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4/05/24 12:08:44瀏覽272|回應1|推薦3 | |
那賴清德或是民進黨就輕鬆多了。 依我個人一直認為他應該是「偏藍」的尚毅夫先生的講法(雖然他個人認為他不是),依憲法(那一條我忘了)規定,總統「應」於10天內公告。 假說一個情境,賴總統還真不公告藍白你們聯手通過的法案,這時的你們,不也只能去申請「釋憲」,然後,由誰來判斷,不就是「大法官們」。 這時,就妙了。 如果大法官要「服從」民意的話,那,大法官們會不會說,賴清德的得票全國最高,他的民意基礎最高,所以,我們大法官會議就該判賴清德的行為合憲。 再不然,也可以說,前陣子的民調顯示,民進黨的支持度最高,所以我們大法官會議也應該判賴清德的不公告行為合憲。 那就好玩了。以後,除非你們能選上總統,否則就算立法院113席全是你們的藍軍或白軍,結果一樣,廢物。 反正,只要賴清德覺得法案不合他的意,他就不公告,只要不公告,就不會是法律。這是你們要的嗎? 討厭民進黨是一回事,討厭到整個腦子只剩下恨,那就是回事。 死老百姓就算了,udn你們是老牌的媒體啊! |
|
( 時事評論|政治 ) |