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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4 17:08:05瀏覽3191|回應9|推薦22 | |
一邊看UDN的文教新聞,一邊IPOD裡播放的是「花蓮的雲常飄在我心上」。這是歌手曾淑勤的一首歌。同樣是花蓮人的她,在五光十色的演藝圈子,依舊經常懸念著故鄉的某些情節;於是在某個專輯中將此感受入歌。這對同樣在異地的花蓮遊子來說,有些心境因此有了如同MV的主題曲。 但這次這朵新聞飄到心上的是:花蓮高中學生「課本夾放鞭炮、用影印機印屁股」並且PO上網站。如今看到學生們被記大過處分,還是撩動了不少像我這般,曾在母校「花中」也折騰過的傢伙,某些難以言說的感受。 就我當時最後聯考的成績而言,考上了心中也是興趣的第一志願政大新聞系,再加上當時兩度參加全國英文演講比賽獲得名次,以及擔任班長、校刊主編種種的資歷;學校若對這種學生「蓋棺論定」應該算是好學生吧!但我自己可不認為呢!雖然沒到燒殺擄掠的階段,但以我這種「媒體加偵探」性格的傢伙,高中時代的「為惡」就已經鎖定調查私生活八卦,可就已經累積了不少老師教官們的「緋聞弊案」,讓我津津樂道廿多年呢! 我始終認為,青春時代所做的一切,無論好或壞,都是對無知的人生與自我的一種探索,日後成為一種蓄積的生命能量。這次花蓮中學處理的態度與結果算是相當嚴峻,新聞中我看見現任校長(也是當時我的老師之一)神情極為不悅。作為如今遠在天邊的一朵只能稱做「校友」的雲,我只是忍不住去想: 這起事件當中的「本質」該如何去理解? 事情演變明顯有許多感受是大人面子的難堪,但孩子的心態呢? 我們真正理解孩子搞怪的動機、特別是PO上網搞人氣的這股風氣的意義? 還是說此刻,一如我讀書的廿多年前,大人們除了「恫嚇」,沒有其他的手段? 當年我走進新聞工作,其實也是有跡可尋。高中時,我曾經為了上學的腳踏車車牌掉了,被要求補交全學期的「租停車棚」費用,而不是重做的「車牌」費,我認為不合理,曾洋洋灑灑寫了萬言書給教官與校長;當時還害到全校師生在升完旗後,頂著太陽聽著教官解釋。如今回想起來,自己也莞爾不已! 特別是早年當電視記者,不只要會搖筆桿,相貌、聲音和新聞專業能力之餘,更重要的是一股不服輸的使命感,同時要有一種「有計劃地全力以赴」的性格。高中階段,我就很清楚自己這項特質。也不單是我,身邊的其他同學們亦然,我們很早就能丈量與夢想的距離,因為我們懂得「叛逆」! 在扁政府中位居要津的林錦昌,是我高中同班同學。他在以所謂「童子軍」進入仕途之前,也曾經「退休老人」般的擇居花蓮多年,致力寫作。我們聊過,他其實甚至在國中時就已經有「黨外」的思想。但他卻是透過文學創作與拒絕填寫入黨表格的動作,同時以仍舊傲人的考試成績,掩護他的「反骨」。雖然後來從政,他也和一般注意檯面上影響力、結黨成局的政治人物不同,而始終在權力核心中是低調、游離份子。除了過去不會唱歌的他,後來在Piano Bar或KTV裡練就蔡依林新歌也朗朗上口之外,我總是認為他除了他那「安靜的叛逆」滄桑了些外,其實也沒啥改變。 當時班上比林錦昌略好而成績最好的,是現在於花蓮師大教書的戴興盛。留學德國的他,曾一心駐守太魯閣國家公園解說課,為研修環保與經濟的衝突主題,去親身的參與、實證與思索。明明可以循著唸書、拿學位、教書的不食人間煙火的歷程,眼看戴興盛硬是要在青春風華的大好時節,卻要去當個小解說員;當時所有人都傻眼。問他理由何在?他只說:「我不想跟那些只會拿著『研究資料』而不是『親身體驗』的學者們一樣。 我們這些在各自所處的領域中,經常以「非主流」的存在,去表述自己人生價值的一群,回頭想想,還真的是在「花蓮高中」那個階段所形成的思路與性格呢!很重要的原因是,學校當時對學生不吝佈施「自由」,讓我們可以很從容地在課業和興趣中疾走。因為不以成績做惟一的價值標準,我們有更多欣賞、學習尤其是「選擇」的機會。對於之後的各自人生,也才有不妥協的堅持。 現在的花蓮高中,是怎樣去看待他的學生?我並不清楚;我也不是那種一味認定「Good old days」性格的人。我只是認為,除了新聞中那些拿著法律或啥的,在我看來全然「落井下石」的大人的愚蠢談話之外,究竟這些孩子的「動機」何在,應該要被完整的傾聽才是。 過去在我們那以外在的「乖巧」包裝內在的「叛逆」,讓我們得以「外在尊重現實界線」、卻全然在「內在打破自我設限」。如今,複雜多元環境下的孩子,看著大人們那麼多「表裡不一」的現況,要如何讓他們在現實界線與內在界線中,找到可以遵循或自我調節的機會,其實更加不容易。尤其是網路!這個已經被視為「新媒體」的領域,每個人都可以藉此讓意志「自我放大」,孩子們將所有稀奇古怪的主張,之所以張貼在網路上的目的,不就是換取在人們瀏覽中的某種自我探索與認定嗎?連我們老咳咳每天寫著部落格的傢伙,多一點人來瀏覽也都挺高興的,更何況年輕熱血奔騰的孩子們。 或許要直到長大以後,人才會明白,原來每個人都是置身在現實的飛昇和降落間,游走在心頭的往往不只是情緒、而是面子與尊嚴;困惑的也當然不只是「理想」的時差問題,而是金錢與地位的比較心態。但不論身邊充斥著的正義說詞再多,無論政治乃至宗教,最後證明都不過是偽裝得冠冕堂皇,或言行不一的偏見居多。競逐事業的人們,夢想其實大多四十歲已死,七十歲才葬。 如今在孩子們的眼中,從選舉的政黨和政客一路而下、教育官員的愚蠢、教育環境缺乏清晰目標;各種制度已然如同敗根之樹,遍及到社會各個角落。這些說法並非為孩子們找理由開脫,但我們大人所創造的此刻的成長環境,連大人們自己的嘆息都多於笑容,如何能夠制止孩子們在鞭炮裡與影印機上尋找「搞怪的創意」和「網路的熱情」? 花蓮的雲,仍然繼續飄過青春當時的花蓮中學校園,也仍常飄到我心上。在工作中理直氣壯,面對往事其實軟弱得很;對於此刻的校園正義,我早已不願意再去正眼逼視。我總認為高中階段,是所有孩子們形成性格價值的人生風華的起點。這次記大過,會不會讓當事及旁邊的孩子們對自我的探索,在此悄然劃下句點,我不清楚;但「被記過」的記憶,不會只像一張撕角無效的電影票,而可能是幾個不同人生今後心上的大石頭。 我要祝福那些叛逆的「學弟」孩子,當大人們或周遭以各種可笑的理由對你們落井下石之際,不要太傷心。這件事和我當時的「萬言書」、或偷翻教官私藏的黃色書刊一樣,都可以只是一份如雲飄過的青春記憶。你們要繼續凝視自己,聆聽自己生命的音符響起,花蓮的雲總是會在你們今後的成長中飄來成為背景,那裡應該沒有別人的敵意與批評,而只有大海的色調、友情的角色,以及夢想的劇情! 影印屁股PO上網 花蓮高中生記大過 2008/04/24 【聯合報╱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花蓮縣某高中體育班4名學生,陸續有「炮炸同學課本」、「影印自己屁股」等惡作劇,過程並用手機拍成影片上網,校方昨天召開懲處會議,將4人記大過處分,同時下周起將加強「網路倫理教育」,讓全校師生知所警惕。 校方表示,吳姓等4名頑皮學生在3月7日將鞭炮火藥撒在受害同學課本,再點燃引信,頓時火花竄出,導致課本被炸焦,桌子也受損,4人樂得拍手叫好,過程全部被學生用手機拍成影片,放在「無名小站」部落格,供人瀏灠。 本月17日學校接獲檢舉,校方已請網站將部落格關閉,針對學生破壞公物決定處分。沒想到,學校教官當天約談肇事頑皮學生時,在約談室隔間,在兩名學生被約談時,另兩名學生枯等之餘,其中一人竟脫下長褲,坐在影印機上「影印屁股」玩樂,另一名學生則用手機拍下後,再度PO上網。 昨天上午校方請惡作劇學生家長到校溝通,肇事家長搖頭嘆氣,表示對自己子女的不當行徑沒話可說,校方懲處會議中,決議對4位同學過分的惡作劇分記大過處分。 校方指出,學校的美術、電腦與生活科技等課程,都會運用到電腦,由老師指導學生製作影片,有鑑於此,下周三校方將先以老師們為對象,舉辦「藝能教學研討會」,要求老師加強宣導網路倫理教育。 校方也會請法律專家到校講演網路法令,讓學生們了解,運用科技工具的基本素養與可能產生的後遺症。而學生對校園應有榮辱與共的價值觀,學校溝通管道一向暢通,不要動輒訴諸媒體,搞得雞犬不寧! 花蓮縣律師公會理事長曾泰源說,依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所以,頑皮學生的行徑可大可小,不要為所欲為。 網路常識豐富的花蓮高中圖書館長鄭宏成表示,書信秘密、工商秘密、業務上知悉的秘密,都是妨密罪章所保護的秘密。不少學生未經同意即將他人不雅影片上網,也可能觸犯秘密罪,時下網路盛行,加強校園相關法令與倫理教育,刻不容緩! 【2008/04/24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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