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臉書上看到一段文章,內容是丈夫受不了妻子在外人面前總是對他冷嘲熱諷,缺點沒少說,優點說很少。結婚二十幾年後,堅持對妻子提離婚,即使妻子道歉了、去找心理輔導、周圍人勸說和解等等,都沒有用。沒有人外遇,就是再也不想承受妻子的叨叨了。
我覺得作者文筆很好,這個故事很寫實,所以貼給老公看。
老公看完這篇文章後回覆:「離婚了也沒用,沒有正確的改變自己的機會了。只能說那個丈夫如果離婚之後如果不結婚的話,應該會單身生活過的比較舒服一些。如果再結婚還是要面對一樣的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缺點,這個丈夫的問題是沒有明確的為了婚姻做出勇敢的改變。
不直面婚姻裡自己的缺點的極致就是離婚。因為只要沒有伴侶,就沒有只有伴侶才能揭開的缺點。」
老公繼續對於筆者的結論提到 “我父母那個年代講究婚姻裡要忍耐要包容要成全,但現在這個年代的婚姻在包容成全之前,還是有一個對等關係存在,完全的包容、完全的體諒、完全的忍耐與犧牲,未必能堅持下去吧。”提出自己的論點:「對等關係是幾乎不可能維持的,完全的包容啊之類的只有神有,我們也都是靠著神的恩典努力去靠近而已。
其實和人交往也一樣。我們都知道人都是有私心的,都有罪。那為什麼要認識配偶或者是認識任何人呢?我和所有人都保持距離不就好了嗎?一是因為我們有這方面的需要,二是要有勇氣和信心。我就算知道一個人會把我的心像絞肉機一樣攪碎,也要繼續這段關係,一是因為愛,二是知道神會幫助我們。
今天牧師講道也提到,吵架也是恢復關係和改變自己的契機,要勇於面對,靠著福音改變自己。很多中國人,表面看起來和和氣氣,但是永遠不會解決問題。」
沒有想到我貼了一個文章,老公很認真地讀完並且做心得分享。爭取老公的同意後,我把他的分享放到部落格。
下面是原文章的出處,有興趣的人可以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