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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黨禍與幫派政治
2010/11/02 01:06:31瀏覽346|回應0|推薦0

宏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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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黨禍與幫派政治 

民權時代的民主政治其基本精神在於所有人民都享有平等的政權和人權。政黨之所以成為民主政治運作中一種有效的民權制度,是因為它代表了一群大眾的共同政見和主張,並提供給全民作為選舉、立法和行政的參考和依據。但是政黨的功能只能作為選舉的機器及立法和行政的參考書,切不可當作爭奪個人或集體的權力和利益的工具。更不可和軍隊、黑道、民粹、商賈相勾結,圖謀不法和不當的權力和利益。否則政黨和幫派又有何不同,且明顯諷刺的是政黨為合法組織而幫派卻是非法組織。 

 

如今台灣的政黨外表美其名為黨派,而骨子裡卻是幫派。他們是一股爭奪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的邪惡勢力。由於這股力量未被法律作適當的規範,加上人們有懼怕和依附龐大力量的本性,以致他們能以欺詐哄騙的手段和威脅恐嚇的方法,挾持群眾從選舉中奪取政權。然後再坐地分贓,竊取社會的資源。他們是滋生特權的溫床也是危害民主社會的毒瘤。 

 

台灣的政黨之所以都流為幫派,其主要原因是台灣欠缺規範政黨行為的三個法案,即政黨法、陽光法、人權法:

  • 政黨法:規範政黨行為避免成為爭奪個人或集體權力和利益的工具。
  • 陽光法:公開民選和公職人員財務避免涉及貪污和不法利益的輸送。
  • 人權法:保障身為一個人的基本尊嚴和權利避免歧視、迫害和剝削。

此三大法案雖已在立法院提出多年,但由於和現在的國民黨和民進黨兩大政黨的利益相衝突而遭到抵制,所以至今遲遲尚未能通過。沒有這三大法案,台灣的民主政治和民權制度仍然是笑話一則,只能流於幫派治國而已。因鑒於此,我們宏黨在此強烈呼籲全民,將這三大法案的通過當做2012 年總統後選人的主要政見。如此才能將幫派治國轉變為政黨政治,並且讓台灣的民主政治真正步上正軌。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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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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