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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6 10:57:30瀏覽1162|回應2|推薦136 | |
@第三十九場 @場景:郝幸芙家中客廳 @時間:夜 @人物:郝文斌、郝媽媽(阿淑)、吳律師、阿淑的大姐和小妹、郝英俊 △吳律師將一式三份的離婚協議書從公事包裡面取了出來,然後將其中的兩份,分別遞給郝文斌和阿淑。 △阿淑的小妹抱著剛上小四的郝英俊坐在沙發上,阿淑的大姐則是坐在阿淑的旁邊沙發,郝文斌則是坐在阿淑的對面。 吳律師:「我們幹律師這一行,最不喜歡接的案子就是離婚案件,因為,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來共枕眠,每段婚姻都得來不易,因此,我希望 阿淑的大姐:「阿淑,吳律師說的一點都沒錯,妳就再考慮考慮一下,就算是不為自己考慮,也要為幸芙和英俊這兩個小孩著想啊!」 阿淑(憤怒狀):「我不需要再考慮了,因為我已經考慮的很清楚了!我確定要結束這段不忠實的婚姻,至於幸芙和英俊,我決定用放棄贍養費來換取這兩個小孩的監護權!」 郝文斌(激動狀):「我不同意!要我答應簽字離婚可以,但是幸芙和英俊的監護權,我不能給妳!」 阿淑(冷笑):「哼!郝文斌,如果你不想放棄幸芙和英俊的監護權,那麼你就付兩千萬贍養費給我!」 郝文斌:「兩千萬?我的銀行存摺有多少存款,妳是一清二楚,我到哪裡去拿兩千萬給妳當贍養費?難道妳要叫我去搶銀行嗎?」 阿淑(憤怒狀):「你要不要去搶銀行,是你的事,只要拿不出兩千萬元的贍養費,就乖乖地在離婚協議書上面,寫下無條件放棄幸芙和英俊的監護權。」 △吳律師看到郝文斌和阿淑互不相讓,於是,就從公事包裡面,拿出一些離婚的案例文件。 @第四十場 @場景:秋楓家附近河堤 @時間:夜 @人物:幸芙、秋楓、情侶兩三對 △夜空的月亮,已經從西邊,慢慢地移向中央。 △河堤邊的兩、三對情侶,相繼起身離開。 △幸芙一邊流著淚水,一邊用秋楓遞給她的手帕擦乾眼淚。 秋楓:「原來郝媽媽為了一封郝爸爸以前的情人寫給他的情書要跟郝爸爸離婚!」 幸芙:「沒錯!我實在無法想像一對曾經在神父面前互許一生一世要永遠在一起的夫妻,彼此之間的感情,竟然會那麼不堪一擊!」 秋楓(感慨狀):「也許吧!男女之間的感情,原本就不如他們想像中的那麼牢不可破,男女之間的承諾,有時候,只是一種彼此之間用來自欺欺人的善意謊言吧!」 幸芙:「是嗎?那麼秋楓你如果遇到自己喜歡的女孩,你會給她承諾嗎?」 秋楓(沉思狀):「應該不會吧!因為我認為男女之間的愛情,如果必須依靠承諾來維繫的話,那麼這種愛情就不是真愛!」 △秋楓語畢,河堤邊又來了一對情侶。 △幸芙的手機響起,幸芙拿起手機按下通話鍵。 幸芙(驚訝狀):「什麼?我爸跟我媽準備簽字離婚?」 △幸芙掛斷手機立刻就跑回家,但是當她在返家的途中,才突然想起秋楓借給她擦眼淚的手帕,還在自己的口袋裡面。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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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