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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死刑.....(上)
2011/03/05 01:03:15瀏覽229|回應1|推薦0

       死刑議題,沒想到又因為部長的一句話,再度浮上檯面,還記得近幾年台灣討論死刑的熱度越來越激烈,不論是反對死刑的,還是支持死刑的,爭論聲浪始終不停歇,然而,社會上的人民到底有多少去了解到此議題呢?對台灣法律制度的缺陷知道多少?還是,仍停留在死刑不死刑?

       當然,現在我要提的是個人之淺見,社會意見的多元,或許,有人贊同;或許有人反對,但是,我想要去提出現今一些在社會上不被廣泛討論的論點,希望能讓大家去思考一下,由不同層面的角度去看"死刑"!

       首先,我應該去表明本人的立場,也就是--反對死刑。可能看到這裡,有人會想離開了,而我會懇求你把這篇努力看完,若不贊同,也希望我們能一起正面的去探究這個複雜的問題。我為何反對死刑,第一,所要提的是"死刑的正當性",什麼是死刑的正當性呢?我們應該要知道,"刑罰"的意義是,犯罪者為自己犯下的行為做出代價,在這同時,也希望能對其行為感到愧疚(當然,這邊我不否認的是,不是所有死刑犯都會為自己所犯下的重刑,有所檢討和愧疚,但是,我想提出的是其他不被廣泛討論的觀點)。

       "死刑"也應當是如此,"死刑"本身的出現,是要去懲罰那些罪該惡極的人,那些我們無法為犯罪者進行任何的道德辯護,那些該死的人,就是我們死刑存在的目的,然而,因為司法制度的缺陷,因為辦案的不完備,"誤判"就會存在,如此一來,當我們所判刑死刑的人,可能不是真正所謂"該死的人"的同時,我們就要去思考,此時,"死刑的正當性"還存在嗎?

      這邊應當拉出來一下,為何死刑有誤判的存在,我試著去做些分析和思考,第一,也就是司法的誤判,然而司法的誤判又可分為好幾類,如:司法辦案過程中證據的盲點,導致抓到的犯人不是真正犯罪的人(江國慶案),或是所謂的頂罪,有可能是社會黑幫裡,小弟替大哥頂罪;有可能是大哥為小弟頂罪(因大哥年齡已高,幫派的未來就靠小弟);又可能是"窮人"為黑幫頂罪,但是,為何窮人要黑幫頂罪呢?假若一個人家徒四壁,家中上有父母,但是,兩人均是肢障和小兒麻痺,下有弟妹,因為家中無法過活,父親考慮把妹妹推"下海",此時,當哥哥的人,為了不讓妹妹過那種生活,便加入黑道,但是,不幸的是,老大犯下殺人重罪,需要有人出來頂罪,便提出若是此人出來幫大哥扛下來,就給這個家庭幾百萬的生活費,各位可以想想看,此人會不會去頂罪呢?(此事為蘇建和口述的真實案件)。第二,就是警察辦案,為了破案率的提升,或是案件的時效性,在搜查證據的過程中,有了紕漏,亦或是屈打成招的口供,這些都是有可能發生的。最後,便是台灣法律的謬誤,也就是"無期徒刑"的迷思,至於,無期徒刑的笑話,我們後面再來探討。以上,這些都是誤判所可能產生的"管道"。

       再來,我們要去提到的是"死刑的不可回復性"。什麼是"不可回復性"?它的意思就是,一旦死刑執行了,生命便不可再回復(白話就是無法起死回生)。拿前陣子震驚社會各界的"江國慶"案。假使沒有死刑的存在,江國慶在此時便可重回母親的懷抱,便可回到這個社會來,可惜的是,事與願違!

       當然,我們常常都聽得到,這些該死的人就讓他去死啊!沒錯,該死的人應當去死,我真的沒有理由去反對,但是,大家是否有想過,人人曰可殺,可是,誰要去"動手"呢?警察嗎?還是專業執行者?他們是一生下來,就是來完成此"任務"的嗎?有人為他們心裡所承擔的壓力去思考過嗎?以美國都某些州為例,它們執行死刑的方式有很多種,最知名的就是讓犯人坐在電椅上,電到死,然而中間,有兩個執行者同時去拉下兩個把手,其中一個有通電,另一個則沒有,用意是讓這兩人共同分擔執行的心理壓力。回過頭來看台灣,就只有一個執行者,獨自去執行這項"神聖"的任務,還記得有個執行者在接受訪問時提到,他曾經開過10槍才把犯人打死,這中間牽雜了多少的情緒,又有誰為他們想過呢?還是,因為只要不是自己動手,都沒有關係?

      再來,我想要提到的是"對被害者家屬的保護",贊成死刑的人都會說,"死刑"是唯一可以給家屬安慰的行為,然而,我想問的是,這樣就是被害者家屬的保護嗎?在美國,給與被害人家屬保護的作法有三個基本作為,其一是給與此被害者家屬之經濟輔助,因為被害人可能是此家庭的經濟支柱,不幸失去了他,這個家庭可能會面臨到很大的困難,政府應當在這個時候伸出援手;再者,給與被害者家屬之"精神創商的撫慰",失去摯愛的親人,是任誰都無法接受的,這之間需要長時間的心靈沉澱和旁人的關心與開導,或許心理諮商師就可扮演此角色,政府也應當主動提出此服務;最後,就是給與被害者家屬之"面對訴訟程序所需的輔助"像是打官司需要律師的協助,面對痛失親人的同時,還要去準備法律之訴訟,是給與被害人家屬更加沉痛的打擊,政府也應該主動給予此協助。當然,這三項最好是同一個單位,這樣被害者家屬便不用跑許多單位去申請協助。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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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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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民國百年第一槍政策的終身監禁:一場廢死賽局的均衡解?
2011/07/19 09:51
由於國慶剛過,五都選舉投票日迫近,台灣民眾普遍忽略了一則可謂是社會價值與人性相互熬煎的政策共識的新聞。亦即,日前法務部針對死刑存廢與否已悄悄取得共識,將研擬「特殊無期徒刑」,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這可稱為開了民國一百年的第一槍政策!
  過去10年我國廢死政策的研擬,自2000年主張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開啟了死刑存廢的爭辯。據國際特赦組織於2010年3月底公布2009年世界死刑現況的統計報告,法律上廢除死刑的國家有,包括英、法、德等共104國;實踐上廢除死刑的國家有包含南韓共有35國。仍保有死刑的國家有58個,民主國家中,目前只有美國和日本執行死刑。但根據學者的統計,美國執行死刑的範圍逐漸縮小,在過去30年,美國有83%的處決集中在南部的九個州,其餘州即使維持死刑,也有多年沒有執行。2009年維持死刑國家占全球國家數計29.44%,廢止死刑國家占全球國家數計70.56%。
...
http://blog.udn.com/specialsector/453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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