,向來敢於做一個「挺身而出的菩薩」。如今她也說到做到,為她心中堅持的理念,負責或捐軀。
但在此同時,同樣身為佛教徒的我,會忍不住想起佛教經典中提到的各種受難救拔的菩薩,往往在許多時刻,菩薩們採取的寧可是一場更為深沈的「沈默的捍衛」!
這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真理或真相,從來都不會在「人心耳語」的流竄中水落石出。每個人都習慣在各自的主觀與旁觀中,交錯著自己浮動且不一致的視野。
如果王清峰真的誓願要去「捍衛那44條人命」,她其實完全不用下地獄,她若要因此下地獄其實也不符合因果或法律;她自始至終只需要「沈默去做」,沈默的繼續以她法務部長的角色與權限,不去批准執刑令。
這並非一種鴕鳥行為或拖延心態!即使從佛教的角度來說,每個人在流動到自己眼前的生命角色中,去清楚且努力的做出自己的判斷,就是符合「菩薩戒」的當下本懷。
至於那些個人心中充滿悲壯的自我期許,尤其是顯現出具體意象的爭議價值,往往就會引起混亂的社會意識,乃至遮住了平靜判斷的真相;從佛教修行的角度來看,這些主人翁確實並不符合「空、無相、無願」的解脫智慧


該用何種方式,與何種眼光去看待王清峰?
無論是身為「前法務部長」的王清峰,或是今後的新部長,該不該批准執行死刑?
而對於廢除死刑的主張,除了從身為「旁觀者」的角度愛怎麼批評也行;但若是從「當事者」的角色去揣想,那又會是各自的何種結論呢?
讀完報章上各方的意見,看完王清峰的辭職消息,我也問了我自己。
我給自己的答案是:

1. 情緒態度上,我不贊成廢除死刑;因為我對社會犯罪的內在畏懼。
2. 理想願景上,我贊成廢除死刑;因為法律程序確實充滿瑕疵與死角。
3. 如果我是王清峰的部長角色,我想,我也不會「批准執行死刑」!我不想殺人,也不想讓人負責去殺人,不想有人再失去生命,無論之前死了多少人;我完全不想存在於,或讓這個無法解決生死輪迴的相對報復,繼續存在。
4. 如果我自己是「死刑犯」,我想,我會希望能一個贖罪的機會;因為死了,便無法贖罪。死是一種贖罪的說法,和死能結束痛苦的說法一樣無知。
5. 至於如果我自己是死去的「受害者」,我想,我會希望讓對方能有一場「嚴重懲罰」;但我自己已經無法復活,我不希望有人以任何原因也跟著來到死亡國度。


於是對於「廢除死刑」,我想我終於有答案了!
我始終寧可選擇,身為一位事件最最關鍵的人物的立場;儘管這個立場永遠無法有機會被報章披露,我這位亡者被迫也只能進行一場「沈默的捍衛」!
那就是經常被引述的一句話,關於死刑存廢:「受害者,會怎麼想?」

我想,身為「受害者」的我,真正且唯一需要的,是請無論包括「死刑犯」「所有親友」乃至任何不認識我的各方「輿論民眾」在內,請大家不如先把寶貴的時間、精神與口水都省下來,專心來想辦法幫我念經、舉辦法會,或超渡吧!
在探討著「死刑存廢」也最終不會彈出一定的答案之前,我一心只想請先趕快研發或考證,如何不要讓我這位死者「繼續服著真正且唯一的死刑」,趕快能先確定讓我重新投胎,或上天堂,或者先去極樂世界再說吧!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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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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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毒蟲戒賭癮,比起
2010/03/11 22:24
一針斃命,或 一槍斃命,更難受,

也許,讓 王X峰 嚐一嚐 海洛因的快樂,中了毒,賭癮發了,不死不活,她或許不得 能 一針斃命,安樂死,痛快 ?



換言之,死刑 對許多 重病患者,是求之不得的事。美國也只有 Oregon 州 有安樂死的服務,而且需付費 !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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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三义神經痛,比起
2010/03/11 22:13
一針斃命,或 一槍斃命,更難受,

也許,讓 王X峰 嚐一嚐 三义神經痛,不死不活,她或許不得 能 一針斃命,安樂死,痛快 ?



咪茜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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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ㄚ
2010/03/11 22:03
----------




王清峰一連串什麼下地獄 願意替代被執行的言論

聽起來很清高很悲壯 其實很空洞又虛幻(她應該也知道這是不會發生也不可能成立的罷)

王清峰的身份是中華民國的法務部長 不是佛教哪個宗門的清風法師

妳法務部長幹了快兩年吧 也不太記得法務部對廢死刑有什麼說帖 討論

熊熊就把這四十四個未執行的案件根廢除死刑的既定政策綁在一起 用宗教口吻塞進2300萬人的耳朵裡又強迫我們接受


反對廢除死刑也不是大部長您說的殺人償命 仇恨那麼簡單的邏輯

這樣的言論 不要說引導社會理性討論 連討論的空間都被極度壓縮了







還有別在動不動就把配套兩個字搬出來 台灣這個小小島 連蓋個焚化爐基地台 電廠炒炒鬧鬧十年八年都沒結果 多年前有位年輕女士辦個愛滋病人中途之家 也是躲躲藏藏見不得天日 哪天監獄不夠用 光是找個地方給終身監禁的犯人安享天年 幾個世代都搞不定了
死者可以不判少判 反對廢除死刑入憲法或成為法律條文 國際公約有約束廢死後不得恢復 保持彈性
免得到時反悔又改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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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殺死犯罪的人是犯罪人自己
2010/03/11 21:53

事實上殺死犯罪的人是犯罪人自己


Luna小主萬福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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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 - 怕怕
2010/03/11 17:14
未修法前就該執行死刑, 依法執行, 目前修法了嗎?. 難不成可適用的法條都是屁, 放好看的? 請法務部提出相關數據證據(包括他國數據)可顯示: 廢除死刑結果減少犯罪率.

台灣進入M型社會, 擴大貧富差距, 加上多年來內耗, 經濟發展每況愈下, 犯罪率自然攀升. 在此情況, 廢除死刑是否恰當?

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 政府以納稅義務人所繳之稅得養重刑犯一輩子, 公平否? 萬一這些人吃他個長命百歲萬壽無疆, 加上其家屬都已早歸西, 那喪葬費............ 沒錯, 憲法保障生命權: 那被害人生命權及其家屬人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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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鈴還須繫鈴人~ 嘻嘻 [說實在話 雲甫不是粉喜歡"公訴罪"這種制度耶]
2010/03/11 16:39

哈哈哈哈哈哈......
大家好啊~
雲甫才疏學淺  見識淺薄
提供小小拙見給大家參考喔~  嘻嘻
也順便為虔誠的佛教徒---清峰姐姐
解個套的啦~   嘻嘻
隨緣囉~不勉強的啦~

至於尚智哥哥談到的"宗教"與"哲學"
剛好雲甫略懂一些的啦~
誠摯歡迎您有空來拙版坐坐喔~  嘻嘻

http://www.jkforum.net/forumdisplay.php?fid=779

哩碼幫幫忙~
這種事情有那麼難解決?

而且清峰姐姐到底是犯了什麼錯了啊?

參考資料:


嘻嘻~
大家都"好像"誤會王部長清峰了啦
她的意思應該是
在如此司法不健全的體制下
我們應該如此"貿然"使用極刑嗎?

死刑一旦執行
就不能再生還
必須謹慎行事

至於 那些死刑定讞的人
是否該被執行死刑?
"鄉愿"雲甫倒是有一些小小拙見
提供給大家參考

可以徵求被害人親友的同意
[若有必要 進行表決也沒關係]
[因為可以參予表決的親友太多了]
願意饒了這位加害人嗎?
[關我們啥事啊~又不是我們的親友被欺負]
[解鈴還須繫鈴人]
[不好意思嘿 人家被害人的親友無法原諒你這位加害人]
[那你就心甘情願的伏法吧~ 拜拜 砰!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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