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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到底誰在服死刑?
2010/03/11 15:12:57瀏覽14253|回應39|推薦36
在這場「廢除死刑」的論辯中,最有權力說話的,其實應該是「受害者」!
昨天晚上睡前躺平,我不禁閉上眼,停止呼吸,想像著:
我自己若是死去的受害者,我贊不贊成廢除死刑?

台灣難得終於有這麼一場,比較有國際水準的議題論辯。所以也不用管我是否通靈、陰陽眼,或者只是單純又刻意的想遠離政治口水而只好離開人世,來看這個議題。
反正王清峰也已經請辭了!而下一位接任的法務部長,第一個等待他的議題,就是「他要不要批准殺人」這個難題。
而新任部長也一定會這麼說的,「我們會廣蒐各方意見,依法審慎處理」。
無須托夢或通靈,等著看我的這道「預言」吧!


但只要是瞭解法務部長王清峰「宗教背景」的人,都會明白她「廢除死刑」的主張,以及那語出驚人「願意代替死刑犯下地獄」的說法,所為何來。
事出有因!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王清峰其實是受過佛教中的「菩薩戒」。
這並非一種信仰過度的激進狀態,而是佛門中一種很深層次的自我誓願。
受菩薩戒的人,發願生生世世都要謹守包括「殺盜淫妄酒」的各種戒律,行所有善,並且要學習承擔苦難、救度眾生。
王清峰多年來保持清貧生活,也無涉任何男女婚姻情事;過去她常常為了社會公益與正義價值,經常不顧禁忌挺身而出的風格,其實與這個信仰的核心有關。
如今她毫不顧忌的請辭,坦白說,與自己長遠誓願的「人道精神」相比,法務部長的區區官職,只是緣聚緣滅而已。


「身在公門好修行」,原本是一句自我消遣的勸慰說法。
但在台灣政壇中,許多人的各種信仰大多是一般「相信」的層次,但王清峰多年來自我要求則更算是「修行」的層次。
而這次有關「廢除死刑」的主張,其實一直是她多年在民間一貫的主張未變。
這次引起社會軒然大波的討論與爭辯,確實是這回身在公門中的一場「修行考驗」;也應該是真的來衝撞王清峰在「現實環境角色」與「核心信仰價值」之間的抉擇了!
但只要是認識王清峰的人都知道,她站在人權主張的這一岸,絕不會妥協退卻。
當官或去職,也真的不是多麼了不起!不過這次因為「廢除死刑」引起的爭議與討論,在我看來,其實是在台灣難能可貴「非常有啟發性」的一課!
這當中,難得包括了「法理與哲學、人性與宗教、罪與罰、善與惡、受害與加害、旁觀者與當事人」的各種立場,每個人在不同位置所看見與被觸動的情緒,都將全然不同。

這種討論,遠比最近針對「五都選舉」藍綠候選人的各種「菜酸議題」,尤其是一些無聊的捕風捉影,還有看到膩的老面孔,都要值得許多。
這種激發社會深沈意識的討論,始終可以幫助人們,去看待自己以及這個社會,許多表象之外的態度與價值。


當然,這次引發的爭議點,在於身為法務部長的王清峰,究竟該不該「批准執行槍決」!
這裡也有一個特殊的「政治角色與法理系統」的爭議:「王清峰要不要批?」既然是王清峰在這個位置,那便是由她來抉擇。而「王清峰該不該批」?我們終究不是王清峰本人。
其實有一個問題假設,才是超越這次討論的真正關鍵。那就是:
如果你自己是法務部長,你會不會自己親手批准,讓這些死刑犯被槍決?
這裡也有一個隱藏的問題,沒有被提及:
如果你自己是一位負責槍決的執刑人,你會不會贊成死刑並且親手開槍,將死刑犯槍決?
當然,許多人大概並不會這麼自問:
如果你自己是一位被判死刑的受刑人,你會希望自己被槍決,還是希望有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廢除死刑」的問題,在全球各地都是討論到死去活來,仍然沒有定論的題目。
但在討論過程中,很明顯可以看見,這個社會或者輿論與人們,總是在自認身為「旁觀的第三者」時,對於許多問題,有一些「二方法的抉擇」。
但其實這種「應然與實然」之間的論辯,並無法導致真正的抉擇。
一旦我們自己不是事件中某一個角色的「當事人」,所有的說法與臆測,特別是認為別人應該如何如何的要求,都是「距離真相無比遙遠」。
其實在一件重大涉及死刑的犯罪行為中,永遠無法得知的是「要不要以死刑懲罰對方」的抉擇真相,其實是屬於那些失去生命的「受害者」!包括受害家屬在內的憤怒與感傷,都是第三者,其實並不能真正踏上這場深沈質問著一場生死代價的「法理天平」。
法律,某方面是「代表受害者,要求加害者」的一種「模擬處理」的相對行為。
於是也因此單靠法律本身,對於人世間的任何一場生死關係都是無比複雜的本質,基本上也無法徹底處理或真正的解決。
這也正是為何在國際間,包括各種「法哲學、宗教學」等深沈的人類文化智慧體系,都必須長年進入這場無窮盡的論辯中,幫助無論是主張死刑或廢除死刑的兩方,都必須更有系統且更遠離情緒的思考。

從這個角度來看,王清峰以她「堅決的抉擇」,引發了一場可能的風暴。
確實擁有菩薩心腸的她,向來敢於做一個「挺身而出的菩薩」。如今她也說到做到,為她心中堅持的理念,負責或捐軀。
但在此同時,同樣身為佛教徒的我,會忍不住想起佛教經典中提到的各種受難救拔的菩薩,往往在許多時刻,菩薩們採取的寧可是一場更為深沈的「沈默的捍衛」!
這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真理或真相,從來都不會在「人心耳語」的流竄中水落石出。每個人都習慣在各自的主觀與旁觀中,交錯著自己浮動且不一致的視野。
如果王清峰真的誓願要去「捍衛那44條人命」,她其實完全不用下地獄,她若要因此下地獄其實也不符合因果或法律;她自始至終只需要「沈默去做」,沈默的繼續以她法務部長的角色與權限,不去批准執刑令。
這並非一種鴕鳥行為或拖延心態!即使從佛教的角度來說,每個人在流動到自己眼前的生命角色中,去清楚且努力的做出自己的判斷,就是符合「菩薩戒」的當下本懷。
至於那些個人心中充滿悲壯的自我期許,尤其是顯現出具體意象的爭議價值,往往就會引起混亂的社會意識,乃至遮住了平靜判斷的真相;從佛教修行的角度來看,這些主人翁確實並不符合「空、無相、無願」的解脫智慧


該用何種方式,與何種眼光去看待王清峰?
無論是身為「前法務部長」的王清峰,或是今後的新部長,該不該批准執行死刑?
而對於廢除死刑的主張,除了從身為「旁觀者」的角度愛怎麼批評也行;但若是從「當事者」的角色去揣想,那又會是各自的何種結論呢?
讀完報章上各方的意見,看完王清峰的辭職消息,我也問了我自己。
我給自己的答案是:

1. 情緒態度上,我不贊成廢除死刑;因為我對社會犯罪的內在畏懼。
2. 理想願景上,我贊成廢除死刑;因為法律程序確實充滿瑕疵與死角。
3. 如果我是王清峰的部長角色,我想,我也不會「批准執行死刑」!我不想殺人,也不想讓人負責去殺人,不想有人再失去生命,無論之前死了多少人;我完全不想存在於,或讓這個無法解決生死輪迴的相對報復,繼續存在。
4. 如果我自己是「死刑犯」,我想,我會希望能一個贖罪的機會;因為死了,便無法贖罪。死是一種贖罪的說法,和死能結束痛苦的說法一樣無知。
5. 至於如果我自己是死去的「受害者」,我想,我會希望讓對方能有一場「嚴重懲罰」;但我自己已經無法復活,我不希望有人以任何原因也跟著來到死亡國度。


於是對於「廢除死刑」,我想我終於有答案了!
我始終寧可選擇,身為一位事件最最關鍵的人物的立場;儘管這個立場永遠無法有機會被報章披露,我這位亡者被迫也只能進行一場「沈默的捍衛」!
那就是經常被引述的一句話,關於死刑存廢:「受害者,會怎麼想?」

我想,身為「受害者」的我,真正且唯一需要的,是請無論包括「死刑犯」「所有親友」乃至任何不認識我的各方「輿論民眾」在內,請大家不如先把寶貴的時間、精神與口水都省下來,專心來想辦法幫我念經、舉辦法會,或超渡吧!
在探討著「死刑存廢」也最終不會彈出一定的答案之前,我一心只想請先趕快研發或考證,如何不要讓我這位死者「繼續服著真正且唯一的死刑」,趕快能先確定讓我重新投胎,或上天堂,或者先去極樂世界再說吧!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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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 那當初為何犯罪, 為何殺人???
2010/05/29 10:26
當這個所謂的廢死聯盟可憐這些即將服死刑的犯人, 試問這些罪犯在姦淫擄掠甚至殺人的當下, 他(她)們有想過被害人心理的痛苦, 折磨, 煎熬及無助嗎? 我雖然不鼓勵殺人, 但若殺人的罪犯可以繼續待在監獄裡過著消耗我們人民稅捐款的閒人, 卻不需要為其犯下的罪行而付出實質的代價, 這道理又是為何? 再說, 大部份的死刑犯都是連續殺人或犯罪的, 這些人對生命從來就沒有尊重過, 他們又想憑什麼來奢求別人對他們網開一面, 請將你(妳)們的憐憫給予那些善良的人, 而不是那些根本就不知道悔改的人, 我佛慈悲也只給那些有心反省的人, 如果他們能一再的犯罪卻是被捉到後才想改, 那都為時已晚, 那不是想改而是害怕, 原來他們也怕受傷, 也怕死, 多麼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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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受害者的角度想...
2010/05/29 09:22

若以受害者的角度想, 那也想看受害者有沒有那種佛心了吧

若我是受害者, 辛苦唸書考試數十年, 再加十多年工作爆肝, 最後莫名其妙給慘殺, 心頭的事也不及交待. 若是女性給先姦後殺的話, 等於身心都給殺一次...

這樣若是廢除死刑, 再加個假釋出獄. 加害人大搖大擺在路上走...我若是混兄弟還算了, 若是一個守法公民的話, 會覺得自己人生好沒價啊

撇開受害人家屬的心境, 社會公義的價值, 以及保護其他社會大眾的立場, 怎樣想都不能廢死吧. 而且同時也要研討假釋的條件吧.

若是這些死刑犯真有心悔改, 願意打從心中徹底悔悟. 那就麻煩以死明志, 切腹自殺吧. 一來可以還社會公道, 也有警示的效果. 我們也會對他們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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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2010/04/21 03:49
當真發揮路人甲的天職
路過放個屁   望王大哥不要介意

不才小弟有個天馬行空的想法
~那就是讓受害者家屬處決傷害他們親人的死刑犯
  當然  他們也可以選擇放棄   放了仇人一條生路~
這樣不僅能有血刃仇人的快感
也符合人道精神

躲在司法的背後行報復之實幹麻
要我~就會選擇拿起那把刀 

你我都知   不能用執行死刑是保障其他人的說法來反駁
畢竟"可能殺人"或"意念殺人"都不是殺人
不能用"假設"定他死刑的
所以~"報復"就"報復"麻   有啥好假司法之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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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源來自不彰的司法體系
2010/03/16 16:35

任何宗教都是勸人向善,但到了不得已時,也有鎮魔降妖的劈靂手段方法。犯了天條大罪,照樣五雷轟頂,把你打入阿鼻地獄去,永不得超生,不如此又如何維護天地之正氣之法。

所有的死刑犯,都是經過一審,再審,發回再更審後重判的死刑犯,所犯下的是天地不容,不可饒恕的級刑之罪。有必要結束這些兇殘的死刑犯的生命,以還冤魂一個公道,讓死者安息,並藉此警戒世人,尊重他人生命,珍惜自己,不可喪心病狂,為非作歹,犯下無可饒恕的事。

前法務部長錯誤的執著,對宗教教理走火入魔,以為自己可度眾生,長期瀆職,此舉行為將製造人間的善惡不彰,公理不明,毀敗司法體制。

馬英九曾說: 現在的台灣是善良人徬惶無助,邪痞者囂叫狼嚎的。原來始作庸者正是我们的司法體系!


Tru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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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羞愧
2010/03/15 05:01
我以前是贊成廢死的!!!
而且還回應文章 甚至於被許多人反駁 但還是堅持寬容以對

直到此次 我才知道受害者家屬〔活不下去〕的痛苦
我問自己 為何把人道 寬容駕凌於受害者家屬的痛苦之上
我才明白 自己不知所謂的同情心殘傷到受害者家屬

看到白冰冰 陸正爸爸 老師父親 下港老婦 淡水姐妹~那種痛苦與恐懼
我非常羞愧...以往~自己完全無法體會也從未考慮過他們心情與處境!!!

我問自己:
到底是受害者家屬 減少痛苦的 活得下去重要
還是因為 人道與寬容 讓死刑犯活下去重要
最後...我選擇否決了後者!!!
因為我不是受害者家屬 不可以替他們做決定!

至於是否廢死 廢死聯盟請做好準備
不要拿公眾的血汗錢去供養終身監禁犯
只出一張嘴 甚至於一個所謂潮流...
就要讓全民來買單 絕大多數大眾不可能接受!!!
因為廢死的理想 是沒有基於金錢與時間甚至於人力考量下的堅持
廢死的理想 目前是建築在無辜百姓的血汗錢身上...

告訴我們 你們準備了些什麼?你們又如何處理?你們財源在哪?
別拿〔國際笑話〕〔劊子手〕〔殺人〕...加害於台灣人民!!!

Tru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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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應做之事:
2010/03/15 04:49
王清峰說,「真的不能再駝鳥了,因為怕被攻擊而一再的把這件事情(廢死刑)擱下來,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因為一系列的這些…我也不好說是攻擊或
是…我就這樣一篇文章(指理性與寬容)把事情說清楚,那當然,大家又相逼,我就只好提出我個人的想法。」

對於堅持廢除死刑,她強調,「真
的,給人家一個機會,給他們一個自新的機會,死刑並不是對於這些窮凶惡極的人唯一的選擇方式。」

======================================
廢死聯盟應做之事:


01.請先籌備財源 以供養死刑犯

02.請不要將道德仁愛之心 建立在大眾的血汗錢上

03.請說服受害者家屬 提出報告〔廢死贊同比例〕

04.請說服死刑犯家屬 提出報告〔如果要他們自費養牢犯〕

05.請成立心靈撫慰小組 對於雙方家庭及罪犯輔導

06.請立法~終身監禁條則 受害者家屬死刑特別條例

07.請報告~已廢死國家的犯罪率如何?是上升或下降?

08.請報告~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 總共要在獄中花費多少?

09.如果受害者願意寬容但死刑犯家人不願供養 你們如何處理?

10.如果廢死聯盟半途經費不足 如何收拾殘局?有連帶什麼資產與保證人?

11.如果罪犯生不如死 在獄中一再自殺 你們如何面對?

12.如何應付罪犯的心理需求以及生理需求?

13.如果罪犯因生理需求強暴同窗 你們如何處置?

14.最後...請問墮胎與廢死之差異?!


以上都能達成共識...再來說服大眾是否廢死!!!

Truv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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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家人的決定又會是什麼?
2010/03/15 04:38
如果現在法律規定 受刑人三餐、牢宿費、看管、醫療都要由他家人自費
你們覺得...死刑犯家人的決定又會是什麼?
如果受害者家屬要求死刑是仇恨 死刑犯家屬的決定又屬於什麼?
請廢死聯盟 別忽視現實與人性 別判了雙方家庭心靈的死刑!!!

死刑是在於如何讓活著痛苦的人有〔繼續活下去〕的動力
而不是在於如何讓〔死刑犯活下去〕〔不應該讓罪犯死去〕

如果...廢死聯盟連目前44個罪犯所殘害家庭都說服不了
又有何理由要我們沒有這方面經歷之人舉手表決是否廢死
要我們毫無體會的人表決 不也是宣判受害者家屬的死刑
差異在於 一個是人命 一個是心靈...
受害者已死了 活著的是...罪犯與雙方家庭!

有人說:死刑並沒有使犯罪率降低
但最起碼~沒有使犯罪率變更高
就憑著沒有升高而保護更多的無辜者...死刑就有存在的意義
政府廢死 罪犯會對無辜者廢死嗎?

至於受害者家屬選擇何種方式面對與放下 這才是廢死聯盟該努力的所在

廢死聯盟連個終身監禁都沒立法 就要全民大眾接受廢死
再來更應該給予受害者家屬〔死刑特別條例〕決定權~
如果法院判死 他們的選擇是依法院判決還是讓罪犯終身監禁
因為只有受害者家屬 最了解自己的心情...
這個抉擇點 廢死聯盟才應該介入撫慰受害者家屬的心靈
以達到廢死又讓受害者家屬能夠接受與放下 並且減少痛苦地活下去!

請先說服44個罪犯所殘害的家庭後...再來說服大眾
請告知死刑犯家人~如果要負擔他一生的牢獄費後 看看他們反應
如果廢死聯盟願意一肩挑起...請立闢財源

要不要廢死 由受害者家屬決定
要不要承擔 由死刑犯家人考慮
因為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如何...能繼續活下去!!!
選擇...哪一種方式去忘記!!!

麻辣上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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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殺犯[人]可以殺敵[人]?
2010/03/14 16:26

如果依王部長高見,警察根本不能佩槍,為何警察可以將拒捕的小偷直接開槍打死,難道小偷沒有人權嗎?

國家根本不能有槍砲軍隊,因為槍砲軍隊是要拿來殺[敵人]的,難道[敵人]就沒有活著的人權嗎?為什麼死刑犯不能殺,[敵人]可以殺?殺人擄掠的罪犯難道不是善良老百姓的[敵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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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公民
2010/03/13 19:25

善良的老百姓發出怒吼,他們拒絕繼續一直的扮演待宰的羔羊

政府聽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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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死所以的判官
2010/03/13 19:22

如果我是被判死刑的罪大惡極的死刑犯

我一定會窮我所力扮演好你們要我演的角色

包括懺悔,悔誤,信福音或吃齋唸彿,要我怎樣都行,只要別槍決我

但你們若繼續敢耍我,有天若上天佑我免死,

讓我出了獄

我一定要砍死你們這些判我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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