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全民健保醫療辦法修正,其中有部分慢性病領藥放寬的規定,並明定自發布日(十一月六日)起實施。
問題是,執行的醫院端事前竟渾然不知,看了報導才緊急商議配套措施,這麼劍及履及地體貼民眾需求的效率,令人感動;然而,來不及配合執行的醫療院所或社區藥局端,卻極可能由於無法「及時地」因應,讓慢性病患乘興而來、敗興而歸。
過去,健保藥價調整,曾以醫療單位需要時間準備為由而朝令夕改,如今舉凡給藥期間放寬為十日,加上預定出國、返回離島地區,或為遠洋漁船、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作業,或罕見疾病病人可切結後一次領取全部用藥量都需要時間、安排人力,來更改系統程式設計,及提高相關藥品的備藥量(尤指罕見疾病用藥)。
相關執行服務端真的需要合理的準備時間,才不會辜負政府有感施政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