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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7 02:20:04瀏覽210|回應0|推薦0 | |
BSP應該要趕快檢視服務條款,拿掉「禁止進行任何商業行為」的限制。 我在對Xuite的建議中有這樣一條 取消註冊條款中的「禁止商業行為」 為什麼要取消??? 現在談Blog行銷已經不會引起反彈了!年初還不大敢談,談Blog行銷可能會被理想派視為是一種"污染"。而Blog廣告國外有先例,所以能接受的人較多。 好! 當一個Blogger有許多讀者時,他自然具有廣告力,會有廠商願意付費以爭取廣告出現在眾多讀者面前。 當Blogger具備「虛擬信譽」,他的分享很容易被讀者接受,這時候他有了行銷力,透過傳播力的放大和廣告力的加持,會有很可觀的行銷效果。(參見Blog達人的三種原力) 那麼, Blogger如果不是Blog達人,沒有很大的廣告力、行銷力、傳播力, 他能不能利用自己小小的行銷力自產自銷呢? 我爸爸種的新品米真的很好吃, 我能不能在自己的Blog賣給往來的Blogger呢? 我媽媽做的蘿蔔糕口碑甚佳,我能不能賣給想嚐試的網友呢? 我的文字作品如果有人欣賞,我能不能自費出版在自己的Blog賣呢? 手工肥皂、自製飾品、自家生產的農產……,自己設計、製作的服裝、皮包、配件………. 。 只要品質保證,貨真價實,任何一個Blogger都可以將他自產的商品分享、銷售給認同的Blogger。 我在●布丁模式中說: …由Blogger所扮演的"網路中介服務者"會出現兩種分工--- 專職寫手&專職業務開發 。 專職寫手專門行銷別人的商品或服務。 專職業務開發專門提供商品或服務需求給專職寫手,利用Blog行銷。 那麼,不是專職寫手的Blogger可不可以做個自產自銷的小個體戶? 巨變的時代,失業的問題將變成一種常態,而這些失業者中有許多都受過良好教育,都有能力經營自己的Blog。如果他能開發品質優、有特色、有創意的小商品、小服務,利用Blog做小行銷,經營自己的小市場,失業的情況可能可以獲得程度不一的改善。 BSP該好好思考能為這些為數可觀的Blogger個體戶提供什麼樣的服務與基礎建設? 新浪部落準備改版,同時開始 “徵求有在『做小生意』的部落” 。 落後的BSP要加油了! 政府好像也可以思考在這一方面做些什麼? ●Blog商業模式的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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