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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4 11:30:39瀏覽93|回應0|推薦0 | ||||||||||||
法院公告支票遺失登報刊登遺失支票民事裁定-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公告刊登支票遺失登報 法院公告-支票遺失登報 聲請人000住00縣00路00巷00號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 本院裁定如下主文ㄧ、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1日、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登載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3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華民國00年0月0日新竹簡易庭法官000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華民國00年0月0日書記官00附表:00年度催字第00號編號
太平洋日報-支票遺失登報法院公告刊登、法院公告刊登支票/票據/股票/本票/有價證券公示催告、刊登法院、刊登法院公告支票/票據/股票/本票/有價證券民事裁定、刊登法院公告民事裁定。 太平洋日報公告概述ACIFIC DAILY NEWS: 太平洋日報為全國版報紙,週一~週五皆有海外版,太平洋日報於OK便利商店可以購買,如刊登本社報紙於刊登完後本社會無論您在北部地區、中部地區或南部地區全省各縣市皆可服務,只要您將資料傳真至本公司,隔日即可見報。見報後並郵寄2-3份報紙寄到您府上 太平洋日報PACIFIC DAILY NEWS 廣告服務中心 支票遺失登報專線:02-2929-5513 支票遺失登報失請先傳真:02-2929-5515 e-mail圖檔或word檔請寄至:a29295513@yahoo.com.tw (回信時間週一至週五9時~17時回信,我們會以最快速度與您連絡E-MAIL回覆報價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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