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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0 11:37:08瀏覽2249|回應0|推薦0 | |
常聽人說:人不應分三、六、九等,真是如此嗎?我看未必!我的觀點是:人本就分三、六、九等,只是應做到人人權利平等。
三、六、九等的”等”是階級,是人類發展從奴隸社會進人權社會、西方吹起的民主之風所帶起的”口號”,藉此打倒階級壟斷,推行所謂的民主的目的。但經過兩百多年的演進,先有馬克思的共產主義實行齊頭平等,結果是回歸專制集權;後又鼓吹現代的政黨政治,美其名為民主,但我們有感覺”人人當家作主”了嗎?權貴仍是權貴、庶民仍是庶民! 人怎麼可能不分三、六、九等?原生家庭是上等,出生就是上等、出生在非洲的黑人,就比歐美白人低一等,這是現實!雖然每一個等級都有可能改變,那也僅止於有可能、有機會而已,下等人所要付出的心力、犧牲是原生的上等人的付出倍數,由此更說明了等級的事實存在,也說明了根本沒有所謂真正的”平等“。 平等的思潮是人類的一大進步,但並不能說有階級就不好,只不過要改變階級世襲的觀念,也就是說雖分三六九等,但它是可以被改變的。有等級,人就有奮鬥的目標和理由;而安於平淡的人對所處也會心甘情願。我們常聽到”圈子重要”的說法,其實也是等級的一種形容,被某一個圈子接受或被剔除,實際就是身份等級的被認可或改變。如果我們承認並正視等級的存在,而把”平等”定義為”權利平等”,由”法”來規範及保障權利,是不是更為務實、貼切? 有了”權利平等”就表示有”機會”升等,那才是有意義的平等。但如今權利平等往往被受教權、參政權、投票權等等表象化,看似民主卻機會不平等。例如川普有一百萬美金創業,郭台銘只有四十萬台幣,可是大多數人根本連創業都不敢想;政治世家隨隨便便推個阿貓阿狗就可以當選,一般庶民沒有街頭浴血、家人冤情、或背後有金主,連上場一搏的機會都沒有。這就是階級和機會的鮮明註解! 如何能做到真正的權利平等,使人人縱然因階級而機會不均等,但至少可以有機會平等的權利,這是人類面臨的下一個嚴肅課題,何況連天堂、地獄都分三、六、九等,人類怎能“肖想”建立一個沒有等級的社會?我以為:明確等級地位,使其成為人們奮鬥的標杆,而又以”法”來約束上等者”多餘”的權力、並增加其對社會的”義務”,那麼上位者雖有權力但並沒有多餘的權利;雖有權力但亦有較多的義務,如此階級地位因無法世襲,原生家庭的階級可被改變,即使機會較大,也仍不影響權利的平等,社會不會因等級而對立,反而可望更加和諧和繁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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